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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的动机来自哪里? 集体性侵案是冤案13大疑点

黑龙江〝汤兰兰被集体性侵“事件在社会和媒体发酵,无论是媒体和读者从中都可以看出诸多疑点。仅有60多户的小村庄,就有四十多人被指证强奸,就是几乎家家都有男人涉案。有知情人认为这是一起冤假错案。

综合陆媒报导和网友讨论,案件存在的疑点如下:

1、汤兰兰〝怀孕〞一事存在矛盾。2008年10月初,汤兰兰给母亲致电说自己怀孕了,孩子是父亲的。万秀玲赶到汤兰兰寄宿的王凤朝家,女主人李忠云塞给万秀玲一张显示怀孕的B超单,并表示已经带孩子去堕了胎。

然而卷宗里,除了李忠云塞给万秀玲的那张显示已孕的B超单外,还有另一张显示未孕的B超单。这两份B超单均为龙镇农场职工医院出具,报告日期均为2008年3月31日,检查医师也是同一人,结果却截然相反。

2、本案无法采集精液以及DNA样本,判决依据是受害人陈述。

3、判决书认定的26项证据中,前8项证言是与本案无关的羁押人员的证词,当时他们与被告人同监舍,证词中表示他们听到被告人相互串供,并且描述犯罪事实。但陆媒采访当时同监舍的羁押人员,对方有的称没有作过证,有的指警方以减刑为条件诱惑自己作证。

陆媒报道,2018年1月15日,证人之一佟彬否认了曾做过此项证言,“没提审过我,证言不知道是谁写的。我没上过庭,没签过字,话不是咱说的。”

4、当时有至少三名村民证明汤兰兰的邻居梁利权在外打工,不具有作案时间,但梁利权最终还是因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而获刑13年。

5、汤兰兰的姑姑刘桂英提供录音证明,2008年10月底,汤兰兰向刘桂英致电,表示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也曾〝祸害〞过自己,并向刘桂英索取每年3000元的学费。后又改口,说1万元一次性给清,就不告姑父。

6、2009年12月,开庭3日以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曾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被告人刘万有等不服,坚持审判。

7、《中国新闻周刊》2月5日报导,此案唯一的物证,用于观看黄色录像的501型奇声牌影碟机的购买时间与汤兰兰的指称存在矛盾。

8、羁押期间,汤兰兰的爷爷在看守所内离奇死亡,死亡鉴定书中表示有大量吐血和内伤。这是死于刑讯的迹象。许多被告人在一审时也当堂翻供,表示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

东方网也认为疑点重重

9、纵观案件本身,确实存在着不少疑点,首先,一个孩子从6岁开始遭遇强奸、轮奸,长达7年的时间里,精神居然没有出现问题,竟然还会大胆地写举报信状告亲人?要知道,通常从幼年就遭遇性侵的孩子,精神状况都会有些异常。

10、一个遭遇亲人性侵的孩子怎么还会被农村父母不遗余力的送到镇上去读书?甚至还因为前一个学校“没有英语”而转学?而且女孩长年不在父母身边,父母会把自己加害过的孩子送出去给机会报复回来? 再次,干爹干妈的说辞明显前后矛盾,且不愿露面。

11、另外案件中的犯罪群体异常广泛,除亲属外,还有寄宿同学的父亲。如果说父母强迫其卖淫,亲属犯罪还比较方便,那么据家较远的寄宿地点,其同学的父亲又如何跟汤兰兰产生交集呢?

12、当时汤兰兰实际共指证了四十多人,但仅有1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二十多人未侦查,如果案件真实,不理解为何会让这二十多人逍遥法外。

13、有村民录下了汤兰兰敲诈其姑父的电话,录音中她直接称呼干爹干妈为爸妈,并表示这个事是他们说出来的。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也有她承认撒谎以及电话敲诈行为属实的记录。

汤兰兰的动机是什么?

东方网的文章还分析,一为公检法的判案逻辑,按理说,涉及面如此广泛的重案要案,如果想要隐瞒事实真相,要遮掩的东西将会非常多,经办人员的心理素质也要非常强,能够陷害这么多人而面不改色,这甚至不是钱财能解决的问题。

二则是汤兰兰本人的动机,报道中完全没有提及汤兰兰与自家亲戚的感情状况。如果本案是冤案,那么汤兰兰陷害自家所有亲戚,包括亲生父母的动机何在?到底有什么样的仇才会让她这么做?

知情人表示:根据他所了解到的情况、掌握的证据,他认为这就是一起冤假错案。

海外媒体的评论文章认为,该案疑点不一定要当事人出面才能厘清,司法机构如何对案情进行调查,以及如何审理案件才是公众应该关心和追问的话题。

目前,对于涉及广泛的离奇“强奸案”,仍是迷雾重重,真相还有待被揭开。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阿波罗网马晏综合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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