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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元朗游行发起人 违公安条例被捕

有市民原本发起今日(7月28日)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中山纪念公园,但警方日前就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余铠均今日下午见记者时强调,参与被禁止的游行及集会是违法的行为。余特别指出,元朗游行及集会的不反对通知书申请人钟健平,涉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干犯《公安条例》17A,今午已被拘捕。

现场有记者质疑,钟健平前日已屡次强调,他将会自己一个进行游行,并呼吁其他人不要跟随他,为何警方仍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拘捕。余铠均指,钟健平在清楚知道警方、上诉委员会反对游行、禁止集会申请的情况下,坚持前往元朗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集会,最终发生一连串暴力事件,强调「警方绝不会姑息」以上的行为。她回应钟健平涉嫌干犯的罪名时指,钟健平在参与游行中「同记者讲过一啲嘅言论」,建议记者翻查有关片段。

可囚12月

《公安条例》17A第1diii及 iv条列明,该公众集会及游行遭警务处处长禁止及反对,而上诉后决定没有被推翻,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宣传及公布集会及游行行程,即属犯法,最高可监禁12个月。

余又称,昨日在元朗的行动中,检获仿制枪械、钢珠、铁支等不同武器,谴责示威者的暴力行为。警方至今拘捕至少13人,涉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袭击等罪名。

有记者问到为何警员将示威者打到头破血流后不作出拘捕,质疑警方此举只为泄愤。余在记者提问后解释,警方目睹有示威者在西铁站的接驳天桥上投掷灭火筒,担心会令警察及市民受伤,才上到天桥控制场面。记者再追问为何警察殴打后不拘捕有关人士,余则指自己不在现场不了解情况。

余又重申,警方使用武力时有严谨的指引,示威者冲击防线时,警方在「别无他选择情况下」,才会使用最低武力,与示威者保持距离,缓和气氛。被要求回应有警员用强光照射记者的情况时,余致自己并不了解有关情况,稍后会再跟进。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立场新闻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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