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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为何云南官员奸幼女只判8年 李天一判10年

同时因被告人“赔偿获得谅解”等

【导读:专家分析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为何判8年】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再审改判8年,部分民众不理解为何刑期未上10年。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分析:按现行法律,奸淫幼女属普通强奸案的“从重情节”并非“加重情节”,量刑最高就10年。,酌定从轻判8年。

新华网昆明12月8日电(记者何春好)针对日前云南大关一官员强奸4岁幼女再审改判8年案件,部分公众不理解为何刑期未上十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根据现行法律分析,“加重情节”是选择强奸案件量刑尺度的关键。

洪道德说,首先要明确“从重”和“加重”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具有以下五种“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种情节分别为: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洪道德介绍,按照现行法律,奸淫幼女属于普通强奸案件的“从重情节”并非“加重情节”,量刑尺度最高就是10年。“只有当法庭认定了案件具有五种加重情节之一,量刑尺度才会以10年为起点。”洪道德说。

洪道德根据云南大关一官员强奸幼女案的判决书分析,由于没有法庭支持的“加重情节”证据和案情,所以案件的量刑尺度在3到10年之间,且从重处罚。同时由于法庭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罪行、赔偿受害人、获得谅解”的酌定从轻情节,故作出8年有期徒刑的改判。(新华网)


网友热评:

请司法机关及各位高级专家给个明确答案;谁有资格代表一个4岁的幼儿被害人去“谅解”这个罪犯?????等这个被害人成年后会承认这个“原谅”吗????

看来这个官员实在是冤枉,他完全可以请一个好律师,以中国刑法之“和幼女之间存在自愿性交易”一条,仅“嫖宿幼女”而已!

五种情节分别为: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看来这个官员强奸这个4岁的幼女时用纸塞嘴的情节一点而也不恶劣!中国的“专家”真“专”!!!

就算幼女爹妈真的见钱眼开谅解了,这TMD也是民事赔偿,跟量刑有嘛关系。合着只要有几个臭钱,甘心花钱消灾就可以作奸犯科胡作非为?MD什么世道?

一个对幼女的强奸问题,中国执政和食客们绞尽脑汁地玩弄文字游戏,无非就是为广大的好这一口的六千万的禽兽找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
这一点,你们要记住,以后要付出代价的。不信等着瞧。

应该判死刑!这么小的孩子,发育没健全,又无抵抗能力,强奸对其生理及心理都造成严重伤害,对家长也会造成一辈子的内疚心态,不相信有什么家长会谅解,完全是放屁!对社会的影响也很坏,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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