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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绩伟建议胡耀邦十三大反击的密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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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同志这时却是比较清醒的。在对待当时西单民主墙的群众运动时,他尊重人民主人翁地位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这时,他呕心沥血,做了很多工作:一、加强党政机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上访群众;二、加快平反冤假错案;三、加紧立法,对群众集会游行、上访请愿等立了临时法规;三、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引导;五、布置几个单位派人深入群众团体做工作。在第四第五两个方面耀邦对我作了特别的指导。他专门找我谈过话,他说:我们党历来都主张站在人民群众之中而反对站在群众之上,他要人民日报社派出几位可靠的同志深入到几个群众自发组织的内部去,引导和影响他们不要误入歧途,同时对一些用心不良的人进行分化瓦解工作。他还亲自找这些同志听汇报、作指示。后来,那些坚持左倾路线的领导人诬蔑这些同志是同坏人同流合污,耀邦同志又站出来保护这些同志。当时,我还建议把西单的民主墙搬到中山公园,加强党对这些大字报的领导。耀邦同志试办一下,后来曾选在月坛公园试办了一段,但是终于关闭了。在一九七九年六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的小组会上,耀邦同志曾经很激动地说:“我始终支持任何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希望大家都在宪法的保护下享有最大的自由。尽管在中央工作会上及这次人大会议上,不少同志点名也好,不点名也好,批评我背着中央搞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所谓民主化运动,助长无政府主义,但我坚持认为我那样做是从大局着眼想的,即使多数人反对,我仍要保留自己的看法。”对于当时逮捕魏京生,他又说:“奉劝同志们不要抓人来斗,更不能抓人来关。大凡敢于提出这样问题的人,恐怕也不在乎坐监牢。魏京生抓了三个多月,到现在不写检讨,还要绝食抗议。你们别以为他怕死,相反,他想快点死,他一死就在群众中变成烈士,是人人心中的烈士。”

由此看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以耀邦为代表的改革力量,同以几位坚持左倾路线的领导人为代表的保守力量之间的矛盾已经很深了。矛盾是多方面的,除了思想理论问题以外,围绕着如何对待人民群众方面,矛盾也是很尖锐的。

记得当时在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政治方面,我自己经历过一场令人难忘的斗争。记得也是在一九七九年六月的五届二次人大会时,我已经写好发言稿准备揭发汪东兴同志强行推倒中南海勤政殿,花了五百六十万兴建自己的私宅。当时的五百六十万,是高水平的建筑。这座汪家大宅就是现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办公处。(可惜现在找不到讲话稿,因而时间、钱数可能不准确。)因而在准备会议讨论主席团名单时,我就提出汪没有资格进主席团。谁知道这也惹了大祸,说什么主席团名单已经政治局安排批准,作为党员不应同中央不一致。还专门开了人大代表党组会对我进行批评,说人大的所有重要文件都是政治局讨论通过的,就是说都是拿到人大去通过而不是拿去讨论的,我要讨论便是错误!这种批评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如若这样,人大这个最高权力机关就成了党中央的表决机器了。当然,很多同志一直就是这样理解人大的民主的。

原来,批评我的深一层原因,是我不应该揭露这一重大的挥霍公款、舞弊营私的丑事。在一定意义上说,这种贪污腐败的作风是任何政党失败的一个毒根,也是共产党堕落蜕化为封建法西斯党的根源之一。因为反贪污腐败是我们的整顿党风的一个主要任务,我决心使人民日报在反对贪污腐败、提倡廉洁勤俭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虽然关于勤政殿的事不准在报上公开揭露,可是人民日报在反对官僚主义总题目下还是进行了几场大的斗争,如反对外贸部贪污、受贿事件,渤海二号沉船事件,萃华楼饭庄大吃大喝事件等等,都起了很大的作用。以后在人大会上我作过希望中央机关搬出中南海,把中南海作为公园,党中央的经费预算由人大审议,公布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公开揭露大的官倒等发言。上述宣传都遇到很大阻力,我的发言也引起一些人的反感。历年来,在人民代表大会中,代表们经常发言的主题之一就是反对贪污浪费,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意见最多的也是贪污浪费。设想一下,经过十年内乱以后,如果我们党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尊重人民的主人翁权利方面,真正下决心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的话,恐怕就不会有一九八六年青年学生反官倒反特权的群众游行,也可能不会有一九八九年那样声势浩大的反腐败反专制的民主运动。当然促成这种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的原因,并不像我说的这样简单,但是我们共产党人真正坚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起码条件。

像胡耀邦同志那样,一片公心,一身正气,不谋特权,不谋私利,在我们党的最高领导层中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他之所以成为被推倒的对象,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总之,如何对待人民,是一个革命党变好变坏的分水岭,是一个革命者变好变坏的试金石。为顾全大局,胡耀邦作过很大妥协,但胡乔木等人还是放不过他。局外人看得明白,在耀邦同志艰难招架的情况下,他在一些原则问题上作过很大妥协。别的方面我不熟,就拿新闻工作来说,他的观点也有很大的后退。当然,这种后退不完全是他的斗争策略,而是他几十年所形成的老观点的复发。由于他对新闻工作方面的新情况缺乏研究和缺乏集思广益,他这些陈旧观念又沉渣泛起。在一九八五年二月八日,他在书记处会议上作了一个关于新闻工作的长篇讲话,对新闻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基本要求等问题进行了原则性的阐述。事先,他并没有征求新闻界的意见,只是在讲话以后才把讲话稿印发给少数人征求意见。看来,他事先十分自以为是,事后也不大听得进逆耳忠言。我和报社几位负责同志认真研究了他的讲话以后,给耀邦同志写了一封信,简要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不同意见。以后发表正式讲话稿时,有些有所改动,但好些基本思想没有改,或者改得不鲜明,可以任人作不同的解释。现在把我一九八五年三月三日写的这封信的原稿抄在下面。

耀邦同志:

希望这封信,你能亲自过目一下。

对你二月八日的讲话,提出一些意见,可能是错误的,仅供你参考。

一、你多次反对从概念出发、从定义出发,反对演绎法,不知为什么,你这次讲话是从定义出发。我也只好先从定义和概念提几点意见。

“我们党的新闻事业”,最好改为“我们党领导的新闻事业”。科学地说,党报是党的新闻事业,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广播电视部也是国务院的部。军报、群众团体的报纸,也不能叫党报。至于很多经济信息的专业报,只能说是党领导的报,不是党报。所以,最好叫“党领导的新闻事业”,或是“新中国的新闻事业”、“我国的新闻事业”、“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人民的新闻事业”。

“党的新闻事业是党的喉舌”,如果说的是党报,那是对的。但我们一千几百份报纸,不能都说成是“党的喉舌”。严格说,军报、团报等都不能说是“党的喉舌”。民革中央的《团结报》,不能说是我们“党的喉舌”,近千种经济专业报和五花八门的小报,更不能说是我们“党的喉舌”。

“党报是党的喉舌”,这个话也不完善。“喉舌”只说明了党报的一个很重要的职能,但不是全部职能。少奇同志曾经说过“党报是党的耳目喉舌”,这个说法比较好。是耳目,就要了解国内外大事和各种信息,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批评。喉舌是代表党说话,党总是先有见闻,才能说话,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订出方针政策,才能针对群众的实际情况很好的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所以党报如果不作党的耳目,就不能作好党的喉舌。

说党报是党的喉舌,“党的”也只是一方面。党报不只是代表党说话,还要代表人民说话。我们党是代表人民的,但党只是人民的先锋队、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它不等于人民。一九三〇年,我们党在上海创刊的第一份党报《红旗日报》,创刊号的社论就明确宣布: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本报是供给广大劳苦群众阅读的,它是一切被压迫的人所能了解的言论机关,成为他们自己的喉舌”。一九四一年《解放日报》改版社论提出:“使解放日报成为真正战斗的党报机关,同时也就是要使它成为天下人的报,成为一切愿意消灭民族敌人建立民族国家的人的共同喉舌。”一九五六年《人民日报》改版社论,也强调“人民日报是党的报纸,也是人民的报纸”,“我们的报纸名字叫作《人民日报》,意思就是说它是人民的公共武器、公共财产。人民群众是它的主人。”

所以,我认为,对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如果要下一个定义,对它的性质概括成一句话,是不是这样说:“我们党领导的新闻事业,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二、你强调党领导的新闻事业,主要任务是向国内人民和国外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这是对的,是很主要的任务。但是,我们党的政策制订过程,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办法,制订某项政策之前,要了解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见;政策制订以后,要向群众宣传,同时又要在实践中检验,了解实际效果和群众的反映,以便使之日益完善,或者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订出新政策。一九五六年,党中央对《人民日报》改版报告所作的批语中说过:“《人民日报》应该强调它是中央的机关报又是人民的报纸。”“我们党的各种报纸,都是人民群众的报纸,它们应该发表党的指示,同时尽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这个批语还说,《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不能说都代表中央,“除少数中央负责同志的文章和少数社论外,一般地可以不代表党中央的意见。”一九五六年七月一日《人民日报》改版社论说:“报纸是社会的言论机关。在任何一个社会里,社会的成员不可能对于任何一个具体问题都抱有同一见解。党的和人民的报纸有责任把社会的见解引向正确的道路。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应该采取简单的、勉强的方法。…有许多问题要在群众性的讨论中逐渐得到答案。有许多问题,虽然已经有了正确的答案,应该在群众中加以广泛的宣传,但是这种宣传并不排斥适当的有益的讨论。相反,这种讨论可以更好地帮助人们认识答案的正确性。而且就是正确的答案,也经常需要在群众的实践中加以补充和修正。”又说:“在我们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虽然是经过编辑部选择的,但是并不一定都代表编辑部的意见…这种情形希望读者认为是正常的。”刘少奇同志在《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也着重讲了记者要到群众中去考察党的政策是否正确或执行中的问题,“要把人民不敢说的、不能说的、想说又说不出的话说出来。”当然,同时也有一个说服和教育人民的问题。总之,报纸的作用是完整地包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两个方面,耳目和喉舌两个方面,不是简单的而是双向的,这两方面是同等重要的。

三、你在讲话中把“新闻”和“言论”没有适当地加以区别,而完全是混在一起,这可能是造成只重视“喉舌”作用而不重视“耳目”作用的原因之一。如说“新闻是代表党和政府讲话的,是要按照党的路线和政策来发表议论、指导工作的。”“党的报纸的重要言论和主要报导,它的基本方针和基本职能,应当是代表党和政府的,而不是代表编辑或记者个人的。”新闻是事实的报导,记者报导新闻,主要是反映情况,在反映情况的时候,当然要注意用所反映的事实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记者所写的新闻中某些语言要注意反映党和政府的意见。但是,新闻并不都是“代表党和政府讲话”,都要这样,记者承担不起这个任务的。何况有许多新闻和党的政策无关。有些中央领导人的讲话,或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指示,记者加以报导,也只是起传达作用。报纸发表某些“指导性新闻”,也只是通过新闻来传达中央意图,也不好说就是代表中央讲话。新华社受权就国际问题发表某项声明,那才是代表政府讲话,但这种情况是很少的。

新闻的任务也应该强调传播各种信息,无论党、政府、人民,都需要每天从新闻传播工具中获得信息,了解国内外情况。在这个走向“信息化”的时代,新闻工具传播信息的任务越来越重要。

四、关于新闻自由。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有限制的。我们宪法规定的我们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当然也是有限制的。言论、出版自由不是不负责任、造谣诽谤或煽动叛乱等等,这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世界各国的宪法和法律都这样理解自由的。所以宪法只在其他条文中规定这种自由的范围,没有在“言论、出版自由”上加什么限制词。我们应当批评对“新闻自由”的错误理解,而不能根据这种错误的理解来反对或否定“新闻自由”。我们只能在原则上肯定新闻自由,但说明它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然人家就会说我们不遵守宪法,给人家以我们不准新闻自由的印象,名誉是很不好的。

当然,党报还要遵守党内的规定和指示,但是,也不能因为这一点就说党报不能有宪法规定的新闻自由。党报除了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之外,还要加上党的方针和纪律的约束,但是这种约束不得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宪法是党领导制订的,党报应该是维护宪法的模范。你在十二大的报告中也说:“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新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党领导人民制订宪法和法律,一经国家权利机关通过,全党必须严格遵守。”所以,个别党委的个别规定和文件,如果真的违反了宪法和法律,作为党报工作人人员,是有责任向党委直到中央反映意见的。因而,不因为党报有特殊情况出不能享有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

五、有人说,你主张创作自由,但反对出版自由;而没有出版自由,创作自由就是空的。我看了你的讲话稿,你说:“提到创作自由,不等于作家就有发表任何作品的自由。”从字面上看,这话是对的,但的确可能给人以上的误解。其实就是创作自由也是应当有限制的,如果是自己写日记、写信、写什么不供发表的文稿,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就是胡说八道也没有关系。但是所谓“创作”,就是要为了发表而写的作品,是要给人看的,无论是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都不可能没有限制。宪法上规定的“言论自由”,也不是个人自言自语,而是指发表意见的自由。“作家要求发表任何作品的自由”,这就首先违背了宪法,因为宪法规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宪法反对违犯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宪法规定不能侵犯别人的自由等等。至于编辑部有权决定发表什么和不发表什么作品,当然也是有宪法和法律依据的,即使你的作品不违法,也可以因质量不好等等原因拒绝刊登。所以不要给人印象,好象“创作自由”就意味着创作可以不负责任,不顾法律。

自由这个旗子,我们一定不能放弃。在极左思想影响下,很多同志怕自由,好象一说自由就是资本主义思想。我们搞了一个“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字眼,谁要自由,就是自由化,就是资产阶级。毛泽东同志曾说:“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也”。现代化,就是越来越现代。我们共产党人的思想世界是“自由王国”,就是极大的自由,那么自由化有什么不好呢?说自由化就是资产阶级,这事实上美化资产阶级,以为他们是最自由的,这显然是错误的。

在你讲话中说,我们新闻工作者,只要合乎党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就有自由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说,在大方面一致的前提下,我们需要的是大力发扬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说: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有高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定要有独立负责的精神”。这是很正确的。但是你前面又说新闻部分不能有“相对的独立”,是不是修改一下这个说法。我们要求的新闻自由,就是这种自由。不要说这种自由不如作家多,不如创作自由大,这样比是不好比的。这样比,给人印象就是创作自由大而新闻自由小。

你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自由的说法,在口头上说可以,如果要印成文件,还是多研究,慎重为好。比如你批评资本主义国家只能在次要问题上才准有不同声音,在根本问题上是只准舆论一律。但我们也是这样,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一律,只在次要问题上容许不一律,这样做是完全对的。那么,为什么要用这样的道理去指责人家呢?再说,在很多资本主义国家内,为了竞选,为了党派之争,为了各财团之争,在一些大问题上还是容许不一律的。至于说五十年代美国取缔美共,那是三十多年前“冷战”时期的事,美国新闻界自己也谴责那个时代的不民主。但美国现在仍有一些左派组织,包括极左的组织(所谓“毛派”)。另外,其他西方国家多数都有共产党,有的力量比较大,如法共、意共、西共。这些共产党也有自己的党报。因此,说资本主义国家基本上就是一种声音,即使有点不同声音,那也只是在次要问题上,并且不反映广大人民特别是下层人民的主张,这就不符合事实。至少,我们总不能说共产党报纸的声音也只是在次要问题上不同,不反映人民的声音。总之,要把这种评价资本主义自由的话印成文字,还是慎重为好。

六、关于民办新闻事业的问题。我以为从原则上不能反对,只能订出很多具体的规定使它遵守宪法和法律。因为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又有集会、结社自由,那么,公民完全依照法律组成一个新闻团体或者其他团体,又完全依照法律申请办报,我们不能说他违法,不准他结社和出版报纸,只能依法严格审查他合不合法,如并无不合法处,只能批准。

在解放初期,我们实际上是“党报、非党报并存,国营、公私合营并存”。反右派以后,把主张“同人办报”打成右派,合营和私营的报纸都停了。这样作是不是正确,是很值得研究的。香港《镜报》的总编辑徐四民先生(全国政协委员)就提出想在北京办一份报纸。从原则上说,如果他正式提出申请,恐怕不能说不批准,只能同他谈具体条件。

现在,全国报纸,真正登新闻信息和言论的新闻纸(不算报纸型的文艺刊物)就是一千几百份,其中有好几百份是经济信息报,都是一些人组织一个经济团体办的报纸(都是领有登记证的),只能说是民办报纸,不能说是“官办”或“公办”的报纸。而上海几个十三四岁的小学生结合起来,办了一个《小主人报》,也是民办。这是当前已经存在的客观实际,我们不好从原则上反对“民办”新闻事业,只能采取积极的态度,去管理,去领导。

七、你讲话中关于清除精神污染的讲话,好些同志反映,说你后退了,不如你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书记处会议上讲得好。我找你那次讲话的记录和仲勋同志十二月二十一日在民主人士会上的讲话来看了一下。我觉得,在分寸上是有差别的。改成文字,作为文件,希望多多考虑。不然,很容易在文化界造成不好的影响。

八、在宣传工作会上,你肯定思想理论战线还是要以反极左为主,在新闻战线上,极左的影响还是很深的,希望你提一下。

九、第十六~十七页,关于新闻的几个“性”。现在的顺序是“第一是时间性”,“第二是真实性”。建议把真实性放在第一位。

十、关于参加国际电影评奖问题,你说“不要一股心思盼得奖”,“不要因此就转变自己的正确方向,去迎合人家的口味,向西方电影看齐。”原则上说,这是对的。但对这个问题应作分析。世界上举行的电影奖很多,有不好的,也有进步的。我们的电影没有得奖,不一定都是内容问题,有的可能是艺术问题。近年我们故事片《泉水叮咚》、《没有航标的河流》、《陌生的朋友》、《城南旧事》、《一盘没有下完的棋》都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举办的电影节上获奖的。这些电影不但内容健康,就是在艺术手法上也没有迎合西方的口味。我们电影的艺术水平一般不高,这是事实,我们国内的观众也是承认的。合拍电影,可以学到人家一些技术。最早是中法合拍的《风筝》,近年有中日合拍的《一盘没有下完的棋》,中意合拍的《马可波罗》,这些都是好的,对我们也有利。听说协议合拍的还有《史沫特莱》(中美合作),不知道有什么不妥。即使合拍中出现了什么具体问题,也可以加以纠正,不宜原则上反对。

十一、希望强调一下在报纸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这主要是指新的不正之风。舆论对于制裁不正之风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希望重视这个武器。现在过头的、不符事实的批评也有。但主要的问题,还是批评遇到阻力的问题。

十二、关于“冤冤相报”。我很赞成你的意见,不能“冤冤相报”。但是那些整人的同志,整错了,至少应该向被整的同志说一句道歉话。另外,因被整错了,还作了错误的组织处分,是不是到适当的时候还是改正一下为好。比如对王若水同志,正式免了副总编辑的职,已经一年多了,他还没有一个职务,这就不好。

这些意见,可能有错误的地方,仅供参考。关于新闻工作,还有一些意见,因你太忙,我就不说了。

此致敬礼!

胡绩伟

三月三日

应该承认,耀邦同志这个关于新闻工作的讲话,在新闻界反映是很不好的,他自己说只能十分之一的同志不满意,显然,这个估计是很不科学的,不仅是大大低估了不同意见的严重性,也助长了他的自满和麻痹。

尽管在原则问题上,即在所谓新闻工作自由化思想方面,耀邦同志的看法在向一些坚持左倾路线的领导人靠拢,可是仍然得不到他们的宽容,反而促使他们加紧动摇耀邦领导地位。国外舆论普遍反映不好,而且认为这一讲话发表的时机是有意安排的。五月十日耀邦同志在接受香港《百姓》杂志总编辑陆铿的采访时,陆铿坦率地向耀邦说:“你的威信在你发表了《党的新闻工作》的讲话之后,就受到很大的损失!保守的言论与开明的形象是背道而驰的。海外的反响普遍不好,包括陆铿在内。因此就有这样一个说法:党内的一些保守分子,我们不说派吧,他们是故意整你。第一次出国,就有白桦事件;第二次出国,又搞了清除精神污染;第三次,你前脚跨进澳大利亚,后脚就发表了这个东西!”

陆铿在采访胡耀邦以后,于一九八五年六月三日发表了他长达两万多字的《胡耀邦采访记》,引起了国际上一时的轰动。那些左倾权威大抓辫子,指责耀邦在访问中说了很多错话和很多不应该公开说的话。这就表明,堂堂总书记都没有对记者讲话的自由,还谈得上什么新闻自由!当然,耀邦有讲的自由,别人也有批评他的自由。但是,至于那些讲话应该如何发表,那是记者陆铿的新闻自由和新闻责任感问题,不能迁怒和加罪于被访问者。其实,在责怪的理由背后,是他们对耀邦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人民民主和反对左倾势力的胆识和决策怀着深刻的憎恨。特别是陆铿的《访问记》反映了国外认为邓力群是“见光活”和胡乔木是“文艺沙皇”等等,更是他们把满腔怒火都烧在耀邦头上的原因。

耀邦同陆铿究竟谈了什么,消息封锁得很严,刊登《访问记》的海外报刊在国内又是查禁没收的。在一个多月以后,我才从友人处看到港报的一个复印件。使我高兴的是陆铿所反映的海外对耀邦关于新闻工作讲话的几点重要批评,同我两月前对这个讲话提的意见基本相同。而耀邦在访问中对他的错误观点作了一些改正,也使人民在新闻改革方面的忧虑得到一点宽慰。可惜,我们还是高兴得太早太天真了。尽管耀邦在那个关于新闻工作的《讲话》中作了一些原则性的妥协,还把《讲话》最后的修改定稿权和发表时机的决定权都委托给了胡乔木,但胡乔木等人还是饶不过他,还以胡耀邦接受陆铿访问作为加紧推胡下台的导火线。

耀邦同志是一个耿直豪爽、具有优良的民主作风的领导人,在陆铿对我党接班人问题节节追问下,他快人快语,说了一席老实话。陆铿的《访问记》中把两位朋友之间的这些脱口而出的话和盘托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崇尚谨言慎行的古老社会里,那里容得下这样的真言实话!因而惹下了大祸。为那些早就想把胡耀邦赶下台的坚持左倾路线的人提供了强有力的炮弹。

我向胡耀邦提出了最后的诤言,他摇摇头,连说两个“难呀!难呀!”

耀邦被打倒以后,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他还抱着很大的希望,希望即将到来的“十三大”能够对他作出公正的结论。当他不幸逝世以后,声势浩大的悼念浪潮,成为“八九民运”的前奏曲,这当然不是偶然的,是他光辉一生的彩霞反照。

耀邦下台以后,我国的民主运动进入十分艰难的阶段。他下台的第一个夏天,我在北戴河休息,常常陷入沉思。有一天,我忽然心血来潮,提起笔给耀邦写了一封信,但经过再思三思,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不久,我见了他,把这封信的意思告诉了他。他很沉静地听我说,但没有正面答复我的问题,只是摇摇头,连说两个“难呀!难呀!”使我感到这场悲剧并没有完。现在把这封信抄在下面,可以反映当时人们对他的怀念和希望。

耀邦同志:

从去年十二月底以后,很多问题引人深思。七月在北戴河休假,想得不少。反复考虑,还是给你写这封信。

近三几年来,感到你的毛病日渐突出。尽管如此,很多同志还是认为你的错误并不是很严重,更不能成为换你的理由。更令人不解的,是换你的这种作法,是不符合党的原则的。

看了印发出来的你的检讨,令人失望。是自己的错,当然应该检讨;人家批评得对,也当然该接受。但是对并不是错误的认错,对不当的批评也默认,恐怕就太过份了吧?在大是大非面前,你不适当的认了错,不知你想过没有:你一个人怎样委曲求全,是可以原谅的;可是,因而颠倒了是非,对党的事业的危害,对千千万万坚持真理的同志的危害,却是很难原谅的。

从这次事件曝露出来的重大问题,人们更加感到,在强调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时候,恐怕应该特别强调一下党的改革,这是刻不容缓的事。

不知可不可能在党内先重申一点初步的民主:

一、在十三大的时候,你能不能对这些年来的重大争论,作一个简要的发言?比如:主要应该反极左还是反右?主要应该反封建主义还是反资本主义?怎样才算真正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什么是我们应该反对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应该如何反法?对党内不同意见能不能长期采取这样压制和封锁的办法?不认真贯彻执行理论上思想上的双百方针,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吗?等等。如果你认为现在还不是说这些问题的时候,希望你宁可持保留态度,也不要再违心地去作什么深刻的检讨。本来,像这次换一个总书记的特大问题,事先没有经过中央委员会讨论,事后是不是应该在中央委员会和党代表大会上进行比较充分的讨论?

二、在党员中讨论这次事件时,大都是一边倒。当然并没有宣布不容许说不同意见。而这,恰恰反映出问题的严重,为什么缺乏一种民主空气容许大家说一点不同意见呢?连“宽容”的风度都被批判为自由化!因而,在以后专门组织的几次大批判会上,也就很难听到多少不同的意见。对于被批判的对象(如于光远同志),也是处处限制,不让比较充分地进行答辩。这同十年内乱相比,形式上是文明多了,实质上还是斗人、压人、搞臭人的大批判会。这些,可能你已经无法知道真实情况了。我以为,我们党是容许有批判人的自由的,批谁、如何批都是可以的;但是同时必须容许被批判者有答复和反批评的自由,也容许别人发表赞成和反对的意见。既然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真理又在自己手里,又是在高层领导召集的对高级干部的批判会,为什么不能给被批者以平等的权利,容许人家比较充分地进行事实澄清、是非的辩论和理论的阐明呢?既然要发动公开的批判,又偏偏秘密起来,总在背后定名单、编材料、散布舆论、点名批某某人有什么大错、是什么典型,结果,事实又不准确,罪名又不明确,在党内外引起猜测和推论,加油加醋,把人搞臭。既然是最正确的理论权威,人家又是大错特错,为什么不可以写出正式的文章,在报上登出来,又让人家在报上答辩?如果认为确有必要考虑公开的影响,能不能选定一个或几个内部刊物来刊登这些批判文章,同时刊登被批判的文章的原文,刊登被批判者的答辩文章很反批评的文章?在社会上和报刊上,在党内和内部刊物上,只造一种舆论,只登一方面的文章,无论怎么再申明坚持双百方针,人们也是不会相信的。

三、在十三大以后,不管对你作什么工作上的安排,希望你能认真研究一下党的改革问题,这是政治改革的核心。老实说,在你当总书记的任内,没有组织大家并亲自动手来研究党的建设和党的改革问题,这是你的失职,是自食恶果。现在亡羊补牢,还不为晚。研究我们党的改革问题,你有特别的优越条件。希望你能像一般学者那样自由地研究问题,自由地参加社会活动。我们对国外的前首脑,是那样的尊重,以礼相待,对自己的前首脑,是不是也应该同样宽容呢?

如果连这点民主都做不到,我们的政治改革能作到吗?试想:在理论、文化、思想、政治领域内,如果仍然热衷于独断专横,党同伐异,压制、打击、排除不同观点,致使文坛贫乏、论坛冷落,有识者鸦雀无声,而宵小之徒,耀武扬威,在这种情况下,讲得上什么政治改革?谈得上促进经济改革吗?没有日益改进的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不配为社会主义的,同共产主义更是南辕北辙的。对于我们党风能改好,国家能兴旺,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能实现,人们怎么能不抱怀疑态度呢?如果十三大以后,这点没有改进,要挽回人民对党的信心,恐怕就更难了。

这点,你当然比我清楚得多。本来无需我来多嘴,但作为一位老相识,无非想同你说几句心里话而已。如果认为都是多余之言,那就由你一笑弃之可也!希多保重!

绩伟

七月二十五日(一九八七年)

从这封信看出,我实在是太天真了,总幻想着当今的权贵还会赐给人民一点点民主。其实用政变的办法把一个党国首脑推下台,还谈得上什么民主?!我们的国家是党领导一切、决定一切、指挥一切、统治一切的,由党中央带头来搞这种无法无天的大祸大乱,公然整到党的总书记头上,要整其他什么人那就更是在劫难逃了。

邓小平同志在十年内乱中一再被打倒,威信很高。他的改革开放政策使得濒于灭亡的党和国家得到恢复,开始更新,他的威信就更高了。可惜他也像毛泽东一样,也慢慢形成个人迷信,形成一言堂;他也被一些野心家所左右,竟然也对自己的最亲密战友反目成仇。左倾势力先利用他的左手,砍掉他的右手(胡耀邦),然后又迫使他把自己的左手(赵紫阳)也砍掉。到了“八九民运”时,公然动用坦克来镇压手无寸铁的青年学生,说明这位最高领袖也走到独裁专制的顶峰了。

在对“八九民运”实行武装镇压之后,一场“文革式”的大规模政治批判和组织清洗运动立即席卷全国,完全继续和发扬了“无产阶级对意识形态领域实行全面专政”,还谈得到什么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制度,但是在以党代政,党包办一切、决定一切的情况下,人民代表大会完全成为党的下属组织和政府的附属单位。党中央越来越变成破坏民主和法制的专制独裁的最高权力机关。一个国家发生了震动世界的大屠杀,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不能问也不敢问,连开一次紧急会议来议论一下都不行,这样的最高权力机关,这样的民主和法制,被标榜为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岂不是玷污社会主义吗?哪里有一点民主的气味呢?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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