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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敢公布行业平均工资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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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发布数据称: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9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数据经媒体披露后,舆论为之哗然。浪网一项26383人参加的调查中,96.96%的人认为,平均工资涨幅统计不能真实反映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东方早报7月30日:《96%网友认为工资涨幅失真 平均数无法体现工资增长全貌》)
     明明国家统计局宣称,平均工资涨幅大大超出上半年CPI涨幅7.9%,为何那么多人反而觉得生活水平有所下降,甚至大不如前?如果按行业统计相关数据,并据实公之于众,情况又将如何?可以肯定,由此引发的质疑与追问也许更厉害,但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认为那简直是在扯淡。

    然而,事实证明,国家统计局既没有实事求是的胆识与勇气,更缺乏对统计学基本原理的应有敬畏。过细想来,其中的难言之隐无非有三。

    其一,按照数十年不变的传统规定,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等,不包含私营企业。如果,将占就业总人数一半以上的私企员工列入统计对象,势必将拉低全国平均工资涨幅,担心难以体现"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的意图。

     其二,诚如人民大学统计学院院长金勇进教授,日前在接受央视《新闻1+1》连线采访时所言,平均工资涨幅超CPI,可能与公务员加薪有关。(新浪7月30 日:《城镇平均工资涨幅超CPI:可能源于公务员加薪》,来源:29日央视《新闻1+1》)倘若将全国公务员平均工资涨幅和盘托出,深恐引发"分配不公" 的指责,乃至危及官民、干群关系。

    其三,部分国有垄断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数十倍,且屡遭公众诟病。但不知何故,国家相关部委却至今拿不出象样的应对举措。假设将通讯、电力、石油等行业的平均工资涨幅摊到媒体上,由此造成的后果岂不更为严重?

    以"平均工资涨幅"糊弄纳税人,既是对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漠视,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无形糟塌。在我看来,在一个宪政国家,统计部门除了还原真实外,不应该存在其他方面的顾忌。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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