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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履历中的五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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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当年把林彪这个以排长身份参加南昌起义说成是领导者一样,后人如果把邓小平当年担任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中的“书记处”拿掉,就成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从而成为与后来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平起平坐的人物。编造历史,抬高自己的历史地位。玩文字游戏,愚弄民众从而混淆视听。是中国历史回忆文章及影视作品中的通病。尤其在经历者离世没有原始记录证明的情况下,很多历史事实被篡改,成为政客们沽名钓誉的手段。

邓小平观看反映部队生活的图片展览

据媒体报道,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四川省委、中央电视台10月29日在北京举行电视剧《邓小平》座谈会(本文写于2013年——编注),该电视剧由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指导,中央电视台等单位联合摄制。据说是为了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而作,将于明年8月首映。

邓小平的儿子,原政协副主席邓朴方和女儿邓榕出席了座谈会。这种歌颂式的专题片,一定是颂扬邓小平的生动实践和光辉历程,不看都知道。笔者期待的是终究是以真名实姓述说的历史,电视剧能尊重历史,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不要人为的演义历史或歪曲历史事实。

浏览官方出版的党史、主流媒体对邓小平生平介绍、遵义会议展览,邓小平生前其女儿毛毛写的《我的父亲邓小平》,以及与邓小平有关的《“百色起义”》等影片电视剧,其中的许多历史都是假的,甚至是编造的。其中关于邓小平第一次担任中央秘书长成为中央领袖级人物,邓小平领导“百色起义”、邓小平所谓的“毛派分子”、邓小平与金维映离婚和邓小平参加遵义会议存在的疑点很多。

邓小平上世纪二十年代担任的所谓中央秘书长纯属忽悠。

秘书在古代非官名,在朝中通常以跟职责相对应官阶的面目出现,比如中书侍郎、翰林学士、军机章京。在地方官府则以师爷、主簿等形式存在。

秘书长翻译成汉语既可以是秘书长,又可以是总书记。在一些政党或政府机构中是主要行政官,而在国际组织中的秘书长一般作为最高行政领导人。例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北约秘书长安诺斯·福格·拉斯穆森,阿拉伯联盟秘书长纳比勒·阿拉比,欧盟理事会秘书长索拉纳等。

现代语境中,中国的秘书长通常是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厅(室)的领导,属于从属领导的办事员。比如市委秘书长在市委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市委机关的日常工作,领导协调市委办公厅(室),市直机关工委等工作。某种意义上,秘书长是个实权很大的官。既可以拉大树做虎皮,以主官的名义发号施令,又可以协调全面,指挥所有工作。

1923年的中共三大上,身为中央局五人成员之一的毛泽东兼任中共中央秘书,后人亦称秘书长。

1925年的中共四大,时任中央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长的彭述之兼任中央秘书长。

1927年4月的中共五大,身为中央政治局后补委员的周恩来兼任中央秘书长。到五月,中央秘书长由身为政治局委员的李维汉担任。

1928年6月的中共六大,身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恩来兼任中央秘书长。后来中央秘书长一职由身为中共中央五常委之一,宣传部长李立三兼任,直到1930年9月。

1929年,在上海的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余泽鸿调任中央秘书处秘书长。1930年夏去天津任中共北方局宣传部长,1932年10月,转任建宁中心县委书记。1935年在中国工农红军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政委任上牺牲。

1931年1月,李维汉被撤销政治局委员,代任中央秘书长。后到苏联学习。

1931年夏,身为红三军团八军政治部主任的柯庆施调任中央秘书长。后任河北省前委书记。

单独任职过中央队秘书长的有邓湘君和刘英,后来担任过中央秘书长的还有王首道、李富春、任弼时(兼)等。

按照邓小平及其家人的说法,1927年12月邓小平24岁在上海担任中央秘书长。

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1927.9~1928.9)由汉口迁往上海,主要负责人是瞿秋白和周恩来。到1928年4月,两人因筹备在莫斯科举行的中共六大先后离开赴莫斯科,上海只是留守中央,由李维汉、任弼时负责。1928年9月参加会议的人回来,才重新恢复工作。

按邓小平生平记载,他是1927年7月武汉以西安军事学校政治处长的身份任中共中央秘书,由邓贤更名邓小平。12月到上海,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这里面的问题在于邓小平所谓的中央秘书长其实是像余泽鸿那样的中央秘书处秘书长,属于办事人员领导职务而非中央领导职务。此时中共中央秘书长一职仍然是李立三。此前虽然许多中央高层担任秘书长,都是兼任,而邓小平当时的政治地位连中央委员都不是。没有以中央级领导职务兼任秘书长的余泽鸿(中共建宁县委书记)、邓小平(中共瑞昌县委书记)离职后只担任较低的党内职务,说明邓小平的所谓中共中央秘书长只是中央秘书处秘书长,相当于秘书处长。这个秘书长无法与后来的中共中央秘书长相提并论。也许这一期间他最大的收获是与张锡媛(1928年结婚,1930年去世)结婚。

结论:邓小平担任的是中央秘书处秘书长,并非是中共中央秘书长。

邓小平没有参加“百色起义”。

“百色起义”既是邓小平生平夸耀最多的功绩,也是他受到垢病质疑最多的地方。

看过《“百色起义”》电影的人,如果想起那个身着军装,扎着红领带站在台上向起义将士和群众讲话的邓小平形象,对照一下历史事实,一定会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

其实当时站在台上讲话的不是邓小平而是陈豪人(“百色起义”前委书记,红七军政委。1940年被国民党杀害于福建),此时的邓小平还远在上海,根本没有参加起义。

当时广西党的工作受中共广东省委节制领导(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是中央政治局委员罗登贤,1931年被国民党杀害。广东军委书记是聂荣臻),陈豪人是中共广西前委书记和中共广西军委负责人,是中共在广西右江地区和红七军的首要领导人。

后来为了给邓小平这位中央代表加个官衔,把他说成是前敌委员会书记,其实当时只有陈豪人的前委书记,即使存在也是在陈豪人的广西前委领导下。而红七军成立后的前委书记也是陈豪人,这从后来与中央的来往电报中可以看出。

“百色起义”发生于1929年的12月11日,而邓小平早在11月初就因为获悉妻子即将临盆而回到上海。按其女毛毛书中的说法叫“回上海向中央汇报工作”,这种起义之前重要领导人离岗的问题如其说是托词,更象是临阵脱逃。而且是广西与中央联络员龚饮冰(建国后统战部副部长)刚刚离开,不存在向中央汇报工作的问题。

事实是邓小平不顾起义领导人的苦苦挽留,坚决要回上海的。

红七军前委书记陈豪人在《七军前委报告》中说:“平兄(即邓小平)前得中央电召,此间同志因工作关系苦留,彼硬要去,在龙变前一天已行。故中央走(来)电阻之回去已不及”。说明两个问题,第一邓小平回上海中央曾来电阻止,第二红七军领导不同意邓小平回上海并挽留过。电文中的龙变指的是1929年11月初发生的“蒙志仁叛变”,而不是指“百色起义”。

1929年12月《粤省对七军前委的信》(原件中央党史馆有存):“平礼兄转前委对于前委名单,省委完全批准,小平同志已离百色返申,前委书记昭礼担任……”(平为邓小平,礼即陈昭礼即陈豪人(时年22岁)。)邓小平到广西只是中央代表身份,既不是前委书记也不是红七军政委,因为此时红七军并没有设政治委员,设政委是在1930年2月。陈豪人才是起义军前委书记兼红七军政治部主任(相当于后来的政委)。

邓小平千里迢迢赶到张锡瑗所在的上海宝隆医院后不久,张锡瑗顺利生产,但不幸得了产褥热去世,孩子也随之夭亡。

“百色起义”于邓小平离开后的一个月成功爆发。成立了红七军,张云逸为军长,陈豪人以前委书记身份兼任政治部主任(当时未设政委一职),李谦、胡斌、韦拔群分别担任第一、二、三纵队队长。同时,雷经天为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

1930年2月1日,在红七军前委(即中共广西前委)书记陈豪人的具体指导下,何世昌、俞作豫、宛旦平、李明瑞等人又组织了广西另一个重要起义——龙州暴动,组建了红八军。军长为俞作豫,何世昌为政治部主任,宛旦平任参谋长。

“百色起义”后成立红七军、红八军后,1930年5月邓小平从上海到达红七军主力驻地河池。电视剧《“百色起义”》提及邓小平担任红七军、红八军政委,总指挥为李明瑞(国民党整编十五师师长、后在肃反中被害)一事,至今没有佐证。

红七军、红八军后来由于作战失利,被缩编成红七军。在江西崇义地区被围的情况下,邓小平换上便衣,留下一封短信跑回了上海,理由是回中央汇报工作。后人质疑邓小平在没有电台无法与中央联系的情况下,何以能接到中央指示回沪的指示?

邓小平在《我的自述》中是这样解释的“从当地特委处得悉,中央开了四中全会,王明等人上台,我内心有所震动(这点没有向别的同志谈,我对王明向无好感),同时崇义敌情并不严重,我即动了到上海向中央报告工作的念头。当时前委只有许卓(1931年10月牺牲)、李明瑞和我三人,我的想法得到了许、李的同意,并商定我离开期间,由许卓代理前委书记。随后,我同许离开崇义城,去特委布置建立根据地的工作,不料在回崇义途中,得悉有了敌情,听到崇义方向的枪声。那时我因为到上海向中央报告工作,是前委已经决定了的,敌人来后部队就会转移,特委机关也会转移,就同许卓商议,由他回部队,必要时可向井冈山靠拢。我就动身于一九三一年初到了上海,很快向中央报了到。”

他还检讨说:“现在我认识到,当时失去联系的两部份部队还没会合,立足未稳,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我,在这种情形下离开部队是绝对不应该的,是严重的政治错误。”

1972年8月2日,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中,又检讨说:“我历史上最大的错误之一,是在一九三一年初不该离开红七军,尽管这个行为在组织上是合法的,但在政治上是极端错误的。”

邓小平前往上海后,红七军由张云逸、李明瑞指挥,各自为战,经过8个月的苦战,最终脱离险境,于1931年7月先后到达江西于都,进入了中央苏区。时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授予红七军“转战千里”的锦旗,予以表彰。同时,中央解除了邓小平红七军政委的职务,任命葛耀山为红七军新的政委。军长张云逸被提拔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参谋长(参谋长为叶剑英)而回到上海的邓小平被中央冷落半年多后,最后被任命为瑞金县委书记。

莫文骅参加了“百色起义”,曾任红七军参谋、直属政治处主任。解放后。解放战争时期任十三兵团政治委员,解放后官至解放军政治学院院长、装甲兵政委,中将军衔。他在1961年写的《回忆红七军》及1964年内部重印的《红军第七军简史》,均提及邓小平在“百色起义”前‘即经龙州出越南去上海,向中央报告工作’。此时虽然邓小平高居中央书记处总书记并主持工作,但张云逸、袁任远、黄一平等红七军老人都在,他不敢胡说八道。莫文骅1965年3月,被撤消院长职务。文革后也没有得到重用,在1988年离休。1996年《莫文骅回忆录》由解放军出版社出版。新的回忆录完全颠覆了曾经的说法,把邓小平吹的神乎其神。

结论:邓小平没有参加“百色起义”,担任红七军政委是在起义成功的半年后。

邓小平因“毛派分子”被打击而落的第一落名不符实。

1933年,邓小平在毛泽东被以博古(秦邦宪)为首的临时中央排济时,仗义执言支持毛泽东因而受到处分,是后来语境中邓小平的一大亮点,被媒体说成是邓小平三起三落中的第一落。

令人费解的是,在“邓(小平)、毛(泽覃)、谢(维俊)、古(柏)”事件的四个人中,毛泽覃时任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是毛泽东之弟;谢维俊为红军独立5师师长,是毛泽东的前秘书;古柏为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秘书长,是总前委书记毛泽东身边重要人物;只有邓小平时任县委书记,职务最低,而且与毛泽东并,,无交往。把邓小平列入其中,并作为首要人物何意?邓小平在此事件中是受损还是获益值得深思。

后来把邓小平列为“邓、毛、谢、古”第一位的邓小平被撤销县委书记一职,调任江西省委宣传部长。随后,又被调到红军总政治部担任秘书长。所谓的遭打击到升官其间只两个月,此时中央仍然是博古掌舵,邓小平为什么能被打击下升官呢?

其实当时中央局刊物上点名四人的“罪名”是“罗明路线”,起因是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罗明(解放后担任南方大学校长)由于于反对临时中央的“查田和分田”而被撤职。此时正值一年前1932年毛泽东因“富农路线”被排斥出红军领导层,牵引到毛泽东路线上是后来遵义会议毛泽东掌党舵的环境下。毛泽东后来在《七大工作方针》中说:“反罗明路线就是打击我的,事实上也是这样。”。把邓小平当作江西“罗明路线”的代表显然抬高了这位县委书记的地位。而且当年批判“罗明路线”并非完全是指向毛泽东,当时受排挤处分的许多干部有许多是因为工作失误。事实上当时反对“罗明路线”的不仅仅是博古(对罗明提出领袖毛主席反感是原因之一)和李维汉(提出福建罗明路线),毛泽东、张闻天(提出江西罗明路线)、周恩来、刘少奇、任弼时、陈云、谢觉哉、王稼祥、方志敏、刘晓等一大批时任中央领导人发表文章进行批评。他们的文章都发表在当时中央机关报《红色中华》上,留下了历史最直接也最有力的证据。而对所谓“罗明路线”代表人物的处理并不像后来讲的那样残酷,根本没有所谓的关拘留室,许多只是暂时免职,不久基本都获得重新任命或升迁。而作为所谓“罗明路线”的标志性人物,在毛泽东重新上台后也没有得到重用,只当了个中央党校教务处长的官,全国解放时是一所中学的代校长,连个党员都不是。

毛泽东遵义会议复出后,在古柏、毛泽覃、谢维俊相继离世,1935年邓小平仅为林彪的红一军团政治部宣传部长,到抗日战争中跃升为八路军三大师中的129师政治委员,并在1945年当选中央委员。

同时遭难的三人中,古柏和毛泽覃没有参加长征并不久殉职,谢维俊被撤职后直到遵义会义召开之前没有得到任用,并于1934年牺牲。

很多把此次事件说成是邓小平人生三起三落的第一落,其实不如说成是邓小平人生际遇关键性的一跳。其中的道道有谁能知道或者看得清,或者压根就不存在这种政治因素,后来只是借毛泽东的名声博取虚名。就当时而言,只是一种工作路线的分歧。

结论:所谓邓小平因“毛派分子”而“落”是牵强附会,与事实不符。

邓小平与妻子金维映离婚的原因存疑。

邓小平在前妻张锡瑗去世后,第二年与江苏妇女委书记金维映结婚。曾遍的说法是1933年因邓小平“毛派分子”被关进拘留所,时任中央组织部科长的金维映为了划清界限,提出离婚。邓小平一咬牙,在离婚书上写下了“邓小平”三个字。金维映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排名第十。同年,金维映嫁给了中央组织部长李维汉,1936年生下了李铁映(文革后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妻子是博古的女儿秦新华)。普遍认为金维映1941年牺牲于苏联,其实是下落不明。

事实上邓小平与金维映结婚后在一起时间很短,两人同时担任不同的县委书记。对于邓小平与金维映离婚的原因普遍指向了由于邓小平“犯错”而金维映划清界限上,真实的情况无法判明。

从时间上分析,邓金离婚时金维映已由胜利县委书记调任中组部科长,而金维映任职县委书记的截止日是1933年5月(见1982年10月25日关于金维映在1931年至1933年间曾先后担任中共于都县委书记和胜利县委书记的情况,回复金维映家乡——岱山县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的询问)。而邓小平被撤职的时间是1933年5月5日(见江西省委对邓小平、毛泽覃、谢维俊、古柏四同志二次申明的决议),对他们的审查拘留都在此之前。邓小平在被撤职不到十天,又调回省委工作,并在不久担任了总政治部秘书长。这个时间说明邓金离婚是在1933年5月之后,不存在邓小平在“拘留”期间离婚的问题,其划清界限说根本不存在。

从人际关系上,时任中央组织部长的李维汉是批判“罗明路线”江西代表人邓小平等的领导者,亲自领导和审理了这次批判。李维汉早在1917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时就与毛泽东、蔡和森相识,1919年与周恩来、蔡和森、赵世炎、邓小平、金维映等一起到法国勤工俭学。1927年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是中央常务委员会五大常委之一。

1933年5月6日,党中央刊物〈斗争〉,发表李维汉的文章,号召向邓小平及罗明路线追随者予无情进攻。金维映时任李维汉领导下的中组部组织科长,两人的关系开始于何时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李、金结婚是在邓金离婚后几个月发生的,虽然被笼统说成是1934年,其中却有值得探讨的关系。金维映在担任中组部组织科长不久被提拔兼任苏维埃武装总动员部(部长罗荣桓,后为塍代远)副部长,1934年的2月升任中央执委委员(主席为毛泽东),位置远远高于担任《红星报》编辑的邓小平。以金维映当年的地位,活着到解放后,这位1926年入党的地方党创建者,在军队将是中将以上军衔,在地方也是中央委员级。55年授衔唯一的女少将李真在金维映担任红军军职将领时才刚刚入党。

吊诡的是李维汉(建国后任统战部长)与金维映的儿子李铁映文革后的1978年才是沈阳一个研究所的副所长,三年后升任沈阳市委书记,五年之后即升任辽宁省委书记,八年后的1987年担任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的弟弟李铁林,文革期间只是技术员,1980年12月才入党,1992年升任中组部副部长。没有人的提携显然达不到,这个人肯定是邓小平。

后来语境中的邓、李、金关系都避了几个时间,一是邓小平被拘押审查时间(包括邓小平本人也说不出具体时间,如果在五月后,就与离婚时间衔接不上),三是邓小平与金维映的离婚时间(以五月概论,有的说是1933年冬天。如果在五月之后,其划清界限说将不攻自破,因为邓小平降职不到十天就获得升任),四是把金维映在中组部的工作时间说成是1933年秋天(避开了李、金在邓小平金维映婚姻存续期关系),五是李维汉与金维映结婚时间(把她们的结婚统称为1934年,避免产生两人早有关系的猜想。种种迹象表明,二人结婚时间在1934年10月红军开始长征之前)。

即使在邓小平女儿毛毛的书中,也只用了“在他遭受批判以后,1933年,阿金离开了他”十八个字一带而过。是政治上的划清界限还是情色方面的问题,其中的隐情外人无法知道。

结论:邓小平与金维映离婚并非完全是因为政治上“划清界限”,其中包含了许多隐私。

遵义会议中邓小平的中央秘书长并不存在。

因为遵义会议被称作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达到成熟。”,很多人都想从中分一杯羹,邓小平也不例外。

关于邓小平是否出席过1935年1月中央遵义会议的争论至今没有准确的定论,以往的党史也查不到。后人多以杨尚昆的说法,开始杨尚昆说邓小平是否参加遵义会议“并不记得”,后来是询问了周恩来,才说出“邓小平担任会议记录”的话。

而在邓小平的话里和其女毛毛的文章里,邓小平当时是中央秘书长,连坐在什么位置都能指出来,是“靠里边的一个角”。除此之外,其它以代表身份出席遵义会议的人士都没有证实或者没有机会证实邓小平以代表的身份参加了遵义会议。

当时出席遵义会议的有政治局委员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云、张闻天、秦邦宪六人,政治局后补委员王稼祥、邓发、刘少奇、凯丰四人。红军三大军团军、政主要负责林彪(红一军团长)、聂荣臻(红一军团政委)、彭德怀(红三军团长)、杨尚昆(红三军团政委)、李卓然(红五军团政委)、李富春(红军总政治部代主任)、刘伯承(红军总参谋长)等七人。列席会议的是共产国际驻中国军事顾问李德和翻译伍修权。

这些都有据可查,只有邓小平是否参加存在争议。

1935年邓小平是否担任中央秘书长是关键。

事实上1934年中共六中全会中央局秘书长是邓湘君,王首道1934年春接替牺牲的刘湘君任职的是中共中央组织局秘书长。

中央自1934年10月长征环境艰苦,中央和红军总部原来的一套秘书机构不复存在。长征途中负责中央机关和红军总部秘书业务的机构只有一个军委机要科,其主要职责是抄译电报,并没有中央秘书长一职。

1934年底,邓小平是《红星报》编辑,主编是陆定一,并不排除参加了遵义会议。

他在遵义会议的身份在张闻天夫人刘英1986年第41期《暸望》杂志《难忘的三百六十五天》里得到了证实“遵义会议后,大约四月间,我接到李富春同志写来的一张条子……条子写道:调刘英同志到中央队代替邓小平同志工作……就这样,我当了中央队的秘书长。”刘英后来在接受一次采访时也谈到:“李富春告诉我,邓小平同志因工作需要调往前线,叫我接替他,担任中央队秘书长”。

这个问题基本清楚了,邓小平当时担任的不是中共中央秘书长而是中央队秘书长。

中央队是长征时的编组,是中央及军委领导机构和机关后勤人员编成中两个行动纵队。一个叫“红星纵队”,由总参谋长的叶剑英任司令;另一个代号为“红章纵队”,由中央组织部长兼中央党务委员会主任罗迈(李维汉)任司令。

事实上邓小平根本没有资格作为代表参加遵义会议,既不是中央委员,又不是统帅一方的大员。参加会议充其量是作为“笔杆子”作个记录,类似于秘书的工作。

结论:邓小平即使参加了遵义会议,既不是会议代表又不是所谓的中央秘书长,只是以中央队秘书长身份与会的记录者。

就像当年把林彪这个以排长身份参加南昌起义说成是领导者一样,后人如果把邓小平当年担任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中的“书记处”拿掉,就成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从而成为与后来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平起平坐的人物。

编造历史,抬高自己的历史地位。玩文字游戏,愚弄民众从而混淆视听。是中国历史回忆文章及影视作品中的通病。尤其在经历者离世没有原始记录证明的情况下,很多历史事实被篡改,成为政客们沽名钓誉的手段。

但愿电视剧《邓小平》对历史能严肃一些,不要画虎不成反成猫,为世人留下笑柄。

2013.10.31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博客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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