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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三大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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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听中纪委一位领导讲课,在谈到领导干部的人生追求时,举了一个十分生动的例子。某高官在狱中忏悔,将自己一生所作所为总结为“三大窝囊”: “一生为情所困,到头来只有妈妈爱我;一生为钱所困,到头来却交不起脏款;一生为吃所困,到头来却吃出了一身毛病。”这位高官的“三大窝囊”,总结得精准到位,且富有哲理,具有警示、借鉴意义。

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长文强,把自己违法犯罪的原因归纳为钻了“四种套”。即:“老板设套,糊涂钻;朋友设套,主动钻;部下设套,放心钻;女人设套,乐意钻”。这“四种套”高度概括、言简意赅,既生动形象,又入木三分。因被这“四种套”捆住了手脚,使得这位全国排名靠前的刑侦专家,曾多次荣立一等功的打黑英雄,蜕变成了历史的罪人。

原广东省韶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叶树养,为自己受贿订了个“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送少。”身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大概深知索贿受贿、敲诈勒索要罪加一等的后果,因此订下了“五不原则”,采取守株待兔方式静候钱财进门。这位预计敛财6000万(给儿子2000万、女儿2000万、安度晚年2000万)“宏伟”目标的局长大人,因东窗事发“出师未捷身先死”,敛财指标刚刚过半,便成了阶下囚。其所制订的“五不原则”,大概也不会减轻对其的惩罚。

原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志明,案发后把自己收受贿赂的动机、手段、方式总结为“十个不”。即:“不论岗位、不择手段、不看对象、不管事由、不限多少、不拘形式、不分场合、不论金额、不明用途、不计后果。”据悉,这位“十不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金额巨大,而且财色双贪。被抓时,吴志明正与两个情妇床上激战。双规后,从其住所搜出若干避孕套、壮阳药和两本“快乐日记”。第一本记载着吴志明与136名情妇的淫乱史。第二本专门保存“快乐见证”,100多位情妇的阴毛被粘在内页上。吴志明还给自己定了个“奋斗目标”,2015年前,至少睡1000个女人,其中良家妇女要占三分之一以上。一个堂堂正正的政府官员,收钱如同乞丐,不论多少谁给都要;其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之程度,更是令人发指、啼笑皆非。

从“三大窝囊”到“五不原则”,从“四种套”到“十个不”,这些精练的总结彰显了腐败官员的“才干”、“能力”、“水平”,可惜都用错了地方。史学家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论述道:“德才兼备是圣人,德胜于才是君子,才胜于德是小人,德才双亡是愚人。”寥寥数语,道出了德与才的轻重关系。因此,在选人用人时一定要把德放在首位,要用德才兼备的圣人,绝不用才胜于德的小人。否则,后患无穷!

写于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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