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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换轻判?周永康吐出1.3亿

中国官员落马后的贪腐赃款去向引人关注,有媒体发表题为“26名受审‘老虎’的7.6亿赃款去哪了”称,截至目前,全部赃物赃款被退缴、追缴、收缴的共十人,追回贪腐所得约2.7亿人民币,其中仅周永康就占了1.3亿,这也让此前传闻周仅获无期徒刑,和其如实供述,以及退赃、全部追缴有关说法,再甚嚣尘上。

新京报微信公号“政事儿”报导,18大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不含“军老虎”)达93人。其中,26人已被送上审判席。初步统计,26名受审“老虎”的受贿金额约达7.6亿。.

据报导,26名受审“老虎”中,除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刑的童名谦,其余均涉及贪污受贿。

其中,周永康的受贿金额最高,达1.3亿。万庆良、毛小兵,受贿金额分别为1.1亿、1亿。受贿金额超过3000万:王永春4856万、郭永祥4347万、李春城3980万、刘铁男3558万元。受贿金额超过2000万:郭永明2379万,李东生2198万,姚木根2303万、冀文林2046万。

蒋洁敏等11名“老虎”的受贿金额介于1000万至2000万之间。受贿金额低于1000万:陈柏槐283万,陈安众810万,祝作利854万。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表示,有的贪腐官员案发后会主动退赃,有的则由办案机关、审判机关采取没收、扣押等手段追赃。

据报导,除童名谦之外在获刑贪官中,有九人积极退赃。包括:周永康、倪发科、杨刚、姚木根、季建业、祝作利、阳宝华。廖少华、谭栖伟也有积极退赃情节,不过,判决书显示的受贿金额是其收受的赃款赃物折合后的金额,而两人退缴的则是所得赃款。

另外,刘铁男、王素毅的赃款赃物全部被追缴或收缴,陈安众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被没收。

综上,全部赃物赃款被退缴、追缴、收缴的共十人:周永康1.3亿、倪发科1296万、杨刚1379万、姚木根2303万、季建业1132万、祝作利854万、阳宝华1356万,刘铁男3558万、王素毅1073万、陈安众810万,十人合计为2.7亿。

洪道德说,判决书如果写明退缴、追缴、收缴全部赃物赃款,就意味与此对应的违法犯罪所得已全部追回。也就是说,上述十名“老虎”的贪腐所得约2.7亿,基本上已经追回。

洪道德指出,判决书如果采用“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表述,而不是全部退缴、追缴,就意味着其贪腐所得只追回了一部分,司法机关仍在追缴中。

报导统计,十名贪腐所得未全部追回的“老虎”分别为李春城3980万、郭永祥4347万、李达球1095万、蒋洁敏1404万、陈柏槐283万、郭有明2379万,李东生2198万、李崇禧1110万、沈培平1615万、王永春4856万,共计约2.3亿元。

责任编辑: 林亿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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