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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任何政府都没有权力决定个人的信仰

任何政府都没有权力决定个人的信仰  听众来信
推荐给朋友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阿斯玛.贾汉吉尔(Asma Jahangir)在她离任前的最后一份关于中国部份的报告中,重申了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信仰迫害的深切关注。贾汉吉尔强调说,联合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干涉个人信仰。

据明慧网报导,这份题为“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民事、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发展的权利”的报告,是由特派专员阿斯玛.贾汉吉尔女士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宗教或信仰自由的阐述部份。

贾汉吉尔专员在报告中写到:“(联合国)坚决反对由国家来决定什么是可以信仰的宗教,什么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一种宗教的内容应由信教徒自己来界定。”“ 除了可针对有害的活动诉诸法律渠道之外,国家或任何其它团体或社区不应充当人们良心的监管人,鼓动、强加或检查任何宗教信仰或信念。”

1981年11月25日,联合国通过《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贾汉吉尔在报告中,引用这一宣言中的内容并强调说,1981年的宣言不仅仅是保障宗教,而且还有对于有神论信仰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干涉信仰自由或强制信仰。

贾汉吉尔女士还在报告中列举了浙江杭州法轮功学员金美华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的案例。

此前,贾汉吉尔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关于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报告中,还讲述了河北省涿州市法轮功学员在关押期间遭强奸,以及甘肃法轮功学员曹东在北京被捕的情况。


图片:即将离任的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阿斯玛·贾汉吉尔女士(Asma Jahangir)(网络图片)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SOH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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