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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敌后战场上鲜为人知的国军部队

—湮没不彰的国民党敌后游击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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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抗战战场,主要分为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这两大部分。其中,正面战场是战争的主阵地,而敌后战场主要打的是游击战。虽然中共长期称其在敌后战场上作出了最主要的贡献,但实际上,敌后战场上也有不少国民党游击部队参加战斗。

国军抗战老兵(图源:浙江图书馆)

抗日战争,分为正面战场与敌后战场两大部分。正面战场主要是阵地战;敌后战场主要是游击战。正如第十八集团军曾参与过太原会战等正面作战一般,敌后战场上也曾存在着为数不少的国民党游击部队。

1938年冬南岳军事会议,蒋介石要求抽调三分之一的国军部队,去后方打游击

敌后战场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国军游击队,乃是战时众所周知之事。1939年1月2日,毛泽东在《八路军军政杂志》发刊词中,总结八路军对日战绩时,就曾特别提到国民党的敌后部队。毛泽东说:“八路军的这些成绩从何而来?……其中友军的协助是明显的,没有正面主力军的英勇抗战,便无从顺利地开展敌人后方的游击战争;没有同处于敌后的友军之配合,也不能得到这样大的成绩。”所谓“同处于敌后的友军”,即指国民党留在敌后的游击部队。

国民政府对游击战的重视由来已久,但真正提到战略高度,是在1938年冬的南岳军事会议上。会上,蒋介石要求国军全面执行新的抗战策略,“政治重于军事,游击战重于正规战,变敌后方为其前方,用三分之一力量于敌后方。”稍后,蒋又在1939年1月7日,指示国军各战区军事长官:“应以一部增强被敌占领地区内力量,积极展开广大游击战,以牵制消耗敌人”,且按战区具体状况逐一指示方针,如:“第九战区,应以有力一部向武汉及沿江各要点游击,并保持九宫山游击根据地,不断袭敌后方。”“第五战区,应以一部保持大别山游击根据地,积极向鄂东、豫南、皖北游击。”“鲁苏及晋察各战区,应增强军民力量,建立并保持游击根据地,积极展开广大之游击战,袭击敌人后方,分别指向重点于津浦、陇海及平汉各要线,尽量牵制消耗敌人。”……

敌后游击战在1939年前后,被国民政府高度重视,是有原因的。淞沪会战、武汉会战等投入兵力达百万上下的超级会战结束后,国军损失了大量的人员与装备,陆军兵员已不及原编制的一半,海、空军则几乎伤亡殆尽。故而,1938年底,蒋介石在南岳军事会议上宣布,抗战自1939年进入“第二期”,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整顿军队,具体办法是:“将全国现有部队三分之一配备在游击区域——敌军的后方,担任游击;以三分之一布置在前方,对敌抗战;而抽调三分之一到后方整训。……每期整训期间,暂定为四个月;一年之内,即须将全国军队一律整训完成。”

国军敌后游击部队,呈倒金字塔结构,正规军最多,地方保安部队次之,民众武装最少

国军敌后游击部队,大致可区分为“正规军”与“地方武装”两大部分。“地方武装”又可被区分为“地方保安部队”与“民众自卫武装”。其中,正规军长期居于绝对主导地位,总兵力始终维持在50-100万左右——如1941年,“总计开到华北、华中敌后战场的国民党部队,不下100万(华北约有80万,华中约有20万)”。地方武装则起伏很大,1939年举国热议“游击战”时,以国军名义组织的地方游击武装,一度高达百万以上;但至1943年,已跌至不足20万。

之所以如此,与蒋介石及国民政府高层对“游击战”的理解有关。其一,国军开展“侧面游击战”,其目的,是为了配合“正面阵地战”,非正规军战斗力有限,难以担此重任——从1938年底到1941年底,正面战场上几乎每一次重要战役,军委会都直接指令敌后游击部队配合作战。其二,放任地方自行组织游击武装,往往良莠不齐——军令部部长徐永昌,曾在日记中将“游击队”,与“伤兵”、“交通”并称为“今之三害”,指责其“未游击敌人先害及人民”,由此可见国府高层对“游击队”军纪的深切担忧。

故此,早在1938年初,蒋就曾告诫过第一战区与第五战区的高级将领们:

“现在社会一般人士,认为游击队与别动队没有分别,这是极大的错误。所谓游击战,实在是正规战之一种,一定要正式的部队,尤其要是纪律好、精神好、战斗力强的正规部队才能够担任。决不是临时集合民、枪编成队伍,就可称为游击队,就能够胜任游击战。这种临时集合的队伍,只能叫别动队。别动队是由地方政府或当地机关团体集合本地的武装民众,聘请军官训练、统带,来担任一种别动的任务,如扰乱敌人后方,破坏敌人交通和兵站、仓库等。现在各地所称为游击队的,可以说是担任这种别动任务的别动队。这两种部队的分别,我今天在此再加以明白的规定,就是:凡由地方政府机关和当地人士集合本地武装民众编成队伍来发动自卫的力量,遂行一种别动任务的,叫做别动队。凡正式建制部队,纪律森严,运动轻捷,富有攻击精神,而由正式指挥官统率,奉令担任游击战斗的,叫做游击队。但是要知道,游击战亦就是正规战。”

虽有告诫,但自1938年底始,出于私利,各种在野、失势大小军阀及地方土匪流氓所组织的“游击队”,仍是多如牛毛。以至于到1939年下半年,“游击队”已成为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据国府密获的一份日军评估报告称,中国游击队有五大弱点:“(一)各游击队常互争地盘,自相火并;(二)缺乏大员统率,彼此不能密切联系,易于各个击破;(三)缺乏优良武器,不能作阵地战;(四)正规游击队虽破坏力强,但对人民滥施权威,致不得民众之信仰;(五)非正规之游击队分子复杂,大多为土匪散兵结构而成,战斗力既不强且领导者俱是匪首流氓,甚少有国家观念,易以利相诱。”(敌中支军参谋室对我游击队之评判,1939年5月10日上海情报)

针对游击队上述各种“游而不击”的弊症,国民政府及军方一再出台整顿措施。极端者,如第三战区第十集团军,1941年2月,甚至硬性出台了一份《各部队应收获之游击战果规定》,对游击队实施具体的量化考核。该文件规定:

“浙东沿海军,每月应袭击舟山群岛之敌至少十次;每月应割获敌电线一百斤”“钱江南岸军,每月应破坏敌公路十公里(钱江南北岸);每月应击毁敌汽车五辆、汽艇三艘;每月应袭击运动中之敌至少十二次,并须获有战果;每月应破坏敌军用仓库或粮弹储藏所至少三处;每月应割获敌电线一千斤及其电信器材”“钱江北岸军,每月应破坏沪杭公路十公里、桥梁二座;每月应袭击脱离据点之敌十二次,并须获有战果;每月应击毁敌汽车五辆;每月应割获敌战线一千斤”……

但即便如此,也无法扭转“游击队”普遍的纪律败坏。以至于蒋介石为改变民众观感,不得不在1941年,下令全国所有“游击队”,经整顿后,统一放弃“游击队”名称,更名为“挺进队”。更激进者,如侍从室主任林蔚及军令部部长徐永昌,甚至一再向蒋进言,主张立即取消全国所有游击队,一切敌后游击任务,全部交由敌后正规部队来完成。

简言之,基于上述现实及认知,国府自1939年起,一再对全国游击队实施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为基本方向的“正规化”整顿,有战斗力者收编为“正规军”,继续从事游击战;无战斗力且扰民者则就地淘汰解散。这种整顿,所造成的结果是,国军敌后游击部队,自“正规军”、“地方保安部队”、“民众自卫武装”而下,其数量,呈现出一种倒金字塔结构,“正规军”数量最多,“民众自卫武装”数量最少。

中共的敌后游击部队,则呈正金字塔结构,主力军最少,地方军次之,人民武装最多

反观中共,其敌后游击部队的结构,与国军截然相反。中共曾在文件中,将其敌后武装力量,明确分为三大部分:“主力军”、“地方军”与“人民武装”。并对三种力量的数量比例,有相当具体的规定:在山地根据地,主力军与地方军的数量比例,一般以二比一为原则;在平原根据地,一般以一比一为原则;在某些最困难的区域(如冀东、大青山、苏南),应打消主力军与地方军的区别,全部武装力量地方化;至于人民武装(不脱离生产),应包括人民的最大多数,其中的骨干(民兵、模范自卫队、青年自卫队等)数量,应超过地方军与主力军的全部总量之和。(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1941年11月7日)据此,中共敌后游击部队,自“主力军”、“地方军”、“人民武装”而下,其数量,呈现出一种正金字塔结构,“主力军”最少,“人民武装”最多。

之所以出现这样巨大的结构差异,与中共高层领导人对“敌后游击战”的不同理解有关。抗战初期,毛泽东曾致信彭德怀,强调:

“今日红军在决战问题上不起任何决(定)作用,而有一种自己的拿手好剧,在这种拿手剧中一定能起决定作用,这就是真正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争(不是运动战)。要实行这样的方针,就要战略上有有力部队处于敌之翼侧,就要以创造根据地发动群众为主,就要分散兵力,而不是以集中打仗为主,集中打仗则不能做群众工作,做群众工作则不能集中打仗,二者则不能并举,然而,只能分散做群众工作,才是决定地制胜敌人援助友军的唯一无二的办法,集中打仗在目前是豪(毫)无结果之可言的。”(关于独立自主山地游击战原则的指示,1937年9月21日)

略言之,毛泽东认为,八路军“游击战”的主要内容,应该是“分散兵力”,“分散做群众工作”;国府则要求游击部队,须集中兵力,不仅要能打游击战,还要能打“如中条山、五台山之攻势防御战”。这种理念差别,不但造成了国、共敌后游击部队不同的结构面貌,也对战后国共成败影响深远。

除以正规军为主体之外,专业化,是国军敌后游击战的另一个重要的特点

国军的敌后游击战,除坚持以正规军为主体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专业化”——敌后游击,其内容至为丰富,除以武力袭击牵制敌军外,还包括破坏交通、打击经济都诸多方面。而后者,对专业技术的要求相当之高。

以破坏铁路交通为例。一般敌后游击部队,往往采取扒铁轨、抽枕木等方式。对游击队而言,费时费力,对敌军而言,则修复甚易,至多不过数天即可恢复通车。有鉴于此,国军所组织的“铁道游击队”(正规称呼是“铁路破坏队”),吸纳了大量的原铁路员工及铁路技术人员,多采取摧毁桥梁、埋置“铁路电气自动发火器”等技术含量更高、破坏性更大、排查修复更难的手段,给日军造成了极大的牵制。

譬如,1944年1月21日午夜,平汉铁路破坏队,在军统别动队的掩护下,以其相当专业的桥梁爆破技术,将长达四华里、梁柱多达119根的黄河新铁路大桥炸断,摧毁梁柱50余根。该桥被毁后,平汉铁路交通中断,日军被迫调集大军监护、抢修,直至3月25日,才勉强重新通车,日军自东北调集的军队车辆,才得以再度进出黄河南岸,与集结在开封的日军会合,于4月18日发动中原会战。换言之,此次行动,使日军之行动,被迫迟滞了三月之久。此外,如摧毁焦作煤矿、炸毁蒲圻铁桥、钱塘江大桥,均是国军敌后经济破坏战、敌后交通破袭战在“专业化”层面的范本。

再如,国民政府退守重庆后,为维系持久抗战,必须遏制日军对长江水道的利用。当日,这一重任,主要仰赖国府“布雷游击区”所开展的海军水雷游击战。日本随军记者小俣行男曾报道称:

“对于海军来说,长江在半水期是一条绝好的追攻路线。中国方面看出日本海军的企图,便在江面上布下了无数的水雷,南京和汉口之间成了可怕的水雷区。以近藤英次郎中将为司令官的海军1l战队,一边同两岸的敌军作战,一边排雷前进。这就是后来有名的长江溯江舰队。这支舰队派出10多艘扫雷艇,每两艘之间拉上铜缆进行扫雷,但是由於水雷太多,好多扫雷艇都触雷沉没了。炮舰、运输船也相继触雷,损失惨重。”

概言之,国军对日水上布雷游击战,始于1938年9月。及至1940年1月,正式成立“长江中游布雷游击队”,设总队1,中队5,下辖11分队,游击范围自江西湖口至安徽芜湖(稍后扩展至江苏江阴),此即“第一布雷游击区”。该游击区成立后,日舰多选择在九江以上江面停泊,故当局又在湖北鄂城至江西九江之间,设立“第二布雷游击区”。稍后,鉴于日舰多避于浔、鄂,当局再将湖北监利至黄陵矶之间水域,划为“第三布雷游击区”。上述游击区的存在,使得日军一再感叹“溯航长江之难,真难于上青天”。1940年2月3日,日本海军舰队报道部长在南京对中外记者发表谈话,公开承认:

“扫雷工作效果甚微,党军不断在长江要道秘密布雷,在此情况之下,对于开放长江后之水上安全,日军不能负责。”

上述“专业化”之所以能够达成,有两大关键。其一,国民政府坚持以“正规军”担任敌后游击作战任务,故能大致保证对游击部队的行动调配和素质监控;其二,自1939年“南岳游击干部训练班”开设以来,自军委会至各战区、各集团军、各军、各游击区,举办有多层次、全方位的游击干部培训。尤其是通过军统所设“中美合作所”,引入美国海军教官及物资装备,训练了近10万掌握“专业技术”的敌后“武装特务部队”——据《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对“武装特务部队”的“作战与训练”,有如下规定:

“为加强对日军后方游击战和破坏交通、仓库、矿山,由美国派员负责技术训练,供应武器弹药和爆破器材,在日军后方开展游击战,扰乱日军后方,援助美军在中国沿海登陆作战。暂定十万人,从纵队至区队,由美国派联络军官或联络组随军行动,共同作战。”

事实上,上述案例如摧毁焦作煤矿、炸毁黄河新铁路大桥、蒲圻铁桥、以及长江布雷游击战中,均有美军教官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总体而言,国军敌后游击部队,兼有抗日与防共的双重性质,但仍以前者为主

众所周知,游击战必须要有根据地,否则即不免沦为流寇。

和中共一样,国民政府也同样重视“敌后根据地”的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国军在敌后开辟的主要抗日根据地包括:太行山东南部根据地、中条山根据地、吕梁山根据地、五台山根据地、恒山根据地、鲁东南与沂蒙山根据地、大别山根据地、浙西根据地以及皖东、皖北和鄂东之根据地,以及以五指山为中心的海南根据地……等。换句话说,凡包含沦陷区的战区内,普遍都建立了敌后根据地。此外,还特别成立了冀察、鲁苏两个完全在沦陷区的游击战区。全部或部分被纳入国军游击根据地的县份,约占了沦陷区总面积的一半左右。

国共两党同在抗日旗帜下,但历史积怨甚深,现实猜忌亦久,部队同在敌后,同样致力于创建“敌后根据地”,自难免发生冲突。冀察、鲁苏战区,因地理位置关系战后大局,尤为两党争夺的焦点。譬如,1940年2月12日,国军冀察战区总司令鹿钟麟,曾密电蒋介石,催促蒋迅速采取措施,制止十八集团军占据国军敌后交通枢纽。电报称:

“顷闻十八集团军向中央声明:因冀粮缺乏,自动向晋东南及豫北移动。查上述地区,为第一、第二、冀察、苏鲁四战区之联络枢纽,尤为冀察、苏鲁之唯一补给要线,若一旦被其掌握,则黄河以北之国军必将陷于受困无以立足之绝境,……万祈钧座速订针对大计。……时迫势急,付讫早日睿断……”(国民政府军令部战史会档案。军政部,6874密。极机密。)

1942年夏,毛泽东曾致电刘少奇,细致分析“掌握山东及山东的一切部队”的重要性。依照这种分析所采取的行动,无疑会冲击到国民政府所设立的鲁苏战区(1939年成立)。毛泽东说:

“日本战败从中国撤退时,新四军及黄河以南部队须集中到华北去,甚或整个八路、新四须集中到东三省去,方能取得国共继续合作的条件。如此则山东实为转移的枢纽。同时又须估计那时国民党有乘机解决新四的可能,如蒋以重兵出山东切断新四北上道路,则新四甚危险,故掌握山东及山东的一切部队(一一五师、山纵、杨苏纵队),造成新四向北转移的安全条件,实有预先计及之必要。”(毛泽东关于山东的重要性致刘少奇电,1942年7月9日。转引自《刘少奇传》(上),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P453。)

但总体而言,两党摩擦虽多,国军敌后游击部队,仍基本上能够做到以抗击日军为第一职责。

譬如,鲁苏战区第四游击纵队,1938年至1940年底,对日重要作战次数,是与中共摩擦次数的4倍;1941年初到1945年8月,对日重要作战次数,是与中共摩擦次数的2.5倍。再如,被称作“摩擦专家”的张景月所部,对日作战次数,仍是与中共摩擦次数的1.5倍。此外,在与日伪军作战中牺牲的国军敌后游击部队高级将领,自第3军军长唐淮源、第98军军长武士敏、第12师师长寸性奇而下,高达约四十人;而在与中共的摩擦中身亡的国军高级将领,不过寥寥数人。(洪小夏:抗战时期国民党敌后游击战争研究(1937-1945),P286-287)

略言之,国军敌后游击部队其总体对日战绩与自身牺牲状况,极度缺乏成熟研究。可供参考者,惟有洪小夏教授之统计:

“(抗战八年)国民党敌后战场游击作战共2.5万次以上(25185次),毙伤日伪军至少57万人,俘虏日伪军5.5万人以上,……共牵制日军约55万、伪军约40万,合计共牵制敌军约95万。……据不完全统计,国民党军少将以上军官,在敌后牺牲的约占国民党少将以上阵亡总数的38%,团职以上军官,牺牲于敌后的也约占团职以上阵亡军官总数的38%。由此推算国民党敌后伤亡的军官数,也应占国民党抗战伤亡军官总数三分之一以上。国民党敌后游击部队的伤亡、失踪总数,共约50万人,占国民党军队抗战伤亡总数321万余人的六分之一强(15.6%)。敌后军官伤亡比例远高于兵员伤亡总数的比例,是敌后游击战争环境恶劣的反映之一。”(同上,P29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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