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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文人北大教授王磊解释普选 惊诧港人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的解释,国家就是政府,所以爱国爱港就是要尊重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决定。王磊15日出席香港一项研讨会时又指出,香港人对普选有错误理解,其实普选不一定是直选。针对王的解释,香港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感到诧异和失望,驳斥王磊所言的爱国爱港观念,只是概念上的标准而非宪法,又认为如果只有投票权而没有提名权,就不是真普选。

为了拟订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方法,特区政府成立政改小组,并已展开首轮谘询工作,民间多个团体亦举行各式各样的研讨会。王磊被邀出席一个亲政府团体的研讨会上,发表上述的看法。

对于特首必须要爱国爱港,王磊认为,一般公民爱国都应该义不容辞,行政长官更不能例外。他说:“爱国,它实际上是法律上的内容和规范,比方说尊重国家、尊重政府、尊重中央政府、尊重全国人大、尊重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尊重驻港部队、尊重特区政府、尊重政府的一些决定”。但是当被问及爱国是否要爱党,他却推说是两个概念,他也没有正面回应支持平反六四是否爱国。

王提到目前香港出现的普选争论,他说按照《基本法》,行政長官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是肯定的。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都沒有法律效力。他不认同港人争取的真普选要包括投票和提名权,反称“普选强调的是投票权”。王磊表示,虽然特首普选是直选,但两者属两个概念,“香港一直在说双普选等于双直选,如果不是双普选就是假普选等等其他的一些争论。从宪法理论上、从世界各国的规定上不是这样”。他说,港人对普选其实有错误的理解。

出席同一论坛的汤家骅对王磊的见解深表诧异。他指出,王磊来港无非否定公民和政党提名,强调如果普选只有投票权而不包括提名权,无疑是筛选、即不是真普选。汤更驳斥王磊所言的爱国爱港观念,只是概念上的标准而非宪法上,“不可以用个人标准去决定哪个人有资格参选”。

(原标题:北京学者解释普选称爱国就须尊重政府)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法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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