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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经理偷记密码 转走客户逾千万元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南站支行一名营业经理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偷偷记下密码,把钱转入自己账户,共计1075万元人民币。图为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南站支行一名营业经理利用工作之便,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偷偷记下密码,将客户的理财产品撤单,把钱转入自己的账户,该营业经理未归还客户资金共计1075万元。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3日消息,2015年3月至2018年11月,金某在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南站支行担任营业经理期间,将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王某、姜某、魏某、贾某2、许某的资金不入账,金某利用客户输入密码时偷看并记住密码,随后将客户已购买成功的理财产品撤单,并将客户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其本人的银行卡中,用于投资辽宁国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从中赚取差额利息303.63万元(人民币,下同)。

2019年3月,因辽宁国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金某未归还客户资金。之后金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最终,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还令金某向被害人退赔共计1075万元。另外,金某名下房产被查封,变现后按比例退赔被害人,不足部分被告人继续退赔。

但是,有客户对银行不承担责任表示不满。客户贾某认为,金某作为银行经理,以经理身份提供金融服务,这些事实足以让他产生信任,但由于银行监管不利,导致其工作人员获取储户密码后任意转账、使用储户的账号资金,给储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中信银行沈阳南站支行营业厅对此存在明显过错,故应当对金某的行为承担责任。

贾某将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南站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给付100万元和利息。

法院一审认为该案不属民事审理范围,故驳回贾某某的起诉。贾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民事裁定,指令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

该案件已于7月16日开庭审理,原告贾某某同意进行调解,被告银行方面则表示是否接受调解还需讨论,该案件或将另选时间进行调解。

近年来,银行客户资金“失踪”事件屡屡发生。招商银行曲江池北路支行的十余位客户、上千万资金被该行理财经理周某支取,直至周某自杀后才发现。

中国农业银行牙克石市支行免渡河分理处员工罗某,自2012年起的7年间,伪造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共计骗取客户692万元。

在案发后,上述银行工作人员受到法律制裁,但储户受到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不得不将银行推上被告席。但法院判决基本都是在维护银行利益。

对此,资深评论人士王剑表示,不要买大陆银行的理财产品,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打官司,客户不可能赢,因为银行背后站着的是政府,你怎么打赢政府,所以,银行的理财产品说得再好也不要碰。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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