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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首宗起诉:插「光时」旗帜电单车男被控「煽动分裂」及「恐怖活动」罪

插「光时」旗帜电单车男被控「煽动分裂」及「恐怖活动」罪。(粤语组制图)

周三(7月1日)7.1游行演变成警民冲突,期间有插著「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涉嫌在湾仔柯布连道近谢斐道,撞向警务人员。警方周五(7月3日)正式落案控告司机违反《港区国安法》,控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两罪。案件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此案也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首宗起诉的案件。

被告唐英杰(23岁),其中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指他于本月1日在湾仔卢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间的轩尼诗道、骆克道和谢斐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第二项控罪为「恐怖活动罪」,违反国安法第24条。详情指被告唐英杰于本月1日,在湾仔卢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间的轩尼诗道、骆克道和谢斐道一带,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

另外,24岁姓黄工程师在周三7.1游行中,被指以利器刺伤警员,其后于飞机上被捕,他被控意图伤人。周五下午1时45分左右,一辆隶属湾仔警署的警车,接载疑犯到东区裁判法院准备提堂。警车沿太安街驶入法院车辆出入口位置时,当时已经有约15名记者等候拍摄,蜂拥而上。警车在没有打灯示意转弯的情况下,高速扭右驶向记者群。多名记者闪避而跌倒受伤。

跌倒的记者包括有线电视及NOW新闻台摄影师,其中有线电视的摄影师由同事及行家扶到一旁,协助处理伤口,事后再由救护车送院。其间两名军装警员到场了解事件。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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