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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办案警察竟用遇难者手机给异性发下流短信

尊重逝者是对生命的一种态度,关乎道德和人性。合肥市肥西县办案交警,却用车祸中丧生者的手机给异性发起了下流短信……

4月22日16:05,死者手机里发出的下流短信。【摄影/宾语】

“这条短信是在我丈夫死亡3个多小时后发出的。肯定有人拿我丈夫手机干了龌龊事。这样做对连对死者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贺文萍既气愤又难过。【摄影/宾语】

人死不能复生。

但人死后3个多小时,还在用手机发下流短信……

死者是55岁的男子。接到下流短信的是一位年轻女子。

怪事就发生在合肥市肥西县。

2014年4月22日中午12:40左右,肥西县森林大道上发生一起自卸车与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电动车主朱训良当场死亡。

因为事发时无监控视频资料和其他证据证实电动车是怎么摔倒的,至今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蹊跷的不是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而是事发三个小时后的4月22日16:05,死者的手机竟然给一位年轻女性发出了一条极端下流的“幽灵短信”。

而此时,死者的亲属仍在赶往殡仪馆的路上。

■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

“当天中午,我爱人出事后,我们都不知道情况。”朱训良的妻子贺文萍告诉宾语的廉政空间:“直到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我们的朋友来告诉我,我才知道出事了。”

据肥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2014年4月22日12时40分左右,刘思龙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沿肥西县森林大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到金鑫塑料厂对面进入机动车道往合肥方向行驶时,遇朱训良驾驶电动车沿肥西县森林大道东侧的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摔倒,造成电动车受损,朱训良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证明载明,因事发时无监控视频资料和其他证据证实电动车是怎么摔倒的过程情况,因此,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本起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手机里惊现下流“幽灵短信”

“在我丈夫出事的当天夜里,在外地上大学的女儿连夜坐车回来。”贺文萍介绍:“第二天中午,我女儿在他爸爸手机中发现了一条发给一个女性朋友的极端下流的短信。短信发出的时间是22日16:05分。”

“这条短信是在我丈夫死亡3个多小时后发出的。肯定有人拿我丈夫手机干了龌龊事。这样做对连对死者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说着,贺文萍的眼泪下来了:“发现这个情况后,我立即向对方打电话解释。”

贺文萍说,自己家是开日用小百货商店的,这位姓赵的女性朋友是很重要的合作伙伴,必须要解释清楚,再说自己丈夫人已经不在了,不能再让他背着黑锅。

贺文萍打了几次电话,哭着向赵女士反复解释,当赵女士确信老朱已经不在了时,才表示了谅解。

■警方曾用死者手机通知亲友

“出事的当天下午,我们的朋友朱义荣到我家来找朱训良。一直等到下午3点左右才走的。”

贺文萍说:“她刚走没多久,就哭着跑到我家来,说老朱出事了,在肥西殡仪馆。当时我根本就不相信,这时候,朱义荣的手机响了,是朱训良的手机打过来的。我当时抢过朱义荣的手机问对方是谁,对方说他是肥西县的交警。”

“到了朱训良家里后,我们就一起开始出发往殡仪馆赶。由于朱训良家是在合肥市祁门路上。我们又不知道肥西殡仪馆在哪儿,一路上就不断打朱训良的手机和交警联系。”朱义荣告诉宾语的廉政空间:“到了殡仪馆时,人家已经快要下班了。当时就看到朱训良的手机、钱包等遗物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放在朱训良的身上。”

“后来,我们赶到交警队的时候,已经快18:00了。”

贺文萍说:“我一直不知道是哪位警官用朱训良的手机通知朱义荣的。当时只打听到了好像事故处理的是一位姓钱的警官。”

■拿死者手机发下流短信,你们领导知道吗?

“警察最后一次用朱训良手机和朱义荣联系的时间好像是当天的17:08。”贺文萍说。

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从当天15:47分到17:08分,交警用朱训良的手机总共给朱义荣打了7个电话,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交警是一直在用朱训良的手机与朱义荣联系的。

从当天15:47到17:08,交警用朱训良手机总共给朱义荣打了7个电话,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交警是一直在用朱训良的手机与朱义荣联系的。【摄影/宾语】

下流短信是4月22日16:05发出的。16:09,也就是下流短信发出4分钟后,交警还用同一部手机给朱义荣打了2分10秒的电话。【摄影/宾语】

当天15:47,交警用朱训良手机给朱义荣打的第一个电话,时长1分26秒。【摄影/宾语】

17:08,交警用朱训良手机打的最后一个电话,时长26秒。【摄影/宾语】

宾语的廉政空间注意到,下流短信是4月22日16:05发出的。16:09,也就是下流短信发出4分钟后,交警还用同一部手机给朱义荣打了2分10秒的电话。

昨日(6月5日)下午,宾语的廉政空间联系到了收到下流“幽灵短信”的赵女士。赵女士说,当时收到这条短信后,她非常震惊,但后来听贺文萍的解释后,也就放下了。

这个案子到底是谁办的,当时手机在哪位交警手里?肥西县交警事故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应当是他们中队办理的,但队长到外地去了,要半个月后才能回来,没人知道是谁办的案子。

拿死者手机发下流短信,你们领导知道吗?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7条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能够现场发还的,应当现场发还并做记录;现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宾语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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