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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文革吃人狂潮 强奸地富女未遂割下人头当球踢入党

—骇人听闻的广西文革大屠杀 电线杆上皆挂满人头

作者:
著名语言学家、北大教授王力家乡博白县尚有一案:一浪荡贫下中农子弟趁乱欲强奸一地富女儿,女不从,便将女杀死。又到公社革委领导处要求入党、表扬:我对阶级敌人斗争多坚决!领导说:光我们知道还不行,得让大家都了解你的事迹……。该无赖将被害者头颅割下,到公社中学,趁放学之际在篮球场上以人头作球,蹦来跳去,“投篮”不休,引得人山人海围观,人人自愧弗如。于是大会表扬,光荣入党……。

 

还是在该县,我访问了一位被害者遗属。在一间极其简陋的土房内,我见到了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父亲被民兵在村外暗杀,将尸体扔进山洞。他母亲因做稻草人误用了有伟大领袖的报纸,被批斗死。他的两个哥哥也被打死。亲戚带上这颗独苗子逃到三里,恰逢三里血案,吓得他们又逃往他方。那时节,他不过六、七岁,不懂事,天天哭喊着要回家。他哪里知道一家人早已死绝,欲斩草除根的凶手们正到处找他!小伙子平静地诉说着往事,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他克制着,硬是没让它掉下来。

 

陪同我的干部,随口讲起某村的一桩惨事,以此证明这孩子亲人之死尚非惨绝人寰:一中学生正在犁田(耙田?),忽来人通知带上语录和绳子立即到公社开会。刚到公社便被用他自带的绳索将其绑缚,毒打致死。老父老母已六十来岁,闻讯拉着架子车去收尸。血迹斑斑的尸首拉回来却无处掩埋:集体地是不许埋,自留地是不许埋,山坡上也不让埋!——如此死无葬身之地,有何弥天大罪吗?不,他仅仅是一个对立派(四.二二派)!老两口万般无奈,只好怎怎跄将儿子尸体背上荒山,回家取来煤油和几斤黄豆(有黄豆易将尸体烧尽),架起一堆火烧尸。老父一边烧一边哭喊:天哪!谁听说过人世上有这种惨事啊!哪有自己动手烧自己儿子的啊! 灰飞烟灭。一个年轻的生命转瞬之间消失得无踪无影。而那水牛,还拖着犁耙伫立在水田里等候小主人归来……

 

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吗?悲惨是不能比较,尤其是不能容许旁观者比较的。我只能说还有类似的惨剧。记不确是哪县了,反正是钟山、蒙山二县。案卷里凶手们描述了如下场面:

 

深夜,一行武装民兵押解一男一女到村外活埋。男的是刚成年的儿子,女的是母亲。她毕业于清华(北大?),因丈夫解放时去了台湾,便成为凭空捏造的反共救国军的当然成员。在活埋坑里,母亲问儿子:咱们就这么死了吗?儿子答母亲:不承认是死,承认也是死,反正不免一死了!凶手们令他们躺下,开始填土。忽然儿子翻身坐起,说:这么死太难受了!凶手遂一梭标刺穿胸膛,往回一拽,梭标头上带出一块肺,血如涌泉……——我翻阅案卷时,身旁一位处遗办工作人员介绍道:凶手们的供述中隐瞒了一个重要情节:他们猥亵地强迫儿子趴在母亲身上活埋的。哦,记起来了,这正是那个闻名全广西的丑恶无比的案例!

 

割下地主女儿的头颅当篮球掷

 

如此丑恶的案例尚有若干:有强迫孙子背年迈无力的老祖父赴刑场的;有强迫儿子捧起刚被打死的父亲的血涂在烈士墓碑上让亡灵享血祭的;有教师想吃美人心而将自己漂亮的女学生打死挖心的。〔此案曾落实,但凶手后翻供,说他举铁锹去挖心时铲不动。女学生死时背着小弟弟(妹妹?)胸前交叉的布背带很结实。我追询最初的案卷,处遗人员称怎么也找不到了!〕

 

著名语言学家、北大教授王力家乡博白县尚有一案:一浪荡贫下中农子弟趁乱欲强奸一地富女儿,女不从,便将女杀死。又到公社革委领导处要求入党、表扬:我对阶级敌人斗争多坚决!领导说:光我们知道还不行,得让大家都了解你的事迹……。该无赖将被害者头颅割下,到公社中学,趁放学之际在篮球场上以人头作球,蹦来跳去,投篮不休,引得人山人海围观,人人自愧弗如。于是大会表扬,光荣入党……。 ——我因时间不够,未亲赴博白县落实此案,但此类传闻,其实可靠性十有。文革中,我曾听说一人肩扛一条人腿回家去吃,大白天招摇过市,那腿上还穿着裤子。此事颇不可信。但十年之后此行广西,我居然在某县又听目击者几乎一字不差地讲述了一遍,连那脚上的裤子亦千真万确,绝非杜撰!

 

专吃男人生殖器的女革委副主任

 

通过民间渠道采访受害者遗属,采访老办案人员、公检法干部,我摸清了一些案件。

 

某案,小派(四.二二派)在大派(联指派)数县武装力量的围攻下溃败而逃。某头头被擒,被剖腹挖肝,分食殆尽。后将他被剔得只剩副骨架子的残骸挂在闹市示众,逼他妻子跪地请罪。一凶手执匕首在她背上划了一刀,惋惜道:瘦了点,不好吃!然后逼问:这是你男人吗?是。你男人是反革命吗?是。女人已身怀六甲,血汗如雨。折磨够了,最后说:你不是爱你男人吗?你就抱着他人头睡觉!于是将早已砍落的人头塞给她,硬逼女人抱头睡觉。在这种毫无人性的折磨下,女人精神分裂。

 

某案,一青年码头工人,因是小派成员,便借口他曾倒卖过甚么东西(反正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记不清了),将其游斗打倒在地,然后头着地拖到江边。至少有一百级左右的石阶已将他磕得血肉模糊,昏死过去。凶手执刀开膛取心肝,一刀拉下去,他竟长嘘一口气,双手将凶手抱住,吓得凶手魂飞魄散……。我到他哥哥家采访,一家人几乎是麻木地回忆了往事,没有控诉,没有愤怒,只有心如死灰的淡默。妻子携孩子早已远嫁他乡。我给他年近半百的哥哥照了相。这个虚肿的中年汉子早已成为一具丧失表情的木乃伊。

 

某案,村支书将对立派某人妻子奸污,怕日后报仇雪恨,遂煽动村人将其全村同姓人家不分老幼悉数捉拿,并威胁利诱村人押解这些无辜者乘船渡过黔江,在县城墟亭附近的闹市区批斗致死,割食殆尽。这便是武宣独有的一例灭族案。

 

某案,一女民兵因参与杀人坚定勇敢,且专吃男人生殖器而声名远播,并因此入党做官,官至武宣县革委副主任。处遗时期中Gong中Yang书*处一天一个电话催问处理结果并严厉责问:像这样的人,为何还不赶快开除党籍?但该女革委副主任拒不承认专吃生殖器,只承认一起吃过人。最后的处理是开除党籍,撤销领导职务。现已调离武宣县。处遗办人员谈此案时,称:她当年还未出嫁,还是个姑娘,估计也干不出那种事……

 

桐岭中学黄校长被学生分食案

 

可与上案轰动效应媲美的,是桐岭中学黄(家凭?)校长被学生分食案。这是一个极其完整的故事。我尽可能凭记忆将这悲惨的故事叙述得较为完整:

 

黄某出生于武宣山区一富豪人家。青年时代接受了马列主义,向往革命后成为游击队支队长。老父亦同情革命,他家便成为最可靠的联络点。.的重要会议,许多都在他家秘密举行。解放后,黄某任苍梧县副县长(县长?)。大约在五十年代中期的一次政治运动中,查出他曾有变节行为,遭到政治打击。事情是这样的:一次国民党军队将他及村人包围在一山洞中,喊话要他出来缴枪。本来山洞中有足够的粮食,饮水和弹药,完全可以长期坚持,但为了洞内外大批群众的安全,黄某只好出来缴枪。村民遂得以平安,黄某也并未受到处置。没过几天,他又上山拉起了队伍,转战于桂东山区,并坚持到最后胜利。大约是六二年,他的冤案得到平反。长期调查核实:他并未出卖同志、出卖机密。缴枪不仅事出有因,而且很快又拉起队伍,为革命事业立下许多功劳。但他留了个小小的尾巴:革命不坚决,在困难时期产生动摇。留尾巴就留尾巴吧。县政府的位置早已蹲满,已不可能官复原职,于是给了他个级别大致相当的重点中学校长。又五、六年过去,当初给他留下的那个小尾巴终于要了他的性命。

 

文革中,抓叛徒成了权力斗争的一大法宝。学生们不知怎么知道了校长的小尾巴,便把他打成叛徒,大小会批斗。一晚批斗会结束,几个学生押他回宿舍。为首者说,看守太麻烦,干脆打死。于是在黑暗中一棍子击在头部,他很快便停止了呼吸次日清晨,便有学生执刀割肉,以示与之划清界限,斗争到底。割肉很快形成风潮,整个桐岭中学校园内,到处是两块砖架上一块瓦的小灶,炊烟袅袅。收尸的牛鬼蛇神教师后来追述,黄校长被割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用两个挑土的竹簸箕一装便挑去埋了。

 

第一个割肉者谁?竟是校长大儿子的女友!此人原来狂热追求校长公子,此时为摆脱关系,竟恶狠狠第一个操刀割肉而食!

 

晓明,你一定还记得咱们二访广西时,一天晚上到咱们住的旅馆来长谈的那小伙子吧。那就是黄校长的二儿子,在广西民族出版社当编辑,名叫黄×周。第二个字忘记了,第三个字记住了,因以姓为名极罕见。当时他逃亡在外,家里写信叫他千万不可回来;只要他在外,村人便不敢杀害母亲及年幼的弟妹。后来各级革委的保证下,他终于回村了。凶手们早已埋伏在村外,准备先将他暗杀,然后再收拾他母亲及弟妹。回村半途他到一亲戚家住了一夜。凶手们未等到,以为情报有误,收兵回村。次日他才得以安全到家。小住几日,立即感到肃杀之气逼人,便又出逃。

 

经过在武宣的紧张采访,我终于可以权威地概述广西文革的吃人场面了。根据情绪逻辑,我将其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广西吃人狂潮的三阶段

 

一、开始阶段: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着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那牡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次日晨,唤同伙来吃剩下?;怕人们不敢吃,诡称是牛肝牛心。待吃完后才得意洋洋宣布吃的是某某的心肝……

 

二、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有的村庄则别具特色:将人肉与猪肉切作大小相同的块儿煮熟将大锅置于视线之上,村人每人过来一块。当我的惊骇与愤怒已被大量丑恶所麻木后,发现这是一个饶有情趣的心理学现象。出于阶级仇恨立场坚定划清界限等等集体疯狂,人们的表层心理是决心吃人;然而不可能完全泯灭的被压制于深层的良心却又在顽强反抗。这时候,折中的思路便是:参与吃掉这个人,但最好自己又没吃到这个人。于是,人肉猪肉混煮,盲目夹一块吃的方案便满足了互为矛盾的两方面心理要求,使兽性与人性达到了高度的自欺欺人的和谐,使集体疯狂与个体良心并行不悖。自然这不是广西人的发明:土改时候全国各地的一人一石砸死、一人一棒打死、一人一刀杀死等群众斗争场面,其心理特点与集体吃人并无二致。只不过群众性吃人把心理矛盾激化到顶点,因而产生出最富戏剧性的奇特形式。

 

三、群众性疯狂阶段:其特点可以一句话概括:吃人的群众运动。如在武宣,像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一人告我一生动细节:某老太太抢割了一叶人肝,高高兴兴拎回家去。其时正下微雨,人血和着雨水从肝上流下来,在老太太的身后留下长长一条淡红色的血痕。还有一老太太听说吃眼睛可补眼,她眼神儿已不好,便成天到处转悠见有批斗会,便挤进人丛作好准备。被害者一被打翻在地,她便从篮子里摸出尖刀剜去眼睛掉头便走。有几位老头子则专吃人脑。砸碎颅骨取脑颇不易,便摸索出经验:每人携一精细适中之钢管,一头在砂轮上磨成利刃,当人们割完人肉后,他们才慢悠悠挤过去——反正没人与他们抢人脑—— 每人在人脑上砸进一根钢管,趴下就着钢管吸食如几个人合伙以麦管吸食一瓶酸奶!有妇女背着孩子来,见人肉已割尽(有时连脚底板的肉全割净,只剩一副剔得干干净净的骨架),万分失悔:孩子体弱多病,想给孩子吃点人肉补补身子。——至此,一般群众都卷入了吃人狂潮。那残存的一点罪恶感与人性已被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得一乾二净。吃人的大瘟疫席卷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极之形式是毫无夸张的人肉筵席:将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 烹、煮、烤、炒、烩、煎,制作成丰盛菜肴,喝酒猜拳,论功行赏。吃人之极盛时期,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

忏悔吧,我的骄傲的从不忏悔的民族!

忏悔吧,我的苦难深重却又罪孽深重的民族!

我愿为我们起草第一份忏悔辞。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广西文革大屠杀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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