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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与名媛偷吃 女方老公直播捉奸违法?

  6月4日,微博账号@芒果台女汉子等爆料称,某传播集团老总与艺术圈名媛偷情,遭女方丈夫捉奸,还被逼在朋友圈直播整个过程,随后这条消息被众营销号纷纷转载,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围观。

  其实在面对类似事件时,人们往往由于当事人的“奸夫淫妇”身份而进行了围观的自我豁免,在这种心态下,看热闹甚至将捉奸视频当成微信群福利,都变成了社会共识。平素再理性悲悯的人,在这种时候,往往还是抱着自作孽不可活的心态快乐地围观他人的家务事。

  因此捉奸成了当代社会的情绪公约数:反正怒骂狗男女就对了,只要没闹出大事,反m正大家会同情被背叛者。也许是大家已经开始喜欢用道德审判来互相警醒和指责,但可惜,违法捉奸这种借助道德和情感之名侵犯私权的行为,被大家选择性忽视了。

  也许是爱情里伤得太多,也许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三的伤,总之,被捉奸人士的隐私、生命安全、人身自由甚至是名誉权,都被大家一起踩在了脚底下。因此,现在盛行于舆论场中的捉奸,纯然是一场道德领域内的泄愤运动:只以报复伤害对方为目的。

  从理性层面上,捉奸是为了取证,在离婚诉讼中占据优势。人民律师提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实践,女方想证实男方不忠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以合法渠道“捉奸”在床,即发现配偶与人开房后立即拨打110,交由警方处置;二是可向法庭申请调查,由法庭调取相关录像证据及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锁定婚外情。

  在本案中,两人是被“捉奸在床”不假,但一是,在他人住宅、宾馆内收集证据并强迫当事人上传朋友圈,涉嫌侵权;二是,捉奸人捉奸后也并没有立即拨打110,交由警方处置,而操作手法不当也会导致证据失效。

  同时人民律师还提示在捉奸上也存在着很多法律风险:比如捉奸踢开房门,很有可能构成“非法入侵”;或是殴打他人,不论伤轻重均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轻微伤可能要行政处罚,轻伤构成犯罪;还有捉奸视频的拍摄也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会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审判的定案依据。

  而关于此次事件,6月5日,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函,声称此事是假消息,并要求@芒果台女汉子和@金融八卦女两个营销号删微博和公开道歉。声明最后还强调,律所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在内的一切法律手段。

  律师认为,面对情感危机,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利,才是理智的做法。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搜狗新闻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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