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充法院审判长边接电话边听案(组图)
西充法院庭审审判长边接电话边听案。
西充法院女审判员不着法官服,并在庭审中打手机
西充法院书记员也身着便装,边吸着香烟边听案。
二、南昌法院判决文书错误满篇无颜卒读、一份判决书两个版本
南昌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第1页
南昌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第2页
贴图中的2页民事裁定书出自南昌市中级法院,上面有该院三位法官、一位书记官的大名,还盖有鲜红的国徽大印。
暂且不谈南昌中院为权贵为虎作伥,践踏国法,判决极其不公的问题,仅就字面而言,南昌中院一份约三千字的二审判决书竟然要用一页半的裁定书来更正其中的30多处错误(还有很多错误没有更正)且该裁定书自身又出现多处错误。够强的了!更强的是,就这样一份裁定书还是第2版,由二审判决到第2版裁定书还有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
二审判决后,南昌中院多次被指判决书中错误百出并要求更正,才在判决半年后出具裁定书(第1版),更正其中的部分错误。可第1版裁定书再次被指出诸多文字问题,于是又过了半个月,法院出具第2版裁定书,这就是贴图中的裁定书。
如果有网友对一份三页半的二审判决书错误几十处、裁定书本身又错误不断还不足为奇的话,那么,请注意,这份判决书不只是满篇的错字、漏字、多字等文字方面的错误,同时还包括专业错误:
1、第一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的出生年月错误,住址不明;
2、第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的第二代理人责任编辑许某遗漏〔第一代理人法律顾问的从业资格证号未列,不知是不是属于应列而漏列?〕;
3、叙述案情时,多处单位名称不明甚至错误;
4、引述一审判决时,把其原审判决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错为〔或有意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侵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
5、将开庭日期漏列;
6、将“上诉人”对应的“被上诉人”错为“被告”;
……
初步计算,有八十几处错误。法院竟然解释说是电脑中毒的原因,又说是实习法官打的。
另:
该案由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同样存在:
1、错字、漏字、多字等文字方面错误十多处和单位名称错误;
2、甚至连引用的法律条款号也与判决结果都南辕北辙了!
3、还被指一份判决书两个版本(因为中院审判员所持一审判决书与上诉人所持一审判决书部分主要内容并不一致。对此,审判员解释是因为用两台电脑打印的。南昌东湖法院刘法官也解释是两台电脑打印的,又说移交到中院的是草稿,原告签收的是正版…)。
法官们办案就这样的业务水平、这样的工作作风,谁相信他(她)们能认真审案、公正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