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禁令太搞笑了,可谓荒唐而且无知,哪里算是禁令,简直是无聊的废话、荒谬的说辞。
第一、什么叫名人?为什么他们的丑闻与绯闻不能炒作?对中国人来说,新闻人物都是名人,名人享受了公众予以的极大好处,出场费动辄就是几万甚至是几十万几百万的。名人无隐私的道理就在于此,你既然能挣那么多票子,你的一举一动自然会纳入到给你送票子老百姓的视野之中。你要么别当名人,不要去享受那种众星拱月式的待遇;要么就藏姓隐名般地活着,老老实实地做人,不去招惹那么多的是非。
第二、这么一来,名人就更可以有恃无恐地为所欲为了。像成龙,再搞几个情人生几个无父的后代也没人知道,再痛骂中国人素质低该有别人来管着也没人敢吱声。像广东省那个政协主席陈绍基,爱怎么搞女人就去搞吧,高级法院那个副院长黄松有爱怎么贪就去贪吧,他们也是名人,那些丑闻和绯闻都是不让报道的呀!
第三、该说一声“草泥马”,广电总局本身就是这条禁令的最大受益者,大裤衩烧了白烧,管它多少亿,因为台长赵化勇也是名人,不许炒作这条丑闻。广东那个一级女主播跟人睡了白睡,因为是名人又是绯闻,也在禁令之列。有些名人好话说尽,坏事干绝,为什么就不能报道披露,让世人知晓?广电总局禁令言外之意就是,只许名人干坏事,不许媒体说东道西,这简直是本末倒置、因果颠倒的一条禁令!
第四、还要说一声“草泥马”,什么新闻监督,什么公众人物,什么真实报道,在一纸禁令之下,统统不算了。严格说来,毛泽东乱搞女人、邓小平下令开枪、江泽民家族贪腐,都算是有丑闻劣迹的名人。他们污染社会,荼毒生灵,遗祸中华,为什么就不能说说?如此看来,这广电总局存在就是最大的丑闻。因为他吃人饭不说人话,喝人血不干人事。左一个禁令,右一个禁令,不但专门为专制者和有钱人遮羞蔽丑,还要扼杀新闻媒体的报道权和老百姓的议论权!
如此一个逆世界潮流而动的广电总局,能存在于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时代,不是丑闻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