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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琪律师 国际可依西班牙追究江泽民等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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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     节目长度:2分30秒 下载mp3

美国首都华盛顿DC在7月16日“七.二零”前夕法轮功反迫害十周年的烛光悼念活动上,人权法律协会亚洲执行长朱婉琪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指出,目前西班牙当局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江泽民等元凶采取了值得各国效仿的司法处置办法。

人权律师朱婉琪表示,“七.二零”前夕全球有40个法轮功团体联名上书给全球五大洲37个国家地区的政府声明书,要求采取更有效的的措施制止这场持续十年仍未停止的残酷迫害。

【录音】“这个声明书当中呢,我们把这十年来的所有反迫害的努力,夙夜匪懈,不管从社会各阶层的法轮功学员都尽心尽力的在停止这场迫害,包括中共对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调查置之不理,一方面的我们法轮功学员是善良大忍的到十年,另一方面是继续残酷的邪恶本质不变,我们觉得各国政府应该要清醒了。我们觉得他应该要解体中共才能够停止迫害。”

朱婉琪律师介绍,如今在全球30个国家,已经有超过30位律师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名起诉了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江帮叁与迫害的党羽,超过50个诉讼案。朱婉琪律师举出西班牙的宪法法庭用了普遍管辖原则处理这类诉讼案,各国也可以引用西班牙的宪法法庭的方式来追究法轮功迫害者。

【录音】“如果这些被告到了其他的国家来出访的话呢,西班牙法院曾经要求所有跟西班牙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要协助逮捕这些出访的被告。西班牙的宪法法庭是用了普遍管辖原则,认为今天在西班牙被告的被江泽民,吴官正、薄熙来还有贾庆林等人呢,应该接受这个所谓的西班牙司法调查,回答他是如何参与镇压法轮功的。”

朱婉琪表示,这些国际上的正义之举值得其他国家效仿。对于迫害法轮功的滔天罪刑,朱婉琪一直主张中国人民自己动手自清门户,她同时希望在联合国国际法庭的层次上,对于如此重大的迫害暴行能够做出最后一个法律责任的承担。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明月、辛刚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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