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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5基督徒聚会被重判3年至5年

新疆5名基督徒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讯约半年后,案件一周前秘密宣判,5人分别被判刑由3年至5年,律师认为判刑过重,可能提出上诉。被判刑的5名基督徒,其中杨兆存及王路路被判5年,程亚杰判4年,郑兰及刘燕则判刑3年。

新疆昌吉巿5名基督徒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上周四(13日)被判刑3至5年不等。(维权人士提供/拍摄日期不详)

郑兰代表律师李静林周四(20日)向本台表示,昌吉巿法院于上周四(13日)判刑,但他于周三晚上才听到判刑的消息,不清楚当日有否开庭宣判,或只是书面判决,律师没收到法院任何通知。5人3至5年的刑期,他认为判决过重,获刑3年的郑兰,其实判一天也不应该,她应该会上诉,其他基督徒判刑更重,他们也可能上诉。他指出,郑兰家属已联络他,下周将到昌吉看守所会见。

李静林又指,当局指控该些基督徒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按照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违反条例属于行政责任,何况他们没有在公众地方,只是在自己家中聚会,扰乱社会秩序是指公共场所。

李静林说:可能会上诉,我们要去见她。判一天都是错的,判3年显得更狠。多人是,有几十个人,这个没错,但关键是违反(宗教)事务条例,那个行为应该是行政责任,何况没有违反,因为是在自己家聚会。

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会长张明选指出,新疆比较严厉,这些基督徒判刑3至5年有点严重,他们被判刑,因为当局要求信徒加入三自教会,不容许他们在外面聚会,或召集其他人作宗教活动,不同地方有不同处理。

张明选说:现在他们因为你不加入三自都是违法,一个地方一个说法,他们搞宗教的国家管理的人是这样。新疆对基督徒比较严厉,判3到5年是有点重。

判决书指,5被告纠集多人聚众非法讲经,解经等活动,违反了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律师早前透露,5名被告当时参与临时性聚会,该聚会不属于家庭教会,他们在郑兰家中聚会的最后一天被抓,现场有40多名基督徒参加,有来自乌鲁木齐及昌吉巿。

5名被告中,程亚杰及刘燕是新疆人、杨兆存和郑兰分别原籍甘肃及河南,在新疆居住、王路路则来自陕西。

他们于去年3月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4月被昌吉巿检察院批捕,10月26日一连两天在昌吉巿法院一审开庭。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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