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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挺习党媒:后周永康时代政法 想“捞人”不容易了

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24日公之于众,指导意见透露,今后将实行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算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的具体落实。同一天,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也有了说法,24名当事人被立案。其中,司法行政、监狱系统11人,看守所系统3人,法院系统1人,律师2人,社会人员7人。类似的集体“捞人”腐败案,2013年在安徽省曾轰动一时,彼时,检察机关查处了安徽省监狱管理局九成监狱管理分局职务犯罪系列窝案,包括九成监狱管理分局两任主要领导在内的29名监狱干警被立案查处。

张海延续了一贯的“免死——减刑——假释”路线图,上述24人构成了“捞人”的主体。2008年,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立功,改判一审有期徒刑15年为10年。2011年,张海获假释出狱。待到2014年1月1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中称,张海立功减刑涉嫌造假,已立案审查。10天后,广东省检察院证实,张海已经逃往境外。目前,追捕引渡程序正在启动。从减刑到假释,期间发生的权钱交易,是为“捞人”政治学的必经环节。

同样是广东,同样与减刑有关,在张海之前,广东省江门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被“捞”的过程,更为露骨大胆。据悉,因犯案获刑10年的林崇中,仅耗费10万元人民币就换得自由身,未受一天牢狱之灾。广东日前突然公示733名罪犯减刑案,其中不乏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之类高官。只不过,后者公布的日期与中央政法委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进行制度上的约束“迎面相逢”,故而被认定是在保证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公示的,此“突然”实质上并不突然。

“捞人”靠什么?一靠权,二靠钱,此为司法腐败得以进行的两大法宝。而将此应用得最为炉火纯青的,当属已经被打入秦城监狱的薄熙来和即将入笼的周永康。重庆“唱红打黑”涉及的众多冤假错案,正是司法腐败的典型,它集中地云集在薄王当政的几年里,从刑侦到检察,从判刑到入狱,从司法到媒体,都展示了有“权”官员“徇私枉法”一条龙的狂妄野心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卑劣残忍手段。有了“极权”作为依托,当薄谷开来身负人命案时,“捞人”一条龙服务启动。重庆公安局上下打点,掩盖事实真相,将薄谷开来一步步从命案中“捞”出。很难想象,如果没有薄熙来一巴掌打出的“叛徒”王立军潜逃到美领馆,公安局的集体渎职行为何时才能大白于天下?

不久前公布的川商刘汉之“黑金帝国”,将政治黑社会化以及黑社会政治化的脓包捅破,也给“捞人”政治学提供了最新的范本和素材。首先,务必要寻得“保护伞”,与刘汉一同被提起公诉的三名政法工作人员只是“小喽喽”,更大的幕后主使已经一步步逼近真容。其次,要舍得花钱,如刘汉为了攀附贵人,不惜高价向周滨买项目“献好”,为取悦贵人,曾花费25万让女艺人陪朋友过夜。做好了此两项前期投资,杀人可以不眨眼,黑金也必然滚滚而来。

可以说,官商建立的攻守同盟早已是固若金汤,双方各取所需,互惠互利。甚至于,这种“同盟”关系在官员落马后依然发挥着余热。因为参与双方都相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贪官倒下了,他们的关系网和权力网仍在。所以官员落马后,“捞人”政治学中的暗权与明钱继续沆瀣一气,屡试不爽。

一项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在押犯至少有20%至30%获得减刑,而官员获减刑的比例则高达70%,远远高出平均值。大陆媒体纷纷追问:减刑为何“专宠”官员?有媒体总结的高官“免死——减刑——假释”路线图最能说明问题。首先是免死,判决书上的措辞再厉声厉色,如“特别重大”者云云,只要有“但是”之后的坦白、认罪、退赃等良好表现,便可轻判;其次,写写书立立功,重新做人即可回家享福,山西省前副书记侯伍杰、“五毒书记”张二江、因卷入“上海社保案”落马的国家统计局前局长邱晓华、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等等,都是典型例子;最后是被称为“杀手锏”的保外就医,曾经担任过陈良宇刑辩律师的高子程一语道破玄机,高官们一旦保外就医就很少回去,“二陈”另一人陈希同就是如此。

从司法实践上看,“官赎”的“讲人情”和“钱赎”的“花钱办事”,是扰乱正常司法服刑制度的主要原因。对此,《意见》强调了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组织犯罪这三种案件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实体标准。对这三类罪犯“重大立功表现”和“立功表现”的认定从严审查,对“确有悔过表现”的认定,需要“通过主动退赃、积极协助追缴境外赃款赃物、主动赔偿损失等方式,积极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综合判断。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因为这三类罪犯“官赎”和“钱赎”的“公关能力”最强。

面对咄咄“捞”人大势,《环球时报》25日社评即呼吁——严管减刑假释,让“捞人”成为历史。只是,如此根深蒂固的“捞人”政治学,岂能在政法委的一声令下中改观?《京华时报》剖析减刑假释缘何屡屡走样,尤其黑色幽默的是,立法本着改造的目的设计了诸多人性化条款,诸如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原本是激励入狱者“重新做人”,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督,它们很大程度上却异化为刑罚执行腐败的“后门”。

“捞人”政治学也有次生产品,比如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假军官携“中央密令”劫狱事件,实际上就是将“捞人”潜规则曝光于广场中央的极端案例。气焰嚣张的假军官们,利用的正是这种“官高一级压死人”、“权大于法”的政治法则。《三峡晚报》21日曝光的请来“捞人”的“副部长”是个冒牌货,也是这种法则的延续。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多维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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