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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微博“手撕”范冰冰 掀开影视圈的一个秘密

最近两日,连发几条微博,曝光艺人范冰冰的片酬,称范冰冰“一个人演一出戏,签了一大一小双合同,”大合同是五千万,小合同是一千万。范冰冰工作室对此进行了回应,称“大小合同”未经求证核实、“4天片酬6千万”是谣言。业内人士称,“大小合同”在影视业内普遍存在,不过就这件事而言,有资深业内人士对“6000万片酬”表示怀疑,他认为,6000万元的片酬拍一部电影价格很高,很难想到哪个电影演员能拿到这个价位的片酬。

关注电影的人都知道,每当成为新闻热点,你的第一反应是,他又有新电影了:

2016年11月18日,冯小刚在微博上发公开信,对万达院线的《我不是潘金莲》排片率低不满。

2017年9月,《芳华》突然宣布临时撤离“国庆档”。有人猜测,这又是冯小刚的炒作,但冯小刚在上海的路演首映式上对此否认

今年5月10日晚间,冯小刚在微博上公布新片《手机2》的海报,正式宣布电影开拍,该片由2003年《手机》的原班人马打造:葛优、范冰冰、徐帆、范伟、、刘震云

但就是这么一张海报,开启了崔永元对《手机2》相关人员的“炮轰”。最近两天,这场口水战达到顶峰:

昨天(5月28日),崔永元晒出范冰冰的演艺合同,称她一部戏片酬1000万。

今天(5月29日)中午,崔永元再次发微博称,1000万只是一部分,另一份隐藏的“大合同”价值5000万!

随后,范冰冰工作室迅速作出回应。

崔永元微博晒合同,范冰冰紧急回应

昨天,崔永元在个人微博上晒出了一份艺人劳务合同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发现,截图虽抹去了部分信息,却明确有“按照合同规定安排范冰冰于本合同约定聘用期内参加本片演出工作”的表述。

据截图中的劳务合同信息显示,范冰冰此次合同的片酬为1000万元,将分三次付清,将于合同签订日当日内、进组前三日、拍摄过半或结束前三天分别支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除了片酬,合同信息也披露了范冰冰在拍戏期间的一系列衣食住行标准。具体而言: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及其随行人员宣传活动期间全部膳食,尽量安排在酒店内用餐;酒店外用餐标准为:乙方1500元/天,随行人员200元/人/天。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及其随行人员在拍摄、制作和宣传期间的住宿,标准为五星级酒店。乙方艺人及经纪人标准:豪华商务套房2间,其他随行人员:标准间3间。

为乙方(范冰冰)提供艺人专用商务车一辆(含司机)及生活车一辆(含司机),租金分别是800元/日和1000元/日。

在宣传活动城市当地活动期间,提供乙方和随行人员奔驰轿车一辆、豪华别克七座商务车一辆。

助手

乙方指定专任化妆师一名,由甲方支付每月人民币80000元(税后),以及专任化妆师的食宿和来回交通费用。

除了晒合同,崔永元还表示: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1)。正是这个“(1)”,让大家意识到,这事还没完。

果然,今天中午,崔永元在此发微博称,一个人演一出戏,但签了“一小一大双合同”,大合同是五千万。

事情越闹越大,两个多小时后,范冰冰工作室终于回应。对于5月28日曝光的“1000万合同”,范冰冰工作室“指控”崔永元“发布泄密合同”,但并未否认该合同的真实性。但对于5月29日的内容,范冰冰工作室表示,该条博文虽未明确指名,却故意影射范冰冰女士。“大小合同”未经求证核实、“4天片酬6千万”是谣言。

虽然不知崔永元为何突然“怒怼”范冰冰。但从冯小刚发布《手机2》海报一来,崔永元就开始对《手机2》的主创人员“开火”。

先是在5月11日凌晨,崔永元晒出自己和《手机》《手机2》的编剧刘震云的对话,起因是,此前的《手机》中,《有一说一》的主持人严守一被网友认为脱胎于崔永元。电影中,严守一出轨,后来患上抑郁症,这引起网友对号入座。

5月26日、27日,崔永元又把“枪口”对准了徐帆和刘震云的女儿。

不过,他昨天曝光的范冰冰“1000万合同”与《手机2》无关,因为合同中显示,第三次酬金付款日期为:乙方完成过半拍摄工作结束前三天或2015年8月20日前。

业内人士:“大小合同”在影视行业普遍存在

对于“大小合同”一事,今天(5月29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范冰冰工作室,但未得到回应。

对于崔永元曝光的合同,有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范冰冰拍一部电影1000万元的片酬确实不高。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不过,也有从事影视行业多年的资深人士对“6000万片酬”表示怀疑。他认为,6000万元的片酬拍一部电影价格很高,很难想到哪个电影演员能拿到这个价位的片酬,如果一位主演的片酬能达到6000万元,那么这部戏的投资很可能在1亿、2亿以上。

沈某(片酬)要4000万~5000万,已经是最高的了,能拿到这个价位片酬的也就那几个人。(不过)也有可能是一种洗钱的手段,可能演员到手里的也还是只有1000万,钱给到投资方的某个人了,如果是电视剧6000万片酬给主演很正常,但电视剧老板花6000万让人来演4天,相当于客串,也比较反常。

实际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崔永元提到的“大小合同”,在影视行业是较为普遍存在的。上述资深人士也对记者分享了一些个人看法:

这是避税的一种方法,严格讲不合法,费用比较高的一些人会用。但是,现在很多地方有优惠政策,税点本来就比较低,所以没有以前那么多了。而且,一般来说强势的明星、大明星有议价的资本,只要税后收入,税款由制作公司来交。所以,有时往往不是明星要做,是制作公司要降低成本,去做“AB合同”,明星越是大牌,越是风险意识更强,他的整个团队不会允许他去冒这个风险,按我的判断来看,这个“大小合同”不太可能是范冰冰这种级别的,“大小合同”是很危险的,也许是完全没有经验,对法律不了解才会犯这种错。

2016年,每日经济新闻对“明星天价片酬”进行报道之后,反响热烈。2017年9月,先是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的要求。随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联合发布“限薪令”: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这是长期以来针对演员高片酬问题,有关部门首次明确提出具体的“红线”。

然而,目前来看,天价片酬现象不仅没能有所改善,反而更为严重。“越是限制,任何一次对演员不利的政策,都会转换为涨价,演员行业出现很大问题,现在看来市场手段没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继续失控,行政手段是唯一的方式”,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说道。

责任编辑: 赵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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