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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中国“法官十杰”姚丽青,到底有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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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在“国字号荣誉”如何制假追踪报道之一

最近,反映福建莆田腐败及其上访的百姓不断增多,从莆田老百姓大量反映的许多腐败事实来看,其中,绝大多数是反映莆田官场上的腐败,其中,大量是莆田司法的腐败。
为此,《法眼观察》记者特地进行历时二个月的追踪,采访了许多举报者和知情者,发现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造假之都”莆田---从鞋业高仿真产品造假,涉及到食品业造假,再攀登上政治荣誉造假的中国都市造假之巅,竟然造出轰动全国的“中国法官十杰”,至今仍然不断地虚假欺骗宣传,奉信“谎言重复一万遍,就变成真理”魔法,这难道不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加以解决,还是任其由官场权力者腐败走上全方位官场溃烂……
如果不想让“从严治党治吏”成空话,是到了该痛下决心严厉查处的时候!否则,后果与后患将是不堪设想…

假“十杰”
枉法裁判错案多

惹恼干部群众不满不断举报


2011年4月15日,莆田市委机关报《湄洲日报》刊登,莆田市委文明办推荐姚丽青参加《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候选人》的公示,结果惹恼了莆田许多知情干部群众直接署名书信与电话向上举报,有些直接向省委文明办电话举报,甚至向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举报。众怒难犯,最后,省委直接拿下姚丽青作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候选人,一场闹剧才草草收场。

2007年9月20日,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在2007年8月16日,湄
洲日报将莆田市拟推荐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人选姚丽青公示,结果惹恼了莆田许多知情干部群众直接署名书信与电话向上举报。
2005年“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介绍候选人姚丽青,标榜说《当好法官就要一身正气》,吹虚姚丽青从事各类案件审判几十年里,每年审结的案件数都名列全市法院前茅。仅1997年至2000年,就办结各类案件800多件,4年完成了十多年的办案任务,其中1999年一年审结各类案件219件,是当年岗位责任制指标的3.8倍,创造了莆田市法院系统个人审结案件的最高记录。竟然吹虚姚丽青审理近千件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没有一起被认定为错案。结果惹恼了莆田许多知情干部群众直接署名书信与电话向上举报。
早在2004年12月14 日,由全国妇联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法制日报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十大女杰评选活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单位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产生35名候选人。在推介宣传姚丽青事迹上,竟然将原本就没有“中共十六大代表”资格的姚丽青,却以姚丽青是中共十六大代表”上报提交材料,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上通通冠上一个虚假的“中共十六大代表姚丽青”,进行大张旗鼓宣传。
结果惹恼了莆田人议论纷纷,主流媒体成为造假帮凶,参与姚丽青和莆田官方冒充中共十六大代表“不知耻辱”骗取荣誉宣传,直接损害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公信力的忽悠民众蠢事。

姚丽青
荣誉等身红粉光
到底含金量多少还算真?


姚丽青,到底是先进,还是假典型,或是愚弄民意的假模范?
《法眼观察》记者查阅了许多公示资料和宣传报道,无一不是夸大其词的鼓吹姚丽青,说什么敬业奉献模范,说什么无一错案……说什么在从事民商事审判的17年里,每年审结的案件数都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说什么从1997年至2000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00多件,四年内完成了十多年的办案任务,创下了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办结案件的最高纪录;说什么审理的一千多件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无一错案。
2005年“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宣传报道候选人姚丽青,突出标题是《当好法官就要一身正气》,说什么每年审结的案件数,名列全市法院前茅;说什么4年,办结各类案件800多件,完成了十多年的办案任务;强调1999年一年审结各类案件就219件,是年岗位责任制指标的3.8倍,创造莆田市法院系统个人审结案件的最高记录;最突出是审理一千多件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没有一起被认定为错案。
因此,姚丽青先后荣获“全国百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十行百佳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第六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第四届“福建省十大杰出女性”、“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第五届“中国十大女杰”提名奖、“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39项荣誉称号。
姚丽青到处作报告,传经送宝,自我标榜:从迈入法院大门的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踏踏实实、堂堂正正地当好一名法官,让人民满意。
《红楼梦》上说得真切:“假作真时真亦假”。
《法眼观察》记者历经二个月的深入莆田实地采访调查,了解发现姚丽青所谓的“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行百佳妇女”、“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十大女杰提名奖”、“福建省十大女杰”、“省优秀共产党员”、“莆田市十大杰出青年”等39项荣誉称号,水分之多,硬是塞进了大量的水货假货,成了伪劣产品形象大使。
顺着姚丽青在涵江、秀屿、城厢三区法院岗位的执法轨迹,近距离观察“全国十佳法官”“全国百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作为,用事实与铁证说话,昭告于天下:莆田官场如此混淆黑白,混淆视听,欺骗了各级,欺骗了党中央,欺骗了全国不知情的民众,但是,始终欺骗不了莆田广大的知情人!
不禁质问:难道“中国十杰法官”和“全国百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执法水平和道德水准就是如此?姚丽青是否侮辱于一系列“国标”的荣誉称号?!


姚丽青
就职在涵江区法院
1985年至2002年无错冤案真相

涵江区法院是姚丽青的发迹地,许多神话来自涵江。连姚丽青也敢于大言不愧自我标榜:她审理的千多件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没有一起被认定为错案。事实果真是如此吗?不!
1997年主审许金林民事错案,没管辖权民案却逼死两条人命
事实:姚丽青在涵江法院担任案件主审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制造冤假错案,据(1997)涵民初字第638—2号案件的当事人许金林长女许碧丹于20061月向当时最高法院长肖扬举报,控告“姚丽青等法官与案件当事人陈少聪勾结,没按法律程序(涵江区法院依法没有管辖权)将许金林的工厂查封,将价值超过500万元资并,以10多万拍打卖掉等,造成父亲败诉,导致许金林因此含冤气死(脑出血),留下刚成年的许碧丹长年幼妹妹、母亲和年迈奶奶,孤儿寡母在悲剧中煎熬,至今制冤者在位,冤案无法依法得到纠正。
此案连累到同案另一债权人顾玉琳自杀身亡,一桩民事案,致死两条人命啊!
2000年审结执行郭天扬错案,遭到13位人大代表联名指控
事实:200046,姚丽青参与审结被执行人郭天扬错案,即以涵江区法院(2000)涵执中字第098号《民事裁定书》错案,引发民愤,涵江区姚俊仁、许宗华、康丽华、曾昭林、陈淑霞、俞玉荣、郑永成、姚宗客、佘素珍、郑日升、蔡子兴、蔡鸿运、许雪山等13位人大代表,联名指控姚丽青一伙法官所犯的常识性错误,认为姚丽青是误意枉法裁决,呼吁应当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尽快纠正错误裁决,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遗憾是此起错案,至今无法处到依法纠正。
2000年主审案件判决书竟然出现多处低级错误损害亵渎法律
姚丽青大言不愧地自我标榜:为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对自己签发的1000多份裁判文书都认真进行审核,对裁判文书中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说理认证、语言规范及错漏字甚至于标点符号都仔细推敲,严格把关。
事实:20001221--23日,姚丽青两次参与主审行政诉讼案,身为主持行政庭工作的副庭长,竟然让当时不是书记员的翁奇任参与审案,大大咧咧地署名在(20000)涵行初字第033号和032号判决书上,只因为其父翁爱珊是莆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在这两份判决书上竟然出现颠倒当事人的单位、姓名、诉讼标的地点、诉讼标的面积、错别字、掉字、标点符号错误40多处。
据统计,姚丽青光在20009111030日,40天时间内签发8份法律文书,竟然有严重差错达40多处。如此低劣水平,莆田为了树立政治典型,竟然将姚丽青死命地把包装成全国办案神手,全国十杰法官?!
2001年指定姚丽青出席福建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竟然引起众愤
20019月《湄洲日报》刊出“姚丽青定为出席福建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消息”,竟然引起群众极大愤慨,单涵江区就自发组织了几十名群众代表,从数十里路的乡下特地赶到莆田市委市府办公地和报社,表示强烈的抗议!


姚丽青
就职在秀屿区法院
2002年至2007年无错冤案真相

秀屿区法院是姚丽青成为“中国法官十杰”发迹地,许多神话与秀屿有关,什么全国办案神手,全国十杰法官?真相是案件能说话,冤民在申诉。
执法违法枉裁判,教师喊冤谁怜惜何时能昭雪
事实:秀屿山亭学区山柄小学校长陈金荣控诉:老板陈正凤违法强行占地建房,致使小学教师陈金荣家成危房,经秀屿区建委质监站、规划办、山亭乡村建办调查取证,发出《秀建(200213号文》指出:陈正凤新建的房屋是异地抢建,致使陈金荣房屋成危房,应报市规划局批准强制折除。
可是,在黄志雄为院长、姚丽青为副院长的秀屿区法院,庭长林国霖、法官叶荔锦、林金华,再三坦护违章建筑方老板陈正凤,掩饰造成的危房面积,缩少尺寸、隐瞒面积、出假证近百平方,枉法裁判。
逼得受害者几年不断地上访,引发省市领导关注。2003515福建省委副书记王三运批示,莆田市区人大、检察部门多次督促,秀屿区法院竟然联合莆田市中院共同造假,来维持原判正确。
一桩原本极为简单明了的民事侵权案权,竟让法官腐败弄得一审二审再审5审,历经5年多了,两级法院11名法官,仍无法实现公平公正,莆田丧失了法院的公平公正,变成纯粹的社会
老百姓对姚丽青最近用脚投票的!


姚丽青
就职在涵江区法院
2007年至2011年无错冤案真相

城厢区法院是姚丽青的许多神话来源地。姚丽青敢于大言不愧自我标榜:她审理的千多件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没有一起被认定为错案。脸皮果真是如屁股一般?!
福建一人大代表控诉司法不公,15年来直接损失超过150万
事实:莆田代表林荔霞说:制造诸多社会不公正的事件的首恶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司法不公。司法不公已经成为了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莆田市的人大代表林荔霞,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中反反复复了15年,我遭受的损失至少超过150万元,可以监督法院的人大代表被司法不公正折磨了15年。是人大代表的无奈,还是人民法院的悲哀?
这在全国全世界网络上,都是可以看见的人大代表控诉博文。

徒有虚名中国法官十杰姚丽青 400多万元执行款无踪影
事实:莆田老板蔡永行说: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翻脸不讲究诚信,我只有通过人民法院来诉求公道。人民法院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关于我和张建兴发生租赁纠纷的官司是在荣获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姚丽青担任院长的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开庭。
我官司赢了,但这家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上,却采取的是阳奉阴违的态度,上下推诿,4年时间难以执行一个生效判决,纵容张建兴隐匿和转移了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我400多万元的损失打了水漂。
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姚丽青院长,你所作所为能够承受得住党和政府、人民赋予你们的崇高荣誉吗?
这在全国全世界网络上,都是可以看见的老板的控诉博文。


中国法官十杰不纠错损失达200万 8年上访路缘于法院枉法执行

事实:控诉人刘秀云说:一起本不应由我承担的5万元贷款担保连带责任,竟然被城厢区法院野蛮闽台婚姻差点解体。早在1999年,我与前夫刘金勇因感情不和通过法院起诉调解离婚,清晰处置婚内财产各自承担清偿债务责任,随之我与台湾丈夫结婚。而区院一审和市院二审却偏枉法判决,将1998328前夫为5万元贷款担保的连带责任强加予我。
200337,城厢区法院无端查封并执行拍卖案外人的建筑面积216平方米,占地面积68.8平方米的自建房来抵债。
姚丽青执掌城厢区法院至今有五年多,难以想象的“全国模范基层人民法院”,为什么竟然会如此“李代桃僵”枉法判决和违法执行?
为什么无视一审二审枉法判决经由福建省检察院抗诉,莆田市中院再审终审拆销判决的事实?
姚丽青五年来拒不予受害者纠错,坚持说,枉法执行正确,已经拍卖,无法执行回转。让我赢得了官司,却拿不回财产,仍得承受居无定所的窘境,如今,被无端枉法裁判执行的房子,市价飙升到200多万元,为寻求公正继续上访。
这是受害者8年多的上访上诉,对号称“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法院系统人民的好法官”公示推荐为全省和全国的道德模范姚丽青的控诉! 
正义网2008年10月22日: 莆田市城厢区法院裁定 父债子还?
事实:福建莆田市城厢区法院的裁定书漏洞百出,执行人员素质太低。这样的法院竟然还能产生‘中国法官十杰’、五一劳动奖章,表示怀疑。
正义网说,那个查封房产的裁定,执行法官连原告、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都没搞清楚,案件执行情况,也是稀里糊涂,裁定也没说被告到底欠原告多少钱,就是这样一份十分罕见的错误的裁定书,牵涉了人好多精力,耽误了很多工作,不得不在北京和福建莆田之间来回奔波,这样的损失谁来赔偿?”
记者看到了刘燕金所说的这份编号为“(2008)城执督字第2号”裁定书,执行长是陈捷勋,执行员是曾广霖、卓晶亮,书记员是郑芬芬。
  这份裁定书的第二条认为,刘文志累计应偿还黄文通的款项为30000元加上10418元,而那10428元,在莆田城厢区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城民初字第36号上,是黄文通应该清偿刘文志的款项。
  在法院,记者针对这个奇怪的“颠覆”采访了城厢区法院副院长陈力。“这个裁定书的第二条错了。应该是对抵的债务,裁定书搞成累加了。另外,车辆已经执行给原告了。”
  关于错误的裁定书,城厢区法院院长姚丽青告诉记者说,“是执行法官不细致造成的,应该做个裁定补正过来。”
原来姚丽青的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中国法官十杰,竟然如此名不符其实!


姚丽青
违法乱纪所作所为
实有辱于中国法官十杰称号


事实:莆田曝出凤凰大厦的商品房整个销售过程,搞起来房产销售 一女嫁多夫损招,出起一房卖多家奇招,凤凰大厦有40多套商品房,竟然卖出了100多家,收了百家众业主的钱,开发商玩起来人间蒸发术,经销商玩起地遁术,让购买凤凰大厦房子的众业主们,相互打起来争夺战争,最后只好求助于法律维权。众多的受害者,纷纷上告到人民法院,要求得到公正裁决。
据统计,莆田凤凰大厦超过25家业主,为维护自己购来的房子权益,起诉到莆田市城厢区法院。这原本是百姓寄希望司法公正的社会底线,竟然被官商勾结演变为司法腐败。在审理莆田凤凰大厦欺诈房产案中,城厢区法院扮演一个极不光采的角色,主审法官林仁杰等人竟然与人相勾结,收受贿赂,恶意串通,枉法裁判,让许多买房的百姓,欲哭无泪……
结果触犯了民怒,在日益高涨的上访上告潮下,城厢区检察院不得不将林仁杰抓捕起来。可是,身为中国法官十杰的姚丽青院长,竟然到处活动保林仁杰。 
原来,姚丽青保林仁杰实质是在保自己。年初以院长身份,与市委、市府、市政法委签署的责任状,信誓旦旦保证法院人员任期内不违法,否则就引咎辞职。 
姚丽青院长,为保城厢区法院院长官帽,为保将提升莆田市法院副院长的官帽,就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惜动用各种关系资源,为林仁杰解脱。 
20088月福建省“优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城厢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吴惠英,为了帮助涉嫌受贿的城厢区水利局长老公吴国泰,做假立功减刑,利用司法资源,花钱买通公安警员,搞虚假立功,案发后,伙同作假证的公安警员被判刑。为何主媒者吴惠英,没有受到刑罚处理还保留公职,保持法院副科级待遇。这一切全靠姚丽青院长积极有效周旋与活动的结果。
原来福建省“优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的吴惠英,竟然如此坠落!
原来集于一身无数光环的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佳妇女”、“全国法院系统人民的好法官”的姚丽青,竟然也是如此腐败!
上述调查列举的种种事实,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假先进假典型的姚丽青,不仅是愚弄民意的假英雄、假模范,而且是实实在在有辱于中国法官十杰光荣而神圣的称号! 

责任编辑: zhongkang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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