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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缺钱 中产要上海大火真相 为公众的利益

发生于去年11月15日的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大楼火灾,已过去了9个多月,大火造成至少58人死亡,70多人受伤,当局给每名死者开出91.5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赔偿额,是大陆历来最高事故赔偿。但绝大多数灾民仍然拒签赔偿协议,大陆学者指出,由于近年中产维权并不在乎赔偿金额多寡,而是以「打烂沙盘问到笃」的执着,要求公义和真相,不过一旦走上维权路,他们也就变成「弱势群体」。

据静安区公布,截至8月26日,在大火受灾的156户中,42户签订了房屋损失赔偿协议,20名死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但灾民指,签订者多是国企员工、公务员或是静安区下属单位,或是遇难民工和保母的家属。静安局新闻办称,按照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8月15日起不再对灾民发放伙食补贴,10月15日起将不再提供安置住宿,灾民可选择领取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的租屋补贴,直至2014年12月 31日,也可选择继续住在安置宾馆,但要自行付费。对于有灾民称「要先签订房屋赔偿协议才能领取租屋补贴」,新闻办回应称「不清楚」。

上海大火灾民中的不少人拥有不止一处物业,又或是有私家车,有人自己开公司或是任职外资公司管理层,多是所谓中产家庭。他们文化水准较高、懂法律知识,在与政府交涉时均会录音录影,并会研究国际案例,有强烈的合约精神。

灾民中的21户联名委託浙江律师袁裕来,向国务院、上海静安区政府、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区消防支队等机构分别发出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複议申请,以收集证据、釐清责任,最终将向责任人兴讼。袁裕来律师在微博上称,静安区政府等已经受理行政複议申请,其馀部门按规定期限须最迟在一个月内作出回覆。

「我们不差钱」,灾民代表王?说,他说,不知静安区甚至整个上海市有多少建筑会用同类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是工程审批中有同类违规外判现象,「我们为的是公众的利益」。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郭于华对本报说,「7‧23」温州动车追尾与上海大火均出现「中产维护者」,一旦维权者不是追求物质补偿而是「讨说法」,维权性质就从维护实质利益转变为维护公民权利,「要求被公正对待,也是一项基本人权」。她认为,中产原本是稳定、平和的社会中坚力量,他们利用法律武器无疑是积极的行动,「这实际上是逼他们(当局)守法,如果正当、理性的诉求都遭到打压,那他们就是违法的」。

但郭于华也称,维权结果不一定乐观,「这些中产的收入、职业都不错,在社会上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一旦维权都会发现自己处在弱势的地位,因为他们的对手既不守法,又不讲理」。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明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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