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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再出审查新规 加大管控企业向境外汇款

中国资本外流加剧,中共连续出台措施进行管控。继本月初升级对个人购汇的限制后,中共近日再对中国境内企业和机构的境外投资、境外放款加大审查力度。分析称,此次资本管控新规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相当于限制企业向境外汇款。

中共外汇管理局1月26日发布通知称,企业向境外汇款5万美元以上,需要向银行提交更详细的材料,以备审查。

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与汇款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同时汇款前需要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它真实性证明材料。

通知规定,企业向境外放款,人民币的境外放款余额和外币的境外放款余额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

此次通知还有一些新的规定,鼓励企业将资金留在中国境内。

比如,允许对外出口企业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以外币兑换等值人民币),允许内保外贷的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开具担保函,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分公司解决贷款问题)。

另外,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境内运用的比例由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上调为100%,且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华尔街日报》27日引述律师的分析表示,此次的针对企业的资本管控新规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相当于限制企业向境外汇款。

另外,银行原本一些正常贸易融资交易的部分业务,在控制资本外流的规定下受到限制。

在人民币持续贬值的背景下,中国资本外流加剧,引发中共连续出台措施进行资本管控,比如企业的境外汇款最多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境内外企向境外汇款的上限以及海外支付审查门槛均由5000万美元下调到500万美元等。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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