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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大游行当日被警方腰斩,并在多区进行搜捕,22岁青年在旺角被正在进行扫荡的警察拘捕。青年被控以抗拒警务人员罪,案件今午(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向法庭投诉,在旺角警署内,被警员有辱人格的和酷刑对待(Degrading and torture),包括要兔仔跳、被「笠头」拳打及叫撑警口号,据悉口号包括「警察加油!警察万岁!」
被控抗拒警员A
男被告李浩洋(21岁,展览员)被控抗拒警务人员罪,控罪指他于今年1月1日,在旺角花园街18号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即警员A。
辩方向法庭投诉,于旺角警署内,被告遭警员以有辱人格的和酷刑对待被告(Degrading and torture),并要求被告兔仔跳、被头套「笠头」拳打20至30分钟及叫撑警口号,当律师在警署作投诉时,值日官拒绝在「流水簿」记录有关投诉。据悉,有关撑警口号包括「警察加油!警察万岁!」
辩方又反对将案押后12周之久,认为4周已足够。
控方案情指,警方于案发时在烟厂街及花园街交界扫荡,发现有3名可疑人士,该3名可疑人士即时逃走,及后警方发现被告身穿灰衣,与其中一名人士吻合,被告逃跑,其间与警察有眼神接触,之后被警方制服,期间被告剧烈挣扎,被指以膊头及手臂撞到警员,警员警告「唔好郁」,但被告没有理会。据了解,被告当时仅是经过现场。
案件押后至3月27日,以待进一步调查,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须禁足旺角一带(范围包括登打士街至旺角道,上海街至洗衣街及广华街)。
案件编号:WKCC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