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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紫丹《实践论》与论实践—兼评毛泽东反人权的认识论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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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则,毛把“认识” 与“实践”,作为两个对举的范畴 ,在单独说“认识”的时候,又把“认识过程”规定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两个阶段。这就又与马克思有关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个核心观点,大异其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8页)。顺推下去,我们可以承认马克思这个认识过程“三阶段”的说法(“具体——抽象——具体”)是合乎认识的辩证途径的;因为辩证法正是讲究“正、反、合”的。然而《实践论》上说的“两阶段”:“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以下,凡引自本文的论述,均略去出处。)又重复地说:“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这类“认识论的辩证法”的说法,实在令人大惑不解!这怎么可能是呢?毛泽东说:“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 (“论理”,原是日文借用汉字对英文logic的意译,毛采此意,在前几页上也曾这样写道:“合乎论理即合乎逻辑”。)毛还把“论理认识”的具体涵义明确规定为列宁说的“科学的抽象”。 人们对“科学的抽象”, 即使把括号内的 “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 再予以充分的强调,它也决不会比马克思的“第一条道路”,更前进一步;即是说,它绝对不会含有“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层意思 。毛的认识过程论,充其量在实质上,也只能说它达到了康德认识论“理性”的低级阶段,即“知性”的层次。也就是说,他失足在没有从逻辑的抽象思维导致“感性”的再现上,以致使认识的过程体现不出“循环往复”;如果能体现出:“感性认识——论理认识——感性认识”,那就跟马克思的“具体——抽象——具体”在思路上异曲同工了。 这一“循环往复”不仅表现在理论形式上是绝对必要的,而且在事实上又是绝对必然的。让我举例以明之:[感性认识1]:煌煌月光,月亮在发光;[感性认识 2]:煌煌月光,月亮在反射着日光。后者,“感性的再现”是个什么概念呢?非他,即本论中毛自己所说:“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和更正确地——引者加注)感觉它” 。可惜《实践论》中少了在理解后再感觉这个“循环”,以致造成正如他自己所说:“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末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人们总不能把只说到认识运动的一半,就叫做“认识论的辩证法”吧! “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没有经过“循环往复”的直线式认识,是不合辩证法的,如果按毛的本意把“认识运动”说全了,那就会成为他说的:“实践——认识——实践”,这就成为“循环往复”的螺旋式的认识,自然是合了辩证法;但这就换成了另外新出现的一个论断,它不能跟原论断相提并论。原论断是限制在“认识”这个范畴内的,如能让它循环往复,形成:“感性——理性——感性”,它就可称为“小循环”;新论断“实践——认识——实践”,则可称之为“大循环”。遗憾的是,在只有后者一个循环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够一锅煮地承认新的和原来旧的两个论断都合辩证法。只能承认
新论断合辩证法,而原论断则因为不符合认识过程总规律中的“循环往复”这一本质特征,故而,显然有违“认识论的辩证法”的真精神。

纵观毛泽东如上的论断,无论是在“实践”这一核心概念上,还是在认识过程论的核心论点上,首先就都遇到了无法克服的矛盾。更何况问题远不止于此呢!除了上述关于“实践”概念和“认识过程”的论述成问题外,还捎带着,在认识的主、客体上,在认识的机制原理上,以及在论证认识是如何可能的,等等问题上,可以撮总地说一句:每一碗饭都无一不是夹生的,因而,整个《实践论》,自然而当然地就煮成了一锅认识论的夹生饭。下面,我将先对“实践”这个概念细说从头。

上篇:狭隘经验论的哲学基础

怎样理解认识、实践、知、行这些概念呢?《实践论》并未做出任何界定。是如下两家指出了这个缺陷,并从正面详述了自己的看法。我拜读后很受启,现将他们的论点笔录于下,在此基础上谈我的看法:实际就是谈我的读书心得。

黄其洪 、蒋志红在《论 实 践 概 念 的 三 个 层 次》一文中指出:《实践论》“显然是把“实践”概念的含义狭窄化和经验化了。”
马克思的这种实践观(即,强调实践的物质内涵——引者注),经过苏联教科书的转折对中国共产党人影响深远,这集中体现在毛泽东的《实践论》一文中。在该文中,毛泽东只把三种经验的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看成是实践活动。从此以后,实践概念在中文语境中就指这三种经验活动。因为《实践论》是在认识论的角度展开论述的(这从它的副标题“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就能看出来),所以实践概念所拥有的本体论和生存论的维度就被人遗忘了。这显然是把 “实践”概念的含义狭窄化和经验化了。这也就直接导致了人们对实践哲学的思辨之根的遗忘,从而也就导致了人们对建立一种形上的实践哲学的敌视的本能。

我们再回过头来考察一下中文中的“实”和“践”的含义,并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会出现实践概念的经验化和狭窄化。中文的“实”字是一个会意字,从宀,从贯。宀, 房屋。贯,货物,以货物充于屋下(《说文解字》)。本义:财物粮食充足,富有。后来由这种“充实、富有”之义引申出践行、实行的含义,比如古言有“实其言”之说,其意思是“言必信,行必果”。中文的“践”字是一个形声字,践,履也(《说文解字》),本义踩、践踏。《书大传》中“践之者,籍之也”之句,《诗•大雅•行苇》中“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之句,均为踩、践踏之义。后来逐渐转义为道德上的践履、实行之义,如《礼记•曲礼》中“修身践言,谓之善行”之句,《仪礼•士相见礼》中“不足以践礼”之句。也就是说,“实”和“践”在古汉语中均有道德上的实行、诺言的遵守、计划的实行等含义,后来白话文改革以后,这两个单音字合成一个双音词来共同指谓“道德上的实行、诺言的遵守、计划的实行”。应该说,中文中的“实践”主要偏重于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道德政治活动,也即康德意义上的实践,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制作技术和理论思辨都不包括在中文的实践范畴之中,马克思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本来也不包括在中文的实践范畴之中。后来,随着西方工业文明的东渐,特别是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中文中的实践概念的含义逐渐扩大化,最后定格在毛泽东《实践论》中所指谓的三种经验活动。如果说古汉语中“实”和“践”指道德的实践,和人的意志自由有关,因而还包含了本体论和生存论的企向,那么在现代汉语中,特别是毛泽东的《实践论》中,“实践”概念无论是指生产劳动、政治革命,还是指科学实验,都是以发现自然界和社会领域的内在规律为前提的,这时的“实践”总与“理论”、“认识”并举,成为一个矛盾统一体。因而,这时的实践概念主要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来说的,它强调的是人的body层面。(《现代哲学》2009年第2期)

下面是笔者的两点读后感:

一, 《实践论》就像实行土改、对待地主那样,勒令中国哲学上的“知、行”学说,扫地出门:

这得首先从苏联教科书的深远影响说起。对此,我在网上看到盛品九先生把汪澍白先生这方面的劳作作了介绍。汪先生指出: 毛泽东的《两论》是在他的《辩证法和唯物论提纲》(简称《提纲》)基础上,参照了西洛柯夫、爱森堡编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简称《教程》)和米丁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教科书》(简称《教科书》)两书的内容,扩写而成的。汪先生作了详细的对勘研究,发现《实践论》中有24处,《矛盾论》中有23 处的观点、文字表述与《教程》《教科书》基本雷同。汪书中有多达32页的详细列表,将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提纲》和西洛柯夫的《教程》、米丁的《教科书》的原文“逐段逐句”地加以排比对照,其“来踪去迹”一目了然。举例如下:

例一:《实践论》开篇——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即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关系。

《教科书》原文——费尔巴哈抛弃了人底社会性,他就不能了解认识对于社会实践底依赖关系……丢开人类底实践活动,丢开他底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这不仅是费尔巴哈底唯物论底根本缺点,而且也是马克思以前的一切唯物论底根本缺点。

例二:《实践论》原文——其中,尤以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

《教科书》原文——当作认识对象的现实之主体而出现的东西,不是从社会游离了的个人,而是社会的人类、社会的阶级。在阶级社会中,周围世界的认识,带有阶级的性质。

例三:《实践论》原文——改变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

《教科书》原文——不只认识客体,并且认识主体,也在客观的实践过程中起变化。人类作用于外部自然,一面变革它,同时又变革自己的性质——马克思说。

如此这般,不一而足,牙牙学语,亦步亦趋,“言必称希腊”;仅《实践论》中就有24处几乎是字字相印、句句照抄,你说是引证,却引号儿从简。

其次就是,很有必要进一步指出,《实践论》只记得马祖列宗,数典却忘记了自己的祖宗。有些论者说,毛对《实践论》的这个副标题——“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 知和行的关系”,做了什么、什么创造性的“转换”。到底都做了些什么“转换”呢?有的人全是空口说空话,没有具体地指出毛究竟是在哪一句话中作了这种“转换”;有的具体指出的段落竟是毛从苏联哲学书上抄袭下来的。难道苏联学者要替毛泽东做出创造性的“转换”吗?恐怕是太自作多情了吧!实际上, 关于“知、行”,从概念到二者关系,除了在副标题中虚晃一枪外,在《实践论》的原文中,毛对中国源远流长的知行学说的态度,在此处表现为:不继承、不评介、不理睬,视若无存,全然弃之如敝屣!。

中国的知行学说,大致是就着三个论题(难易、先后、轻重)展开论述的。

就难易论,论点有:《尚书》为代表的“知之非艰,行之惟艰” 和《左传》: “非知之难,将在行之”、“弗知实难,知而弗行,祸莫大焉”这种知易行难的思想。北宋人程颐对此持保留态度:“书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此因是也,然知之亦自艰”。孙中山先生更是一反其说而用之,把自己的学说针锋相对地命名“知难行易”说。孙先生举了十个例证,说明“不知亦能行”:“以饮食为证: 饮食之事,人人由之,天天行之。但沒有学过生理学的人不能知其道,这是饮食之知难;然饮食人人皆会,这是行易─不知亦能行。”等等。孙先生摆事实、讲道理,最后总结道:“总而论之,有此十证以为‘行易知难’之铁案,则‘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之古说,与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格言,皆可从根本上而推翻之矣。”(孙中山:《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158)显而易见,孙先生说的“不知亦能行”的“不知”,是说没有知性认识(科学知识)、仅凭感性认识也能行。如果连感性认识也没有,那就不能行了。可以这样表述:“行”无“知”(包括感性的知)即为盲动、为爬行、为本能,与禽兽无异;只有 “知”指导“行”,赋予“行”以目的性和手段性,这样的有的放矢的“行”,才叫做人类的“实践”。这样一来,实际上就已经把“知和行” 转换为“认识和实践”了。认识和实践孰难孰易?这应该说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只是马列哲学没有如此提出问题,《实践论》中便也没有如此提出问题,自然更不会对解决这个问题有兴趣、予以探讨了。

就先后论,论点有:孔子的“学而知之”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 (《论语》•季氏)与孔子这四个选项相应,社会上是有这四种人,依次被称为:天才、人才、蠢才、吃才(吃才是本地方言,意指“只会吃吃屙屙,腾空米面家伙。)纵论孔子的论述,可知他的主要倾向是“学而知之”,他本人即以此自居。这里的“学”,即学习,他说过“学而时习之”。“习”是老鸟教小鸟学飞,可见,学习既是指认知活动,还兼有知、行二义。他主张学思、学习,多闻、多见相结合。

孟子提出不学而能的“良能”,“不虑而知”的“良知”。“良知”、“良能”,是“天之所与我者”。他认为“万物皆备于我”,人们要求得学问,只要把放弃掉了的心性再寻求回来就得了,只此而已,并无其它。原话是这样说的:“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孟子•告子上》)。

程颐较明确地提出了知先行后的学说。朱熹加以系统地发挥,使知行学说初步成为一系统的理论。

程颐说:“说到底,须是知了方行得……不致知,怎生行得?”(《二程全书•遗书》卷十八)又讲:“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 (程颢、程颐:《二程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页235)。在《遗书》中又说:“君子以识为本,行次之。” “学者固当勉强,然不致知,怎生行得?勉强行者,安能持久。”

朱熹继承并进一步发挥了程颐的 论述,特别是他“就一事之中以观之”的观点特别值得珍贵,在此前提下,可以避免漫无边际的高谈阔论、空虚玄想,从而就事论事、具体分析。他指出:“夫泛论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观之,则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无可疑者”。(《答吴晦叔》《文集》卷四十二)又说:“为学先要知得分晓。”如果“义理不明,如何践履?”“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 (《语类》卷九)

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功用,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答顾东桥书》)。 “《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 (《传习录•上》)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上》)“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王阳明全集•语录一》)“知犹如水也,人心之无不知,犹水之无不就下也,决而行之,无有不就下者。决而行之者,致知之谓也。此吾所谓知行合一者也。”(《书朱守谐卷》)

王夫之说: “本汲汲于先知以废行,而顾诎先知之说,以塞君子之口而疑天下。其诡秘也如是,如之何为其所罔,而曰‘知先行后’,以堕其术中乎?”(《尚书引义•说命中二》)(王夫之:《王夫之著作选》,湖北人民出版社,1975年。 130~131) “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下学而上达,岂达焉而始学乎?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离行以为知,其卑者则训诂之末流,无异于词章之玩物而加陋焉,……。先知后行,划然离行以为知者也。而为之辞曰:‘知行合一’,吾滋惧矣。惧夫沈溺于行墨者之徒为异学晒也,尤惧夫浮游于惝恍者之偕异学以迷哉也。 ‘行之惟艰’,‘先难’者尚知所先哉!”(《尚书引义•说命中二》)(同上,135~136)

孙先生对其中的“不知而行”即“不知亦能行”进行了“行其所不知以致其知”的论证。他说:“生徒之习练也,即行其所不知以达其所欲能也。科学家之试验也,即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也。探索家之探索也,即行其所不知以求其发见也。伟人杰士之冒险也,即行其所不知以建其功业也。”(孙中山:《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185)孙先生总结的人类认识发展过程:“其始则不知而行之,其继则行之而后知之,其终则因已知而更进于行。”(孙中山•160)毛泽东的“实践——认识——实践”岂非脱胎于此乎?怎么竟成对他的马祖列宗主义创造性的发展了呢?

近代思想家魏源在知行关系问题上,明确地提出了先行后知,不行则不知的思想。他说:“及之而后知,履之而后艰,乌有不行而能知者乎!” (《默瓤上•学篇二》),强调履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只有“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两相结合,才能取得真知灼见。——“披五岳之图以为知山,不如憔夫之一足,谈沧溟之广以为知海,不如估客之一瞥,疏八珍之谱以为知味,不如危丁之一吸。”(《默瓤上• 学篇二》)

就轻重论,论点有:朱熹说:“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

中华民族有一个重行轻知的传统。时值一九三二年五月十六日蒋介石南京中央军官学校讲述《自述研究革命哲学经过的阶段》时,强调地说:“古今來宇宙之间,只有‘行’字才能创造一切,所以我们的哲学,唯有认知难行易为唯一的人生哲学。简言之,唯认‘行’的哲学,为唯一的人生哲学。所以我们要完成革命,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只有实行总理‘知难行易’的学说,只有实行总理的三民主义,复兴我们固有的民族性。” (《自述研究革命哲学经过的阶段》收入秦孝仪主编,《总统 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十)》,台北市〆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出版,1984年,頁541)。后来又说:
“因此我们一方面固然应当竭力求知,同时还应该从‘力行’中去求‘真知’,凡是我学问经验中认为已经获得的知识,如果不是经过实行而证明为有效,就不能断定所知者为真知。所以我们一切的事业,必须实行而后始有真知,也唯有能行而后能知。”(蒋介石:《办学办事与做人的基本要道》,1935年2月1日。转引自易君左《总裁思想体系之研究》,二史馆藏档。)蒋的这话说得比《实践论》的发表,大致早三、五年,而却与毛的论点又是如出一辙;这恐怕很难说是不谋而合;宁可信前者开了后者的先河。请加对照如下:
“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辨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 “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 “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 “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 “ 我们强调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意义,就在于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使人的认识开始发生。”


毛说这番话时,蒋氏早已有言在先。这让读者难免会认为后者是拾人牙慧。


《实践论》中说:“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又说:“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

毛一向奉行“不破不立”的原则。在这里,他首先“破”了“知为先”、“认识第一”,胡诌什么这才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果如是,则所谓人的“自觉能动性”就成了问题。自觉是相对于自发、自在、盲动、本能说的,如果不是思想领先、认识导航,还能谈得上“自觉能动性”吗?他破“认识第一”后,立“实践第一”的地位,反复单向地强调:“认识一点也离不开实践”。强调得过火了就会适得其反。实际上更应该肯定、最起码也应该同样地肯定:“实践”永远地、绝对地、一点也离不开“认识”,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认识;总之,离不开他自以为是的认识。你放开想象力大胆地想象,看能否设想出世界上竟然还会存在没有任何认识的实践!除非你从事的不是人类的实践活动,而是动、植物界的本能活动。仔细考察起来,有时候“认识”倒可以暂时地离开“一点”实践;而实践却“一点”也离不开认识。例如,我年轻的时候曾在梦中进行过“认识”。是这么一回事:有一道白天久思不解的数学题,我竟在夜梦里获得解决。我立即打开电灯,欣喜地把解题过程记录下来。试想,睡着觉怎样实践呢?那就恐怕不只是是离开实践“一点”了吧。又如,军事家对战争的运筹帷幄、科技家进行工程设计、文艺家搞艺术构思、甚至阴谋家搞暗中策划,等等这些作为,都发生在“实践”之前,而一但真正进入实践时,却仍是,无论如何对“认识”也总是,“一点”也不可须臾离也。认识是实践的灵魂。没有认识,实践便会丧魂落魄、六神无主。现在,让我把上述引用的毛的话所得出的结论,作出一个新的修正案:“要排斥一切否认认识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

“行”属于感性活动,“知”代表人类的理性,自然是理性高于感性。《实践论》中还引用了列宁抬高“实践”的另一句话:“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这句话只说对一点、却说错了另一点:说实践“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这一点是对的;但说“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有普遍性的品格。。。。。。”,这一点却是错误的。实践和经验都有个别性和具体性的品格,所以它有、也只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比如变革梨子,只能各别地“亲口吃一吃”,就算集体品尝,也总不是众口一舌地来“吃”,毕竟是各吃各的吧!普遍性是抽象化的结果,抽象与具体是相反的,尽管你可以说普遍性寓于具体性之中;但,住户总不等于房子。所以我就想不出它怎样能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要说是具有特殊性的品格,倒是显而易见的。须知,实践和实践的理念不同:前者有现实性的品格,却没有普遍性的品格;后者有普遍性的品格,却没有现实性的品格。所以,如果你这个“实践”指的是费尔巴哈所说的“人类实践的总和”,那倒千真万确是具有了普遍性的品格,不过它已把 “实践”质 变为“认识”了。“人类的实践”一经“总和”,就变成了“(理论的)认识”,而“(理论的)认识”,自然是高于“实践”的感性活动的。于是,结论就又得重写:“(理论的)认识高于实践,因为它不仅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必然性的品格。”在这里,是不能 “泛论知行之理”的,应该“而就一事之中以观之”,“则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无可疑者”。朱熹是在否认“实践第一”(即确认“知为先”)的前提下,确认 “行为重”的。

要是运用辩证思维来考察这个问题,恐怕就会出现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知行是分离的;知行是合一的。知难行易;知易行难。知先行后;知后行先。知重行轻;知轻行重。

试问,二律背反的矛盾将何以解决呢?

答曰:“执两用中,行中庸之道可也。知行(认识和实践)既可抽象地分离;又必然具体地合一。‘知’固难;可‘行’也不易。声称‘知’在先,可是,‘知’从何来?若说‘行’在先,无异于说人类统统是‘盲人’、其实践又是 ‘骑瞎马’。同样,说‘知重’固能说得通;然则说‘行轻’就大谬不然了。”

或有打破沙锅者,诘问道:“此亦一是非,被亦一是非。然则果如之何?”

答曰:“当机立断时,但须看场合。”

仔细检讨起来,以上的看法似乎还是存在有割裂性和僵硬性的毛病。从整体的发展趋势、展望未来,势必越来越呈现出更偏重——“知难行易”、“知先行后”、“知重行轻”,这类认识的倾向。何以见得?只用指出这一点:实践哲学把物质生产认作基本的社会实践,生产力推动着社会发展。但是,如果你面对现实,睁眼即可看到:我们当前的社会正是处于知识经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难道这意味着什么、你还看不出吗?当然,如果把知行关系仅仅局限于伦理道德领域,那么,王阳明的学说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则为世人所首肯。

二,关于把“实践”的含义狭窄化、经验化的问题

首先,所谓“狭窄化”,我的理解是指《实践论》这篇文章“大题小作”了。好有一比:你要论述“太阳”,就要写出它的形成史和在宇宙中与其它星球的关系;最起码也得抓住在太阳系中与九大行星的关系。《实践论》只是抓住太阳与地球的关系,就要海阔天空地“论太阳”,并且以此建立“太阳中心论”。像“实践论”或“论实践”这样题目的文章,就应该这样做:先从本体论做起,论述“我实践,故我存在”;再从生存论来论人的生存、论人的伦理、论人的知(求真)情(求美)意(求善);再加上现在的这一篇《实践论——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总之,最后必须是实现三论合一才行,如果只是孤单地就着任何一方面,是立不起《实践论》或《论实践》这个命题的。再者,如果你居心要在强调“实践”这个层面做文章,那你就还要再深挖实践的内涵,在认识论中探寻实践的原则与规律。

其次,所谓“经验化”,我的理解是指——按着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给“化”下的定义:“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把《实践论》“化”成了 “狭隘经验论”。

从理论上说,毛泽东把经验划分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这是一大发明。可惜这个发明,把“经验”搞成不知为何物了。作为哲学词汇,“经验是指感觉经验。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感官直接接触客观外界而获得对客观事物表面的现象的认识。”这是由中共第二代核心江泽民总书记题写书名的《辞海》(页856)上的解释。

就像“内在性”是规律的本质特性一样,“直接性”是经验的本质特性。因而,也可以把规律说成“内在规律”,规律=内在规律;若要说“外在规律”,那就贻笑大方了。同理,经验也可以说成“直接经验”,经验=直接经验,故而绝对不能说成是“间接经验”,若硬要非说“间接经验”不成,那种不伦不类,简直就比“指鹿为马”还蛮不讲理和瞎胡闹。

毛就此而发的高论总共是5句话:“1,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2,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3,这些知识在古人在外人是直接经验的东西,如果在古人外人直接经验时是符合于列宁所说的条件:“科学的抽象”,是科学地反映了客观的事物,那末这些知识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4,所以,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部分。而且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5,因此,就知识的总体说来,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

我把原文的每句话进行编号,是为了便于对“高论” 进行逐句分析:

1,“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

这句话里只提到“真知”发源的问题,另一个问题,即,一切假知是从哪里“发源”的?却打了马虎眼。但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提出这个问题有利于和“经验论”划清界限。比如,依靠“直接经验”也会得出“近大远小”、“月亮在发光”的错觉,说明它包含“真知”和“假知”两部分。只有肯定它不全是真知,所谓的“科学的抽象”,才能派上用场;发挥其去伪存真的功能。

另外,《实践论》上说:“认识开始于经验。”说“开始”,这是正确的,但这里又说成是“发源”却是错误的。因为这种与事实相背的说法既不能与“经验论”划清界限,又给“唯理论”以有懈可击。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开始的,它们却并不因此就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毫无疑问,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 因为如果不是对象刺激我们的感官,既产生了表象, 又促使我们的知性活动起来, 把这些表象加以比较、联系或分开,把感觉印象这样一些粗糙的材料构成关于对象的认识, 我们的认识能力怎么能被唤醒, 因而活动起来呢? 所以, 按时间先后说,先于经验我们没有知识,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以经验开始。”但又,“ 因为很可能, 即使我们的经验知识, 也是由我们得自印象的与我们认识能力自身所供给的两者(注:引者加黑)构成的。”在经验里虽具有必然性,但不存在普遍性,知识所具有的普遍性是“认识能力自身所提供的”。

让我借用“营养”和“营养素”两个概念,来通俗地解释康德的话。客观存在,不是知识,形不成认识,就像食物只是营养素一样——例如乳汁是人生而知之的食物,其中含有脂肪、蛋白、碳水化合物和维他命等“营养素”。人经过消化和吸收,就把营养素变成了维持和发展生命所需要的“营养”。这里明确了,“营养素”与 “营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的认识好比是精神生命的营养,其成为营养也是只有经过人的与生俱来、与日俱增的感性能力、知性能力、理性能力加以消化和吸收之后,直接经验才能变成人类的知识、形成认识,否则,“直接经验”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感性质料而已。

2, “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

首先纠正一下:把所谓“间接经验”局限在“一切古代和外域的知识”内,是毫无道理的;难道要把现代中国域内“多数的知识”都除外吗?然后,我们再来分析概念中的问题。被毛泽东赞为“这个解说极好”的《实践论矛盾论解说》,作者李达说:“事实上,我们不能事事直接经验,我们的知识多半是间接经验的东西。我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就要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著作。这些革命领袖的著作,都是他们革命经验的科学总结,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正确理论,都是由革命的实践证明了的真理。”(页47)其中李达说的“科学总结”、“正确理论”、“真理”,都明白无误地是理性认识。然而“直接经验”绝对无疑地只是感性认识。李达接着说:“依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来说,一切知识的来源,都在于外界事物所引起的感觉,而感觉的积累便是经验。”(页 48)这个“经验”就是直接经验,仍是感性认识。如果在“经验”前加个“间接”作定语,那,上前就否定了它的“直接性”,跟着又提高了它在认识运动中的层次(或阶段、或性质),由感性提高到理性。这样“间接经验”就根本不是“经验”、而成“知识”了。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说:“什么是知识?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此外还有什么知识呢?没有了。” ( 《毛选》 3 卷 815-816 页 )毛泽东所说的“间接经验”正是他在这里说的“知识”。这样做,实在是令人莫名其妙,简直是多此一举。有什么必要把原本不是“经验”、而是“知识”的东西,硬说成是“间接经验”呢?须知,“间接”和“经验”就如同“黑”与“白”那样对垒而绝不相容!组成词语“黑白分明”,含有“针锋相对”的意思,如果把 “黑”分为“直接黑”和“间接黑”,那么,“间接黑”就是“白色的黑”。这倒真的是为“混淆黑白”现身说法。如果在否定意义上来应用定语“间接”,倒不如把下面的第4句改为:“所以,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经验的’和‘不是经验的’两部分。”——比说“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更明确、更正确、更干脆、更不别扭、更不自相矛盾!

3,“这些知识在古人在外人是直接经验的东西,如果在古人外人直接经验时是符合于列宁所说的条件:‘科学的抽象’,是科学地反映了客观的事物,那末这些知识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

那就是说,毛泽东把是否符合“科学的抽象”定为检验“直接经验”的标准。既然毛在下面第5句话中把“感觉”、“直接经验”、“实践”列为了同类项;是否由此可以得出:科学的抽象也是检验实践的标准?因而否定了实践是单向的唯一检验标准,而弃旧图新地改为:实践和认识都可以做标准而互相检验对方呢?

4,“所以,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部分。”

毛泽东比哲学史上的“经验论”者还彻底,还独断!后者也没有牵强附会地把“经验”的外延扩展到根本不具备经验属性的“间接经验”。

5,“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

这里的感觉、直接经验、实践,三个同类项概念结成了同盟。“间接经验”不能加盟,倍感孤苦伶仃,痛失归属感。是否可以让“间接经验”投靠“间接感觉”和“间接实践”,让三个 “间接”的同类项概念另外组成新的同盟呢?呀呀呀呀,太荒唐!天下哪有“间接感觉”和“间接实践”这样的荒唐概念!没有,的确没有。“没有”可以发明嘛! “间接经验”不也是古今中外未曾有过的吗?毛不是硬生生地把它发明了出来?那你为什么未感到“间接经验”太荒唐呢?再者,在我所引述的毛关于“间接经验” 的全部高论中,不全然是荒唐的吗?这个荒唐,好有一比,比作侯宝林的相声《老包铡诸葛亮》:

“一个在宋朝、一个在三国,相隔千年,不说是哪朝哪代的事,能铡得着吗?”

“老包这人铁面无私,说铡就铡,他才不管你哪朝哪代哩!”

荒唐的理论导致荒唐的实践。黄蒋二位先生说:《实践论》 “把‘实践’概念的含义狭窄化和经验化了” 。这就使“狭隘经验论”应运而生。任弼时在起草《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时,就只是不点名地批评毛泽东犯有“狭隘经验论”错误,认为“狭隘经验论”“实际上是反理论的倾向而形成一种事务主义的现象”;批评毛泽东忽视理论,只讲调查研究,陷入事务主义的圈子中。(凌步机《“赣南会议”再探——兼论任弼时与“中央代表团”的功过》,《缅怀与研究》)

在遵义会议上,博古曾对毛泽东指挥的土城和四渡赤水的失利,做出负面评价:“看起来,狭隘经验论者指挥也不成。”(转引自《毛泽东传1893~1949》,第346页)

“毛泽东同志对任弼时同志曾说过一句幽默的话:‘任弼时同志说我是狭隘经验论。我到延安后就发奋读书了。’”(郭化若:《回忆第一次反“围剿”期间的有关史实》,《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版。)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10年之后,延安整风前夕,毛泽东重印《农村调查》一书,他在自序中重申:“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并且措词严厉地写道:“斯大林的话说得对,‘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当然又是他的话对: ‘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除了盲目的、无前途的、无远见的实际家,是不能叫做 ‘狭隘经验论’的。”如果说,毛对自己的论断,第一次补充发展,重点是完善调查研究工作,那么,第二次补充和发展,重点是阐明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而这时的任弼时,对教条主义已有切肤之痛,所以,他在整风笔记中写道:“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在1930年就提出的,那时(1931)的感觉,认为只凭调查的情况,而不是根据一定原则去解决问题,是会走入偏向,离开原则;认为这种提法不妥当。今天才能感到这句话是真理。就是说,只凭原则,不详究实际情形去决定问题,将不精确,将成为主观主义的东西,成为教条式的解决问题。自然,若调查情况不代表一般的,不是典型的,又不能用正确的观点、方法去找出问题,解决问题,那同样会走入偏向。这里的问题就是理论如何真能与实际相联系。与实际无联系的理论,将不成为理论而是空论。它是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的。”《访章学新 ——毛泽东和任弼时》。

胡乔木对在1941年9月的延安中央政治局整风会上情 况,作回忆说:“弼时同志在9月12日的发言中,检讨了到中央苏区后毫无军事知识,却不尊重毛主席的意见的事。他说,在赣南会议上,毛主席反对本本主义,即是反对教条主义,我们当时把毛主席的思想当作狭隘经验论加以反对是错误的。弼时同志检讨说,从党的二十年的历史看,作为主观主义的思想统治,其中有些是经验的主观主义。做过许多实际工作的狭隘经验者,便是狭隘经验的主观主义。”

“一九五○年因病逝世的中共‘開國元勳’任弼時三十年代在江西蘇區時反對過毛澤東。楊尚昆說,毛一直懷恨在心,一直到文革前夕還在講任弼時以前整過他。楊說,若果任沒有死,‘文化大革命也非整死不可’”。(转引自杨尚昆:《批毛反覆無常》,《开放》2012 年 2 月號 )

毛泽东极其辩护士,声嘶力竭地为他的“狭隘经验论”做百般狡辩。但是,按《实践论》的观点说,这种空口打嘴官司只是白费口舌,什么问题也不能解决。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实践论》的作者是怎样实践的吧!这样才能免于“学院” 式的纠缠。好在当事人已经盖棺,一生实践已经定格,无法任意涂改。最明显的事实是他一生的实践绝大部分是错误的、罪大恶极的,又是顽固到底、抱定宁死也不下罪己诏的,要一头碰到南墙上。孟姜女能哭倒长城,中国人民哭不倒这堵“南墙”。大跃进也是毛实践中的一堵南墙(great wall),哲学家李达、国防部长彭德怀……最终是碰死在这堵“南墙”上;四千多万农民饿死在“南墙”下。追究认识论原理,从营连排组织到大兵团作战,这样的人海战术,大轰大嗡,是否战争年代狭隘军事经验的照搬?文化大革命那一套戴高帽游街、打砸抢抓抄、杀人放火,是否他湖南农民运动那一套的故伎重演? “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是否可归结于他狭隘的——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的系统化总结?他用狭隘的心胸把党史定位成以他画线的路线斗争史,并形成历史决议。可笑就可笑在这里:历史原来是什么就是什么,并不是由着什么决议就能随便把他决定成什么样子的。

文革中重提“历史的经验”,是鼓吹他如何胜利地进行了十次路线斗争!相对于那次历史决议,这次提“历史的经验”,正是“狭隘经验论”的本地风光。

大跃进中废除资产阶级法权,想把工资制倒退为供给制,他强调:“所有制解决以后,资产阶级法权制度还存在,如等级制度,领导与群众的关系。要考虑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问题。过去搞军队,没有薪水,没有星期天,没有8小时工作制,上下一致,官兵一致, 军民打成一片,成千上万地调动起来,这种共产主义精神很好。过去实行供给制,过共产主义生活,22年战争都打胜了,为什么建设共产主义不行呢?我们已相当地破坏了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但还不彻底,要继续搞。不要马上提倡废除工资制度,但是将来要取消。恢复供给制好像‘倒退’。‘倒退’就是进步,因为我们进城后后退了。现在要恢复进步,我们要把6亿人民带成共产主义作风,等等。” (参见陈晋《毛泽东五十年代后期的探索思路和他读几本书的情形》,《党的文献》1993年4月;参见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3年)第37~40页。)毛泽东把自己的狭隘经验论已发挥到“刻舟求剑”的地步,他的这种供给制思想曾形成大跃进中共产风劲刮的一股……说来,简直数不胜数、举不胜举!但是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他的“运动群众、运动治国、运动治党”就他狭隘经验论的结晶。他一生以“与人斗”为中心的“其乐无穷”,是从斗地富反坏“四类分子”,到斗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大跃进中斗右倾反党分子;文革中再加上特务叛徒走资派成为“八类分子”;最后还有,或作为挨斗主角、或作为配角而以挨斗贯彻始终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文革中陪坐末位被封为“臭老九”;最最后是被“九类分子”所株连的挂黑人物如“黑崽子”等;被斗的罪名、性质、程度、形式,从发动、展开到收场,都跑不出“打土豪、分田地”、“土改斗地主”作为传家宝的那一套老掉牙的基本模式。

下篇:实践对认识的功能被他用来实施愚民政策

邓晓芒抓住了“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变形的理解”给予了正本清源,认为:“实际上,马克思的‘实践’一词就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的,它不仅是指实行某种既定的理论和准则,而且是指人的 ‘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即通过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来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的活动。”
这里讲的主要是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变形的理解。“实践”是个外来词,最初在希腊语中,πραξιs意味着实行、使用、练习、做等等,与中国古代的 “践履”、“行”相当,都是指对某种既定的知识、道德和原则的施行和遵行。但在德文中,Praxis除了上述含义外,还有“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所获得的经 验”之意,Praktik一词则除了实践、实行的步骤、方法外,还有“感到有些问题的方法”、“并非总是无可指责和被允许的措施”之意。这种理解 赋予了这个词以试探、冒险探索和开拓性的含义。实际上,马克思的“实践”一词就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的,它不仅是指实行某种既定的理论和准则,而且是指人的 “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即通过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来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的活动……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家一开始就把实践的这种创造性和首创精神忽略了,仅仅 将实践纳入到了中国传统“知行关系”的旧框框中来讨论……毛泽东《实践论》的副标题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虽然“知”在 这里不再是理学家的“德性之知”,而是科学知识,但关系模式还是一样的。这样,实践就被理解为只是一种在既定原则指导下的操作,以及通过操作来检验和修正既定原则的活动;实践的情感方面、自由意志方面和创造力的方面都被抽空了,它不再是马克思所说的“感性活动”(感性也被划归到“感性认识”中去了),而是 抽象的“纯物质过程”,如李泽厚所理解的那种与“主观的人化”不同的“客观的人化”,即人通过物质手段改变物质自然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的活动。这也正是 目前“后实践论美学”主张用“生命”来取代“实践”的理由,但显然,无论是他们还是他们的批判对象,都没有像马克思那样把实践理解为“感性的生命活动”。(《福建论坛》2001年第5期)

读后,我受到启发,心有所得: 原来“愚民”的效应,就来源于“实践”的功能。

如果按照《实践论》的理解,实践“只是一种在既定原则指导下的操作,以及通过操作来检验和修正 既定原则的活动;实践的情感方面、自由意志方面和创造力的方面都被抽空了,它不再是马克思所说的‘感性活动’(感性也被划归到‘感性认识’中去了),而是 抽象的‘纯物质过程’”,那么,《实践论》就成了灌输愚化教育和奴化教育的宝贝教材。毛泽东曾多次强调的“哲学应从哲学家的书斋里解放出来,变成群众手中的尖锐武器”。这就意味着,手执这种尖锐武器的大头兵们,就只能是任毛运动群众,“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孙子兵法*九地第十一》)战争时期,数目庞大的人民子弟兵就会前仆后继地在人海战术中变成炮灰!而和平时期,竟会有数以3、4千万之巨的累累饿殍载道、盈野!这乃是毛泽东发挥“实践”的功能,取得的愚民效应所致。总之是,全民在实践,一人在思想。所谓“实践”者,何也?意思很明确:大家都读他的书、听他的话、照他的指示办事;“毛著,一天不学走下坡、二天不学问题多、三天不学没法活”。实践而已矣!焉用认识?而且,唯恐你认识(动词)和有了认识(名词)。

一,实践对认识的功能之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全世界还有2/3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啼饥号寒之中,等待获得解放、过上幸福生活的中国人民去解放他们。”“我们一天一天好起来,敌人一天一天烂下去。”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些显示无产阶级劳苦大众阶级觉悟的认识是来源于实践吗?

《实践论》上说:“社会的发展到了今天的时代,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责任,已经历史地落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这种根据科学认识而定下来的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在世界、在中国均已到达了一个历史的时节――自有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时节,这就是整个儿地推翻世界和中国的黑暗面,把它们转变过来成为前所未有的光明世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地球上已经有一部分实行了这种改造,这就是苏联。他们还正在促进这种改造过程。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也都正在或将要通过这样的改造过程。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其中包括了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他们的被改造,须要通过强迫的阶段,然后才能进入自觉的阶段。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上面这个了不起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伟大认识,符合于——接着下一段一开头说的“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吗?不仅此也,作为无产阶级全部意识形态的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些认识是无产阶级从实践中得出的吗?不是。是他们头脑里固有的吗?也不是。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更不是。那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列宁在《怎么办》一书中对他的著名的“灌输论”,做了这样的解答:“工人阶级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着重线为引者所加),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即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厂主斗争、必须向政府争取颁布工人所必要的某些法律等等的信念。而社会主义学说则是由有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历史和经济的理论中成长起来的。现代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按他们的社会地位来说,也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 ”( 《列宁全集》,第6卷,P76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这里附带插一句题外的话,马克思这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如果生活在《实践论》作者当道的时代,难免不被改造得尿滴滴地。

列宁十分赞赏并引用卡•考茨基说的下面一段话: “现代社会主义意识,只有在深刻的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出来……但科学的代表人物并不是无产阶级,而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现代的社会主义学说也就是从这一阶层的个别人物的头脑中产生出来的,他们把这个学说传给了才智出众的无产者,后者又在条件许可的地方把它灌输到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去。可见, 社会主义意识是一种从外面灌输到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去的东西,并不是一种从这个斗争中自发产生出来的东西。”(引自《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第327页。) “但工人运动的自发的发展,恰恰导致运动受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支配。”(同上)

如此反复引证,只是为了充分证明,无产阶级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并不是源于自发的工人运动的实践,与农民运动更是一点边也不沾,完全是马恩这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空想。其所以说是“空想”,是因为——如考茨基所说,它是“头脑中产生出来的”,并不是经过他们的实践。说绝对点儿,给上亿人带来死伤的共产主义到底是什么玩艺,至今仍是一个未知数。前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的侄女柳芭发表回忆录,其中谈到,勃列日涅夫当年曾对自己的弟弟说:“什么共产主义,这都是哄哄老百姓听的空话。”(转引自辛子陵:《我们党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致中共十八大党章修改小组》)“哄哄”者,欺骗、愚弄之谓也。

列宁却要硬着头皮,将这种“空想”和“空话”,从外面灌输到工人运动中,就像把鸡子拴到鳖腿上那样,搞“工人运动与社会主义相结合”,在人类制造出贾宝玉薛宝钗式的捆绑夫妻的巨大悲剧。现在除了强行“灌输”愚化、奴化、毒化政策的个别国家,仍在貌合神离、口是心非地在维持着这种包办婚姻外,其余的,全部都已经彻底离婚,不再啃吃那个强扭的苦瓜

在事实面前,“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露出伪命题的真面目,剥去伪装见原形:原来,对于无产阶级劳苦大众来说,“灌输才是认识的真正来源”。要是拒绝“灌输”怎么办?好办,除了开空头支票——用红蘿卜“哄哄”之外,就是大棒伺候。“骗、瞒、压”,就是施行愚民政策的三字诀。

二,功能之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正如任何动物一样(引者加黑),他们首先是要吃、喝等,也就是说,并不是‘处在’某一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他们是从生产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05.〕。

从这段马克思的话中,我得到三点启示:首先,人和任何动物一样, “满足自己的需要” 是活动的动力。其次,和任何动物不一样的,“是人从生产开始的” 实践活动。第三,活动的外延大大地宽于实践,它包括:人的与非人的活动;有目的与无目的的活动;生理的与心理的活动;实践的与认识的活动。

“实践”和“活动”,二者相对于认识的关系也是有区别的。本人早先在拙文中已有过详细地分说:据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研究指出:胎儿在母腹内,4个多月就会吮手指,出生后会吮吸乳汁。这个吮吸、摸索等活动,建构出第一个认知图式,这是认知的起点。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说的“认识开始于经验”是对的,但毛说“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使人的认识开始发生”,这就不符合事实了。因为人在没有达到“社会实践”的年龄,早已开始了认识;甚至可以说,肉体的胚胎同时也是精神的、认识的胚胎。可见,说活动、比说实践促进认识的发生和发展,从发生学上说更合情合理。总括起来说,需要是活动的动力。动物的活动是浑然一体的,人的活动是分化的;分为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是互为动力的。关于动力的机理,简而言之就是认识开始于经验,经验发源于活动,并在分化后的各种活动中得到纵向的和横向的、各自的和彼此的发展。

毛泽东所发挥的实践的功能,不但不是认识的动力,不能使认识得到发展,而且是切断认识的来源,堵死认识的发展。这种实践具有倒行逆施的性质;千百万城市知青 “上山下乡”的运动,正是这种实践的典型事例。正当他们处于青春年少,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让他们荒废学业, 去接受愚民大老粗的再教育,原来学的一点文化返生,后来学到的阶级斗争主课,导致他们头上长角、身上长刺,造就了许多文盲加流氓式的所谓革命接班人,毁灭自身、危害社会。整个社会 ,“读书无用论”毒雾弥漫,还有,施行“焚书坑儒”等愚民毒招,好像这样就能使资产阶级绝种。抚今思昔,痛心疾首。天乎人乎: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毛泽东岂无后乎?东征于朝,长子死焉;祸延次子,病患脑残。惨无人道父作业: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父作孽不死不活。

三,功能之三:实践是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导致中共高层的权力重组。据作者之一胡福明的回忆文章《真理标准讨论与解放思想》中说道:

“《人民日报》第二天转载了。当天晚上,就有毛选办公室的负责同志给胡绩伟打电话,指责这篇文章,理论上是错误的,宣传‘不可知论’,政治上‘很坏很坏’,是‘砍旗的’。汪东兴尖锐批评了胡耀邦、杨西光、胡绩伟等同志发表实践标准一文。刚刚开始的真理标准讨论面临夭折的可能。”

又据参与写作的孙长江回忆:

汪东兴说:“不能因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了冲击,就把文化大革命说得一钱不值,最坏的是把矛头对准毛主席。”(在中宣部和中央直属机关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又说,“文化大革命成绩是主要的,是毛主席肯定的,不能批‘四人帮’把毛主席也批了。”(在山东视察时的讲话)

《人民日报》原来的总编辑吴冷西打电话给当时的现任总编辑胡绩伟,批评这篇文章是方向性的错误,政治上很坏很坏。说毛主席思想要经过实践检验才成其为真理,是根本错误的。作者的意图是引导人们怀疑毛泽东思想,目的是“砍旗”。林彪说“一句顶一万句”,难道一句顶一句还不行吗?当时的中央副主席,管意识形态,也是中央党校的第一副校长汪东兴,就说文章是对着毛主席来的,他们是代表哪个中央?当时《红旗》杂志总编辑熊复则说,毛泽东思想只能维护,不能创新,不能发展。(孙长江:《我的一九七八》)

“诸公衮衮登台省”。这些舆论阵地的领军人物,都自以为是毛泽东思想的高举者,说出上面那些话,显示出一种当年红卫兵“誓死捍卫”的气慨:“谁反对毛泽东思想就砸烂它的狗头!”难道他们不知道“实践”派的论点是毛白纸黑字写在书上、红嘴白牙说出口外的吗?真是大煞风景!他们的“捍卫”还有啥意思?其实他们是充当了安徒生童话故事中说实话的小孩,但却把老娘偷养汉子的丑事抖露了出来。新编的童话把原来的故事翻了个过:皇上在众臣簇拥下,走在大街上,没穿内衣,空空荡荡只披了件外衣。是傻小子跑到跟前,给他剥了个赤条条一丝不挂。“外衣”就是皇上宣称的“实践标准”;光了身子就露出了摸不得的“老虎屁股”,这就是皇上诚于中的真理标准:“朕说了算”。邓小平心知肚明,他后来继承毛的衣钵、宣称的“实事求是”就是那件外衣;光了身子则是:“毛在,毛说了算;我在,我说了算。”可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自始至终是欺人之谈,也是自欺欺人。现在邓小平用这个真理标准把华国锋赶下台,一朝权在手,真理标准就改成了:“我说了算,不争论!谁敢跟我抡起批判的武器,我就跟他来武器的批判。”

既然讨论真理标准之意不在真理,那你就别再具体分析谁在哪一点上有几分道理了。例如当时“凡是”派反驳说:“共产主义没有经过实践检验,难道你能说它不是绝对真理吗?”在1950年代初,我是在李达著述的《实践论矛盾论解说》导读下学习的“二论”。李达说:“人类社会都要到达于共产主义——这是马克思在百年前认识人类社会所得到的结论。这一结论是客观的绝对真理。由于全世界劳动人民的努力,已经逐步接近于这一绝对真理了。”(页9),在今天,实践已经证伪了马克思的绝对真理;非但“绝对”,“相对”也不可得。可在那时,“凡是”派是何等地为他们对“实践”派的将军而欢呼雀跃、自鸣得意呀!

“醉翁之意不在酒”。“实践”派、“凡是”派两军对垒,都在争长子继承权,争摔“高举”的老盆。邓小平并不在应不应该“高举”上做文章,而是提出:“怎么样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是个大问题。现在党内外、国内外都赞成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什么叫高举?怎么样高举?大家知道,有一种议论,叫做‘两个凡是’,不是很出名吗?凡是毛泽东同志圈阅的文件都不能动,凡是毛泽东同志做过的、说过的都不能动。这是不是叫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呢?不是!这样搞下去,要损害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为中央党校题了‘实事求是’四个大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就是这四个字。”(邓选一卷,页121)

那么,在毛泽东思想的意义上,什么是“实事求是”呢?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解释道:“‘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这样,毛泽东就在两点上曲解了班固“修学好古,实事求是”的原意:第一,“实事求是”原本是讲治学态度的,毛把它胡诌成哲学理论,既牵强附会(如把“是” 杜撰成“规律性”等),也全无此必要;如果不是还别有用心(如,居心要搞愚民政策)的话。第二,“实事”的“实”原本是个动词,是核实、证实、落实、求真的意思,就是“实其事”。毛舍此意,而曲解为客观自在的、天然地明摆着的,不分青红皂白、真假善恶而唾手可得的“一切事物”。这样对“实事”的“实”进行了阉割,只留下了“事”,解做 “事物” 。这就等于使人在 “事物” 面前要做的核实、证实、落实、求真的功夫省去了,在“实”字上无所作为了。可见,从我这一方面说,坚持要回归本真,决不是一味地抠字眼,而是有其绝对的必要性的。因为“实其事”太重要了,是“求其是”不可或缺的大前提,无前者就无论如何也不能 求到后者,此其一;再则,“实事”也并不是如毛泽东轻佻地解说的那样,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物”。相反,人类在扑朔迷离的世事面前,欲达“实其事”的目的,谈何容易?全世界所有的科学家在实验室里,运用最先进的设备、使用最精密的科学仪器,终生含辛茹苦、呕心沥血,所求者何?是在求出事实的真相 ——宏观或微观的、定性或定量的真凭实据。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写的第一句话就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看来《实践论》的作者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正是重蹈“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毛与其说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倒不如说自己是“费尔巴哈主义者”更恰当;而把“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当作实践去理解” 的唐代颜师古,他说的“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这话,倒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有点暗通款曲。

从另一方面说,像对 “实其事”,这么重大、艰巨而无可逾越的一步,如果故意加以玩忽,让人视若无睹,而却在下一步——“求是”上,装腔作势地大做文章,这样“舍本”,怎么能 “求”到“是”呢?除非此人是毫无“求是”之意,全然一片玩权售奸之心。林副统帅在日记里记载有,他的正统帅总是把不是他的意见强加给他,然后再来批判他;这算是信手拈来的供你思索、供你触类旁通的一条线索吧!再如,邓小平不仅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核心是“实事求是”,而且宣称自己是“实事求是派”:“国外有些人过去把我看作是改革派,把别人看作是保守派。我是改革派,不错;如果要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保守派,我又是保守派。所以,比较正确地说,我是实事求是派。”(《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09页)那么,他究竟是怎样“实事求是”的呢?他能求到“是”吗?也让我顺举一例:他对反右运动定性说,“反右是正确的,问题是扩大化。”试问反右运动划右派99•99%以上都错划了,难道还能说“是正确的”吗?怎么会发生这种显而易见的严重错误呢?就是因为他在“实事”上采取“宜粗不宜细”的打马虎眼的态度,首先不能对反右运动认真地“实其事”,这当然就“求”不到什么“是”了。有鉴于此,我们就决意要反其道而行之,再也不能走他们毛、邓这一条通过假相歪理的的认识路线,而是要本着不走样的“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的本意,首先是严格地“实其事”,即先弄清真相;在此基础上再“求其是”,即再来求出真理。只有两个 “真” 合二而一,才能、也才是做到实事求是——唐代颜师古所解说的那样:“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在假相的基础上,你就算有天大的本事、地大的能耐,也是求不出真理的。

在坐天下的日子里,你若不“实其事”,却仍然可以“求”到“是”(规律性)。何故?因为“是”是由着你自己主观规定的。你说“外行领导内行是客观规律”就是客观规律。你说“文化大革命七八年来一次是阶级斗争的规律”就是阶级斗争的规律。你说大跃进成绩是“九个指头”,刘少奇不认账;一经毛的实践检验,立即就 “求”到“是”:“我看你刘少奇是活腻歪了!”

如果在打天下的日子里你要不“实其事”,敌人的机枪、大炮就会不客气地指点给你:“每战必败”!让你“求”到的“是”,是由累累尸骨、堆积而成。

“中国古代大军事学家孙武子书上‘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句话,是包括学习和使用两个阶段而说的,包括从认识客观实际中的发展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去决定自己行动克服当前敌人而说的;我们不要看轻这句话。”(《毛泽东选集》第2 版,第1 卷,第182 页)这句话的实质就是“实其事”。毛在这里提醒道:“我们不要看轻这句话”。这句话就是叫人做到“知己知彼”、对己对彼都要尽力“实其事”。只对一方“实其事”行不行呢?毛泽东坚决认为:“不行”!“有一种人,明于知己,暗于知彼,又有一种人,明于知彼,暗于知己,他们(引者加黑)是不能解决战争规律的学习和使用的问题的。”(同上)

他在战争问题上要重视而“不要看轻”、 “实其事”的态度是严肃的、郑重的、科学的、顽强的。为什么还需要“顽强的”态度?因为,即使在和平时期,要想做到“实其事”也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而在战争中,要想做到完全的“知己知彼”就更是难乎其难了。正如毛说的:“孙子的规律,‘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仍是科学的真理。错误由于对彼己的无知,战争的特性也使人们在许多的场合无法全知彼己,因此产生了战争情况和战争行动的不确实性,产生了错误和失败。然而不管怎样的战争情况和战争行动,知其大略,知其要点则可能的。“(见《毛泽东选集》第2 版,第2 卷,第490 页)

按原意推论,“求其是” (百战不殆)仍是“实其事”,是下一步的“实其事”。如坚持完全地“实其事”(知己知彼),不期然而然地就会达到“求其是” (百战不殆)。因为,如能坚持做到“知己知彼”,就必然能做到“百战不殆”。反之,例如他毛泽东,不首先弄清社会主主义是什么,就要大搞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并且还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邓小平后来承认了:“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7页)所以,不限于中国,而且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凡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国体的、以共产党为领导的、以马列主义为理论基础搞社会主义的政权,从诞生那一天起、到寿终正寝止,无一不是以大量的杀、关、管,制造冤假错案,实施国家恐怖主义而贯穿始终的。因为不需要“实其事”,对一个人的定罪是无需查证、核实,找出证据、证人,而只需按着政治目的随心所欲地伪造一切。如此这般,刘少奇便成了“叛徒、内奸、工贼”;原本一对冤家对头的章伯钧罗隆基,毛泽东硬叫他们结成“章罗同盟”,后人称之为“古今奇冤”;既可笑、又可悲。凡此种种都是不首先“实其事”而“求”到的、他心随心所欲的 “是”。反过来说,如果真的“实其事” ,结果反而会“是”与“愿”违,即:“求”不到他心目中的“是”,而会“求”到“真是” ,即:“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 而求到“真是”就会引火烧身,这是犯大忌讳的。

如此说来,难道当年毛泽东那样解释“实事求是”,是居心为自己留下撒谎的后路吗?不管是居心还是本能,大凡撒谎总是要露马脚的。因为任谁都不能撒谎“一以贯之”,保证句句是假话,而是,总会有说真话的场合。这样,真话与假话前后对照,就会弄得假话无地自容。如毛泽东谈论战争时就说了“不能轻视‘实其事’”意思的话。但当他谈到哲学的功能的时候,就照搬马克思的话说,不在于了解世界、能解释世界,而在于能动地改造世界。这就还是把轻重颠倒了,不首先着重“实其事”,而是着重在“改造”,如他搞的“一化三改” (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能“改造” 好吗?矛盾就发生在这里。这是撒谎者一方的规律。受骗者一方的规律则是:受骗者中至死不悟者毕竟是少数;决不可能大多数人都受骗而且至死不悟。这两条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导致今天的大多数(包括铁杆毛派)都觉悟到:“实事求是”在毛泽东、邓小平口中纯属鬼话、谎言,而且是共产党所有的谎言的总包装。例如我上面提到的那本江泽民题写书名的《辞海》,修订本在《毛泽东》条目下删去“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一词。有读者提出异议,总编辑夏征农回答说:“辞书应保持科学性和稳定性。对这个原则,我们是请示了中央的。”为什么他不敢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坚持了实事求是 的原则;是实践证明了他不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 嘛!”他为什么会胆怯气软呢?难道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实践”或“实事求是”,而是“中央”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块金字招牌,难道不是童叟无欺、而是愚弄顾客的挂羊头卖狗肉吗?实践派和凡是派分工合作、殊途同归:一个揭破“羊头”,一个坐实“狗肉”。总之是,大家都在假戏真做,没有哪一个傻瓜会相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超过相信“毛说了算”、“邓说了算”、“中央说了算”、“党说了算”、“顶头上司说了算”的。说“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的柯庆施,之所以官运亨通、飞黄腾达,是因为柯认准了毛最大的需要是让人人都对他盲从、人人都对他迷信;从而不盲、或信而不迷,皆有违于他的“实践论”的真谛。

四,功能之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刚才谈到了他的“实践论”的真谛。就像盲从、迷信是认识的死敌那样,清醒、明智是愚民政策的死敌。所以对于《实践论》作者是心不照口、口不照心:实践并不像他说的那样——是认识的目的,而是像他做得那样——是他实施愚民政策、得心应手的手段

我们这里有一句俗话:“磨道的驴——听喝!”说的是,驴拉磨,戴上蒙眼,听从吆喝:叫走就走、叫停就停。用以比喻“盲目服从”,如不从,则施以鞭策。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是运动治国、运动治党;运动就是一切,目的是乌有的。有是有,就是不让你知道。前面以“若驱群羊”取喻,现又比作“磨道的驴”,都是一个意思,都体现了他的“实践论”的真谛。还可以让比喻现代化,比作“电脑”。实践就是改造;对人改造就是洗脑;要删除净尽原存资料,输入新的文件,导师毛泽东的思想便是总的程序设计,继任者邓小平又是号称总设计师。从毛时代起,中国就成了电脑大国:那时是“八亿神州尽电脑”,之后是“十三亿舜尧尽电脑”。

共产主义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由错误认识导致的最严重的、最惨烈的社会实践。这提醒人类:认识先于实践、重于实践是必须记住的教训。如果好了疮疤忘了疼,有人再来用实践忽悠你,你千万不能再轻信,你一定要认识准了再实践,要互相揪着耳朵问一声:“你忘记了共产主义带来的数以千万计、亿计的生命、财产和无法计量的精神的损失了吗?”这是20世纪留给人类最严重的历史教训。

通过玩弄名词(骗)、蒙眼塞耳(瞒)、杀人立威(压),大搞愚民政策。这三项都可以包括进“实践”这一概念的外延里。概念胡闹,所以《实践论》矛盾百出。

当代哲学家贺麟说道 :“如果要成立一种学说,就事实言,必能解释问题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事实,不能有一个例外。只消有一个例外,则此项学说便发生动摇,须得修正;就理论言,则该项问题中的主要概念必须加以严密的分析,而下一谨严的界说。对于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必须建立有基本的原则,以作立论的根据。简言之,‘据界说以思想,依原则而求知’,是成立任何理论所必须遵循的方法。必须这样,才可得到普遍必然贯通的而不矛盾的真理或理论系统。”(旧版第71页——1986年,贺麟先生将1947年完成的《当代中国哲学》一书修改后以《五十年来的中国哲学》为名重新出版。)

一个认识论理论,它的主要概念(实践)如果建立在一个有缺陷的定义之上;概念之间(实践与认识、知与行)的关系又建立在有严重缺陷的基本原则之上。那么,这个理论大厦肯定会是七歪八斜的,即便不立即坍塌,也将来日无多。你要远离它。《孟子•尽心上》有言:“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

2/20/2012,10:19 PM,写于伊州-日内瓦镇。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观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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