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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 政法委书记大变活人公然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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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巴东警方设置圈套,邓玉娇难逃故意杀人罪》一文中认为最关键的两个人,即案发时现场突然多出的两个服务员,目前已经消失。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接受本报独家专访,记者问:"现在这两名服务员在哪?"杨立勇回答:"这个不知道,她们是证人,我们只是向她们取了证。"

在这个独家专访中,记者询问杨立勇,为什么此前案情通告中的邓贵大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最新的案情通告中成了"推坐"?杨立勇称:"‘按倒',是从哪里来的消息?我们不知道,在公安发布的消息上没有。"

杨立勇身为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说出这样的话,要么是渎职,要么就是说谎。因为,我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按倒"的提法,就是出自当地公安部门的第二次案情通告。

事实上,这个说法出自"长江巴东网",网址是

http://www.cjbd.com.cn/2009-05/13/cms185172article.shtml

"长江巴东网"是巴东县委、县政府主管,巴东县委宣传部主办的巴东县门户网站,2009年5月13日15:31,公布了《巴东县野三关"5·10"案情初步查明》,明确称"巴东警方介绍了调查结果",其中明确出现了两次"按倒"。

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如果确实对警方通告中的文字一无所知,那就是严重渎职,如果是真的而竟然说不知道,就是在说谎,欺骗公众。

访谈中,记者询问为什么此前的案情通告中邓贵大一方要求"特殊服务",到了最新通告里成了"异性洗浴服务",杨立勇说:"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但这个案件当中,交易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们不能把它定性为别的,只能定为异性洗浴。"

意思就是说,因为性交易还没发生,所以还不是性交易。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我想很多人不健忘的话,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案例,扫黄的警察将性交易的男女抓获,而该男女还在讲价阶段。后来有关方面解释,虽然性交易还没发生,但讲价就是性交易的开始了,所以还算是性交易,按照卖淫嫖娼抓起来。为什么到了邓贵大那里,就不是这样了呢?

 姓名: 杨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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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 杨立勇,男,土家族,1971年11月出生,湖北咸丰县人,1997年1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

1992.07—1995.03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03—1998.04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8.04—1999.03 宣恩县沙道沟镇镇长助理(挂职锻炼);
1999.03—2000.05 宣恩县沙道沟镇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
2000.05—2002.03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2.03—2003.05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其间:2002.03明确正科级);
2003.05—2004.01 恩施州公安局计算机监察科科长;
2004.01—2006.11 巴东县公安局公安局长、党组书记;
2006.11— 中共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据邓玉娇母亲称,按辈分,邓贵大是邓玉娇的叔叔。叔叔要求侄女提供性服务,这在任何朝代都是骇人听闻!若在古代,邓玉娇可以要求召开宗族会议,邓贵大当场会被沉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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