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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职场不好混 近两成妇女被性骚扰

调查显示职场性骚扰问题严重,每20名女性就有1名受过职场性骚扰,每25名就有1名遭遇过强行性行为。但事发后会投诉、报警者比例很低,多数女性选择屈从、哑忍或自行离职。专家指出,除观念保守之外,法律对女性的保障和救济仍未足够。

北京日报》报道,一个防止职场性骚扰的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北京众泽妇女法律谘询服务中心访问了北京、广东等地的2000名职场女性,19.8%受访者承认自己遭受过性骚扰,23.9%称曾目睹或听说所在机构的其他女职员受过性骚扰。据北京大学所做的《中国职场性别歧视调查》显示,每20名女性就有1 名遭受过职场性骚扰,每25名女性中就有1名遭遇过强行性行为。

报道称,职场性骚扰实际上非常普遍。只要是发生在招聘或工作场所、违背对方意愿的、具有性含义的言行,令受害人感到被冒犯、侮辱或威吓,或令其相信如果拒绝可导致工作中有不利后果,就可以认定为「职场性骚扰」。受到骚扰的群体以20至29岁的年轻人佔最大比例,达到57.5%。

而遇到性骚扰后,只有45.6%受害人会明确警告骚扰者,会向人事部门、工会或管理层投诉的仅佔34.3%,而选择司法诉讼和报警的比例都不到20%。但是,选择屈从、「睁隻眼闭隻眼」的高达54.4%,多数受害人都选择哑忍或离职。

众泽服务中心「妇女观察」项目秘书长林丽霞称,曾有接听电话的女客户服务员受到骚扰,如果她切断通话,可能会招致客户投诉,企业为了鼓励哑忍竟专门设立「委屈奖」。对此,「妇女观察」建议企业安置录音电话,令女接听员在遇到性骚扰时可留下证据,合理地「反击」。

该中心律师李莹认为,女性不敢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事关「贞操」荣辱,很多人还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受害人反处于弱势地位;二是职场性骚扰没有在劳动法律中体现,僱主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故未能有效建立防止职场性骚扰的内部机制。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明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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