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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归国企,土地归国家,权力归党国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针对香港高铁「一地两检」提出的土地国有化问题,揭开了高铁隐藏的又一黑洞。看来,一条高铁已足以反映中港最高层次的矛盾和冲突,勾勒出「一国两制」走向消亡的前景:利润归国企、土地归国家、权力归党国。

宋小庄声称:「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图由国务院另行公佈。』该行政区域图不是香港《基本法》的组成部份,其修改不受香港《基本法》第159条的限制。香港《基本法》第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可以发出指令,将西九口岸一小部份土地或空间划归由大陆边境检查站使用。」

如果从《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及完整的条文去看,宋小庄的狡辩根本不值得一驳,但由于他们这类中共御用学者的所谓研究结论,可能涉及为党国的政治企图吹风探路,因此也不能听若未闻,有必要让公众明白其荒谬之所在。

断章取义莫此为甚

先来看《基本法》第7条。全文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中央政府何来对香港土地的法定划归权?

再来看特区区域图。1997年5月,国务院已颁佈香港特区区域图,港澳办当时明确表明有所修订目的是为了方便边境管理、有利于航行,中央政府何来权力随意更改特区区域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与《基本法》第159条的释法有何关系?对《基本法》的断章取义,莫此为甚。

想把香港的土地国有化,在国有化名义下让中国的权贵在香港分多一杯羹,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中资公司大举进军香港的基建工程,早已赚得盘满钵满。港铁官网公佈的资料显示,香港高铁已批出合约总值为438亿元,其中,中资独资、合资公司取得合约102亿元,佔23.3%。而网媒《立场》报道,香港六大新基建,包括港珠澳大桥、香港高铁、莲塘口岸、沙田至中环綫、南港岛綫及中环湾仔绕道,由中资独资或中资联同港资/外资合组的财团夺得的合约高达817亿元,其中,中资独资公司,即国有企业估算夺得合约金额达619亿元,佔六大基建总造价约两成。

中共权贵欲壑难填

在香港六大工程中只取得两成合约,显然满足不了中共权贵的胃口,要在香港取得更多经济利益,必然要以在香港取得更多权力为前提。宋小庄的香港土地国有化论,只是一种试探。尤有甚者,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董立坤已在公开论证中央政府撤销香港的特区地位的权力依据。他认为,中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特别行政区」,「得」字显示,即使有必要,国家也有自由权力决定是否设特区,即有权力不设特区、有权力撤销特区。

从高铁的争议可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所以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困境,既有中共高层权斗以致意识形态向左转的因素,又有中国经济实力快速增长后的暴发户心态,更有中共权贵家族急欲透过国企加速染指香港基建、地产、金融等利益诱因。藉高铁谋取庞大基建利润,藉高铁插手寸土寸金的土地管理,藉高铁「一地两检」打开在港执法的缺口,欲壑难填的中共权贵,如意打算是一箭三鵰。而香港一息尚存的法治、自由,必然成为中共权贵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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