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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秋瑾之死看晚清报纸舆论

义侠变武侠秋瑾后人抗议电影失实

1907年7月15日(农历六月初六)天亮之前,秋瑾在故乡浙江绍兴被清政府杀害。一个女性因政治原因而被杀,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她的死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作为当时舆论中心的上海,各种不同背景的报纸都迅速作了详细报导,《神州日报》连续公布浙江省发布的有关通报、函电、文告,并转录外电、外报刊出的有关消息。《时报》除了对秋瑾案始末做了连续报导之外,还发表了《哀秋瑾案》、《记秋女士遗事》、《对于秋瑾被害之意见书》等几十篇有关秋案的评论文章和诗词、漫画。对秋瑾慷慨赴死的报导也非常传神,“行至轩亭口,秋瑾不作一声,惟注视两旁诸人一周,即附首就刑。观者如堵。”

在当时中国舆论中心的上海,几乎没有一家报纸没有发出哀惋和抗争之声,仅《申报》第八天就刊出秋瑾诗六首,全方位跟踪各种体裁有关秋瑾的文字达三万多字。包括秋瑾被捕与就义的情况报导、绍兴府公布的有关秋瑾“罪案”、秋瑾被害之余波、秋瑾男装持手杖照片、秋瑾生前演说稿、秋瑾好友徐自华撰文、吴芝英书写的秋瑾墓表等。

“至于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则秋瑾之死,为历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浅鲜。”

“今则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适所以振起二万万人之精神也。则秋瑾之死,为社会之影响者,尤非浅鲜。”

而秋瑾之死当年激起的祭挽歌哭、抗议请愿的雪片:《祭秋瑾》、《挽秋女》、《吊越女》、《哭侠魂》;《轩亭冤》、《轩亭血》、《轩亭秋》、《碧血碑》……不仅均见诸报端,许许多多电文竟是直达清廷的——从江南到塞北纷纷扬扬,铺天盖地,何止持续至清廷崩溃的整整四年?

各报纷纷报导秋瑾之死

《申报》在当月的一篇报导中称赞秋瑾“时或垂辫作男子装,到处演说颇能动人。现方创立女子体育所,殊负新学名誉。此次惨被株连,无不同声叹息云。”在7月22刊出的《秋瑾之演说》中高度评价她组织女报、提倡女学、追求女子独立的作为,并以热情的语言写道:“闻女士擅口才,每登演说台,雄辩恣肆,往往倾动众耳,掌声如同白日春雷。”并摘录了秋瑾慷慨激昂的演说《敬告姐妹行》,字里行间满溢着对她的“才”、她的“志”的无比推崇。

7月23日,也就是秋瑾被杀第8天,刊出她的6首遗诗。

7月25日,发表《论绍兴冤狱》评论,直接指出冤案是绍兴府假公济私、捏造告急所造成的。

8月13日,登出官方伪造的《绍狱供词汇录》,后面还有“编者按”:

“按秋瑾之被杀,并无供词,越人(浙江人)莫不知悉。有之,则惟‘寄父是我同党’及‘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耳。而今忽有供词,其可疑者一秋瑾之言语文词,见诸报章者不一而足,其文辞何等雄厉,其言语何等痛快,而今读其供词,言语支离,情节乖异。其可疑者二:然死者已死,无人质证,一任官吏之矫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锻练周纳而已。然而自有公论。”

《时报》也说:“浙省官场,因外间人言啧啧,群为秋女士讼冤。大吏授意某某,求秋女士书函等件,仿其笔迹,造通匪等函件,以掩天下耳目。此说若真,官吏之用心,不可问矣。”

10月6日《申报》刊出的《徐锡麟传》一书广告中,有“徐手刺皖抚,剖心而死,祸及秋瑾女士大狱。……小像七幅,并有秋瑾女士墨迹一章”等语,尽管是广告,其中却充满了对秋瑾的敬意和惋惜之情。

《中外日报》、《时报》、《文汇报》等昌言无忌,大声疾呼,指斥贵福等的罪恶,不留余地。对秋瑾没有确供就被杀害,舆论更是一致谴责,普遍称为“秋案冤狱”。认为没有证据,秋瑾只是办报、办学的回国女学生而已,所编《中国女报》爱国情绪昂然而气宇平和,没有煽动激越之辞。

《文汇报》说:“绍府贵守,无端杀一女士,竟无从证实其罪,是诚大误。”

《神州女报》发表题为《秋瑾有死法乎?》的尖锐评论说:“浙吏之罪秋瑾也,实为不轨、为叛逆。试问其所谓口供者何若?所谓证据者何若?则不过一自卫之手枪也,一抒写情性之文字也。”

署名“瘁民”的《浙江之危机》一文指出“杀学生,杀女士,无口供,无确证,仅谓‘有通匪笔据’,‘有绍绅告密’。不宣布,无以塞人民之望!”

《述浙省官吏之罪状》一文同样指出“妄杀秋女士。无口供、无见证、无实据”,既没有正式审判,也没有明白宣布的罪状,因此严厉谴责“杀人以媚人”的张曾扬、“戕无辜之国民”的贵福、“纵部兵以肆淫威”的李益智。

据陶沛霖《秋瑾烈士》一文回忆,“秋瑾就义后,陶心云驳浙抚和绍兴知府致电军机处,电文很长,谓:‘绍府蒙上,浙抚欺君,秋瑾无供无证,处以极刑,无法可据。彼所根据者,是彼心腹中野蛮之法律。’电文揭发贵福之暴行很详”。

贵福受舆论攻击不已,也深以当时没有确证为忧。因此对被捕的大通学堂学生及教员程毅等六人严刑逼供,“跪火练、火砖,惨状不忍睹”,试图在他们口中得到秋瑾“通匪”的证据,但终无所得。直到1908年10月25日,少年胡适参与编撰的《竞业旬报》第31期还发表了《好个大胆的贵福》的评论。

《卖友者之将来》一文对于告密者冷嘲热讽、义正词严——“秋某之死,不死于侦探,而死于告密;不死于渺不相关之人,而死于素号开通,昕夕过从之人。”

急得袁翼为此上书浙江巡抚为自己辩白,“今《神州日报》为秋瑾死事,不察实情,听访员之言,遽诬翼告密。”也可见舆论影响的一斑。

上海报馆还直接致函因为争路权而名动一时的汤寿潜,要求他作出答覆。一时间,报纸上出现了多封戏代汤寿潜复上海报馆函,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杭州知识界因秋案而对汤大为不满,他是绍兴人,又负有声望,秋瑾被捕后,张曾扬曾征询过他的意见,而他的意见是不利于秋瑾的。

舆论当然也不会放过旁观的“看客”,署名“佩韦”的《致浙省绅界书》,责备他们“不敢异议,是不惟无义气、无热血,亦且胆小如豆,胆小如粟矣。是天下可鄙可怜之人”。

1908年2月29日,《神州日报》刊出记者《公祭秋女士大会述闻》。10月20日,《杭州白话报》刊出《各地绅商对于秋瑾墓案之评论》,转载了10天前上海《新闻报》有关浙江当局试图毁平秋瑾墓、严拿徐寄尘、吴芝锳等的消息之后,“沪地商绅大动公愤,连日会议”,10月13日,“江苏绅士上书江督,力争此事,由江苏省教育总会沈友卿、太史同芳领衔。”

“明夷女史”的《敬告女界同胞——为浙江明道女学堂女教员秋瑾被杀事》一文则给予秋瑾之死极高的评价:

“至于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则秋瑾之死,为历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浅鲜。”

“今则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人皆谓秋女士之死,阻我女界之进步,而不知适所以振起二万万人之精神也。则秋瑾之死,为社会之影响者,尤非浅鲜。”

民间舆论始终难消

正如当年发表的《敬告为秋女士呼冤者》一文所说:“女士之死,海内冤之。哭以诗者有人,吊以文者有人,传其遗事者有人,刊其著述者有人,闻其冤而愤浙中士绅致函诘责者有人。”

1907年8月8日,《振华五日大事记》第24期发表《中国女侠秋瑾之真相》。9月初,无生的短篇小说《轩亭复活记》在上海《女子世界》增刊本发表(后改题为《秋瑾再生记》,由竞存书局出版)。小说描写夏瑜(后改为秋瑾)死而复活。

主办《女子世界》的陈勤,来自浙江南浔,“因鉴湖女侠恶耗……本社拟即赓续之以继女侠之志”,于1907年12月创刊《神州女报》,创刊号载有徐自华(寄尘)的《神州女界新伟人秋瑾女士传》、吴芝锳的《秋女士传》和《祭秋瑾女士文》、佛奴的《秋女士被害始末》、佚名的《论秋瑾之被杀》、《秋瑾有死法乎》,还有徐自华的《祭秋瑾女士文并序》、《挽秋女士四章》、王钟麒的《秋瑾女史哀词》、孔繁淑的《哭秋瑾七律四章》及《吊秋女士》、《吊越女》、《挽鉴湖女侠》、《浙祸》、《挽秋女士》、《哭秋女士瑾》、《挽竞雄》等大量悼念秋瑾的诗词、联语。

《秋女士被害始末》记载了六月初一到初六这六天的情况,其中说临难的那一刻——“秋女士是时从容如故”作者当时置身绍兴城中,或得自口碑,或亲历其事,他的记录因而是可信的。

陈勤还和吴芝锳等一起,通过各种关系把秋瑾的遗稿交给各大小报刊乃至《万国公报》发表。1908年1月,《神州女报》第二号发表《吊秋璇卿女士文》、徐自华的《为秋瑾营葬事致吴芝锳女士书》及《哭秋璇卿女士》、《哭秋女士》、《哭秋瑾娘》、《挽秋璇卿女士联》、《挽秋女士瑾》等大量诗词、联语,其中不乏“惨成七字狱,风雨断肠天”这样令人长久难忘的沉痛诗句。

少年英俊的《孽海花》作者、江苏常熟人曾孟朴不仅带头与三十多人联名电奏抗拒张曾扬调任江苏,而且在秋瑾被害第三个月就在他主持的上海《小说林》第五期上一口气刊载了秋瑾遗诗21首,第六、七期连续发表徐寄尘的纪念文章《秋女士历史》(1907年11月)和《秋瑾轶事》(1907年12月)。接着刊出了多种以秋瑾为题材的小说、戏曲,小说有包天笑的连载长篇《碧血幕》,戏曲有吴梅的《轩亭秋》杂剧、龙禅居士的《碧血碑》杂剧,啸卢的《轩亭血》传奇等,只因《小说林》出到1908年9月就停刊了,这些作品大多没来得及登完。

萧山湘灵子的《轩亭冤》传奇(又名《中华第一女杰轩亭冤传奇》),写成于1907年9月9日,距秋瑾遇害仅三个月零三天,其中有《叙事》一篇说:“秋瑾何为而生哉,彼生于自由也;秋瑾何为而死哉,彼死于自由也。自由为彼而生,彼为自由而死。”

1907年9月下旬,古越嬴宗季女的《六月霜》传奇,由上海改良小说会社出版单行本。

同年,黄民编《秋雨秋风》史料由竞存书局出版,此外还有大兴书局石印、佚名编的《鉴湖女侠》和广东铅字排印本、沧桑客编的《秋女侠冤狱汇案》史料。

1908年,上海复汉社印行了《流血女杰秋瑾》诗文集。

1909年,陈勤创办《女报》月刊,在第三期后专门出了湘灵子编的《越恨》等增刊,这是有关秋案比较完整的专辑,收集了当时报刊上发表的大量有关秋瑾一案的史料。

官僚凶手被民众泼粪

秋瑾弟弟秋宗章曾在《国闻周报》(14卷22期)发表过一篇《六月六日与李钟岳》,详细叙述了山阴(绍兴市那时分山阴、会稽两县)县令李钟岳在秋瑾被害前后的言行,及最后自尽的选择。

李钟岳,字崧生,别号晴岚,生于山东安邱,耕读传家,进士出身,先后任浙江江山、山阴县令,深得民心,所以离任之日有数千人自发送别。贵福在决定逮捕秋瑾之前把案子交给他和会稽知县李瑞年会同办理,他曾多次委婉陈辞,遭到贵福否决。1907年7月13日,军队荷枪实弹包围大通学堂之时,他在现场,曾在门外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秋瑾被捕后,先是押在山阴狱中,贵福要李钟岳严刑拷问,推其本意恐怕是他不想担当杀士的恶名,所以企图借李的手杀秋瑾。

第二天,李钟岳仍不肯刑讯逼供,只是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这七字传世的绝命诗。秋瑾遇害两星期后,张曾扬致电贵福:“报纸中载:该匪当堂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有无其事?有即送核。”当日,贵福复电“七字在山阴李令手,已晋省。”可见实有其事。

贵福怀疑李钟岳偏袒,有意开脱。在得到浙江巡抚同意“将秋瑾先行正法”的复电后,立即召见李,令他执行。李说:“供、证两无,安能杀人?”好一句“供、证两无,安能杀人?”百年之后依然掷地有声。

有史料说,“既而斩决秋女士,竭力阻拒,几至冲突。”应是可信的。然而他的争执是无效的,杀人的命令已下,口舌之争已属无谓。

时已子夜,他提审秋瑾,告诉她“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亮之也。”说完,这个父母官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秋瑾知道生命的终点马上就要到了,她提出了三件要求:“一、准许写家书诀别;二、不要枭首;三、不要剥去衣服”。李钟岳,一个小小县令,他答应了二、三两个要求,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杀人要砍头,如果是女子还要剥去衣服似乎都成了习惯,秋瑾并不畏惧死亡,她想捍卫的只是一点点做人的尊严,不要身首异处,不要在被杀之后把纯洁的躯体暴露在这个罪恶的天地之间。李成全了她最后的两个愿望,使她从容走向绍兴轩亭口。

秋瑾被杀,贵福又令李钟岳去秋家搜查军火,当然是什么也没查出。

他身处官场,却天良未泯,不唯唯诺诺,唯命是从,既不肯逼供,查抄军火又无功而返,竟然还提出无证不可杀人,因此得罪了顶头上司,贵福他们当然容不下他,不久他就被撤职。目睹秋瑾的死、贵福他们的横暴而无能为力,在离开绍兴前夕,他“将大堂所陈天平架等劈毁”,并留下了“若藉此想见好上台,便是禽兽”这样的话。

不仅此也,杀害秋瑾、为大清王朝扑灭星星之火的功臣张曾扬,非但出人意料地未能加官进爵,反而无法在浙江巡抚的现职安身;改任江苏,也被当地绅民拒斥。迁就民意的清廷万般无奈,只好再发上谕,将张氏转调山西。虽级别不变,上任者的心情已自不同。何况,其离杭“起程时,自知民间结怨已深,恐有风潮,故乘火车赴埠。及由八旗会馆至清泰门外车站,有军队拥护而行。然沿途之人焚烧锭帛、倒粪道中者,均骂声不绝”(1907年10月8日《时报》)。为官一任,得此下场,皆因遽杀秋瑾,激起公愤。报纸所代表的舆论力量可谓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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