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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26日庭审江泽民姨外甥吴志明到场 传1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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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传来,杨佳故意杀人案将于下周一(9月1日)上午九时、十时左右一审宣判。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为死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估计开庭宣判前后,上海二中院将有便衣守候,记者很难进入。8月26日一审庭审期间,已约有20多名便衣按照预定位置分布在二中院外,防止一切意外突发事件。
    
    8月26日下午一时,"杨佳故意杀人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负责审查起诉。上海市二中院门前的电子屏幕上显示:"2008年8月26日13:00C101法庭公开审理杨佳故意杀人案,审判长:王智刚"。当一些守候的记者准备登记进入法院时,被告知媒体谢绝入内。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审大约有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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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

26日当晚7时35分,五辆黑色轿车陆续驶出法院大院,据传上海市前公安局局长、上海市委现任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到场,吴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姨外甥。当天有保安告诉记者,乘坐黑色轿车的人是前来听审的重要官员。据此推算,庭审大约进行了6个小时。法院工作人员称此次庭审并不对外发放旁听证。在法院门外聚集了至少20家境内外媒体。
    
    根据中国最高法院规定,死刑案件必须交由最高院复核的规定,杨佳案也必须要上报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7年 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并发法释[2007]4号文。该文的主要目的是为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上收了原先省级高院可以复核的部分死刑案件的权利,即杨佳案件若在2007年以前,其案件量刑复核在上海就可以完成,但如今必须由北京的最高法院复核决定。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参与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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