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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申请可直接被拒 进入递解

—未按要求提交的申请 移民局可不发补件通知直接拒绝 律师:填表谨慎证据交齐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于7月5日与7月13日连发两份新政策,一份是更新核发《出庭通知书》(Notice To Appear,NTA)的指南;一份是政策备忘录,要求从9月11日起,对于没有按要求提交文件或证据的移民申请,移民局可不发出补件通知而直接拒绝。

对此,移民律师提醒,填写移民申请表格时一定要谨慎,如果一旦移民申请被拒,因移民局核发《出庭通知书》的权力范围扩大,当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过期时,很可能会进入递解程序。

刘汝华律师(大纪元资料图片)

7月13日移民局发布政策备忘录,增加移民官的自由裁量权,从9月11日起,对于没有按要求提交初级证据文件或证据文件不具备资格的,移民官无需先寄补充材料的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而直接拒绝申请。

对此,法拉盛移民律师刘汝华提醒,在填写申请之前,一定要仔细研读申请表及它的填写指南,寄出表格前,表格要求附上的初级证据材料,一定要一次性全部附上,因为很可能没有补件的机会而被移民官“大笔一挥”拒绝。出生公证、结婚(离婚)公证、亲属移民所需的担保文件(税单、工作证明等),都属于申请所要求的初级证据文件;同时表格不要填错,最好找专业的移民律师办理。

刘汝华指出,有的人在填申请表时,是找自己懂英文的亲朋或非专业的移民公司来填,但填表人如果不是经常办理,很容易出错。以前可能还能心安,因移民局会通知补材料,但现在如果还存有这种心态的话,会带来严重后果,因移民局可直接拒绝申请。所以现在填写移民表格一定要小心谨慎,不容出错。

如果当事人的申请被拒,按照7月5日颁发的新的核发《出庭通知书》的政策,移民局官员核发《出庭通知书》的范围扩大,核发的情形包括:诈欺、不实陈述、滥用福利,即使移民申请因诈欺之外的其它理由被拒;申请人涉及刑事案件,被定罪或被刑事罪名指控,或触犯可被刑事罪名指控的行为,即使这些罪行并非驱逐理由或申请被拒基础;申请N-400表入籍者,如果因犯罪、品格有问题被拒;申请被拒,且申请人在美国非法居留。

刘汝华表示,移民官在拒绝移民申请的同时,可以发出《出庭通知书》,这是进入递解程序的指控文件。当事人对移民局的决定不服可提出上诉,即一边上诉、一边上庭,如果上诉赢了,移民局可以把移民法庭的案子撤掉,如果上诉没有赢,那么可以递解。

他说:“移民法庭以前主要是处理政治庇护被拒绝的案件,那些因绿卡被拒而送到移民法庭的情况非常少,但现在出现一个问题,绿卡申请被拒,而合法身份又过期的话,就有风险。比如有的人F-1、H-1B签证已经过期,与公民结婚,但是现在如果材料不足没有再补充的机会,绿卡申请被拒,他(她)将面临递解。”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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