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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红楼 宝玉和黛玉的人间再相逢

—细说红楼 重悟真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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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和黛玉的确是别后再相逢,只是彼此来投胎时,都喝过了孟婆汤,前尘往事都忘记了,再一见面,只是觉得眼熟,心里觉得亲,却不知道为什么。图为清·孙温彩绘《红楼梦》插图。(公有领域)

生命都是有来历的,每一个红尘之中的生命,究其根本,背后都有其来源,也有来世间的使命、目的,而人与人之间的交错,莫不是因为前缘。

黛玉和宝玉的初次相逢,是在贾府。黛玉的母亲早逝,她的外婆贾母就差人将她从苏州接进京,来到贾府,在自己身边养活。那时候黛玉大约是六七岁的样子。在外婆贾母的房里,她第一次见到宝玉。从黛玉眼里看出去的这位小公子,面貌形容是“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黛玉当时便心惊:“好生奇怪!倒像是那里见过的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宝玉也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口气十分笃定。贾母当然以为这是小孩子话,发痴气,说你们俩自打出生就各在一地,林妹妹在苏州,你在京城,路途遥远,并不曾会面过。宝玉就又说了,这辈子没见过面,可是看着亲,面善,心里就算彼此是旧相识了,既然是旧相识,在这里又见到了,便是久别重逢。他还给这个小表妹送了一个小名,叫颦儿,形容她眉梢含愁,双眸带泪的那一种天然姿态。

天界仙缘

这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是点题的,因为他们俩个人,的确是别后再相逢,只是彼此来投胎时,都喝过了孟婆汤,前尘往事都忘记了,再一见面,只是觉得眼熟,心里觉得亲,却不知道为什么。在红楼梦开篇第一回,空空道人就交代了那块宝玉的来历。女娲补天时,锻造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那三万六千五百块都补天了,独独多出那么一块来,没能派上用场,自然也就无用了,被女娲搁在天界的大荒山青梗峰下,无知无识,与天地同存。这段时间,想来是无比漫长的,女娲补天,正是大洪水泛滥的原始社会,我们对那段文明的理解就是大禹治水了,文明程度也仅是刀耕火种,结绳记事,直到这块石头倾听一僧一道游方归来,闲谈红尘,石头心生爱慕,渴望能下凡经历红尘繁华,而此时,世上多少个朝代已经完成了更替,他要投胎的去处,是人世间万国来朝的中心之国,文明昌盛,诗书礼教世世代代。而他要投胎做人的地方,更是红尘中的温柔富贵之乡,花柳繁华之地。

林黛玉又是什么样的来历,又如何与这块通灵之石结缘呢?原来,黛玉是仙界的灵河岸边,三生石畔自在生长的一株绛珠草,灵河边有一座赤瑕宫,宫中的神瑛侍者在河边走动,看见这株仙草姿态婷婷,枝叶芊芊,便很喜欢,每日里以甘露浇灌这株仙草。那么后来这株仙草知道神瑛侍者要下到凡间,就生念要追随他下凡,把受了他的甘露都还给他。还什么呢?还眼泪。

神瑛侍者下到凡间,就是荣国府里的贵公子贾宝玉,因为他从娘胎里出来,嘴里便含了一块晶莹的宝玉,这块玉的正反面都刻了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上方一横联:通灵宝玉。又因为在贾家按照辈份排序,他也恰好是玉字辈,他有一个早逝的哥哥名叫贾珠,有堂兄贾珍和贾琏,名字里都带了玉,他呢,不用另取名了,干脆就叫做宝玉,这即是他的来历。

而那株要还甘露的绛珠草呢,则投胎来到了苏州一户显贵侯府,书香门第,且是父母的独生女,备受呵护爱宠,林黛玉的母亲姓贾,是荣国府的小姐,贾母的亲生女儿。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生在四代袭侯的侯爵府,到了林如海这里,按照朝廷规矩,不再袭爵了,他自己却是个极为进取的读书人,正经科考出身的探花郎,官拜兰台寺大夫,也就是说,没有世袭的爵位,林如海做的官也很显赫。到了林黛玉六岁左右,母亲过世,她父亲又离开苏州去扬州上任,是扬州盐道命官。

而开篇的一僧一道,他们幻化万千,时常出没人间,无处不在,对因缘中人发出命运的预告。譬如黛玉年幼时,就有一个疯和尚登门,对她的命运发出过警告,说这个女孩子要想一生平安,就不要见外人,永远不要离开父母的身边,如此方可保全她这一生。然而,因黛玉母亲早逝,这两个禁忌被打破了。黛玉六岁丧母后,旋即被外祖母贾母差人从苏州接到京中,这也就是离开了父母,自然也就陆续见到了许多外人,那首当其冲的,就是她的表哥宝玉,她见到他,就是因为还甘露债的夙愿所致。

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生命都是有来历的,每一个红尘之中的生命,究其根本,背后都有其来源,也有来世间的使命、目的,而人与人之间的交错,莫不是因为前缘。我们看宝玉,他的生命来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开天辟地时就有他,他经历了女娲补天,又经历了天玄地黄的岁月悠悠,曾经是仙界的神瑛侍者,到清朝的曹雪芹笔下,成就这么一出小说,可见其悠悠岁月。而且,到末了,小说里的贾宝玉,以及他对应的现实之中的康熙年间江宁织造府曹寅家的兴衰故事,都经历过了,完结了,人散场了。而这块通灵宝玉,他历劫完毕,又回到仙界,依然躺在大荒山青梗峰下。

人间乃还泪之所

贾母平日里最宠爱宝玉,她有好几个孙子孙女,但因为特别宠爱宝玉这个孙子,就将他一个人拢在身边,和自己一起生活起居。

黛玉来荣国府以后,贾母也让黛玉和自己住,住在宝玉平日里住的房间,宝玉呢,贾母打算把他挪进暖阁里头,和自己一起住,可见她是何等喜欢宝玉。宝玉赶紧推辞掉祖母的好意,说:别打扰着老太太了,我还是住我自己的房间,和林妹妹一起睡。

在这个时期,宝玉与黛玉两个人朝夕相处,同食同宿,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书中说二人“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言和意顺,略无参商”,意思是说,这对表兄表妹,白日里去哪儿都在一起,走动也在一起,坐下来也是比肩齐坐,夜晚呢,则是同床共枕,彼此形影不离,言语默契,心意相知,交流无有不通之处,绝没有半点不合不顺的地方。

黛玉的家教是十分好的,黛玉的父母只有她这一个女儿,所以夫妻俩把这孩子养得十分精心,教养极好。黛玉初来乍到贾府,凡事用心,察言观色,谨言慎行,绝无半点逾越。她进贾府的这段时间,评书人脂砚斋也这样点评她:凡事体贴,不肯多事。

在书中第十三、十四回里,宁国府的主人贾珍的儿媳秦可卿丧命于天香楼,宁国府为此大肆发丧,王熙凤受贾珍的再三托情,从荣国府来到宁国府主理丧事。这两回里,很简单地交代了林黛玉的父亲在扬州任上病重,王熙凤的丈夫贾琏就护送这个小表妹去扬州,回到父亲身边。林父很快过世,贾琏帮忙料理丧事,而后又护送林黛玉回到京城贾府。我们要注意到,书中开篇就交代过,林家是门楣显赫的侯爵之家,祖辈有四代是袭侯的,这是富贵了好几代的贵族,而林家又历代人丁单薄,到林如海这一辈,同宗叔伯也稀少,一生所出也唯有林黛玉这一个后人。他是朝廷命官,死在扬州盐道任上,那么他身后不可能没有遗产,包括祖上几辈的遗产,他自己为官的俸禄,于情于理,这些应该是归黛玉继承的。但黛玉是个闺阁女儿家,如今依附母舅家过活,上头有外婆,有几位舅舅,自然是轮不到她来过问自己的财产,自然,这一份财富,也就由贾府代为收管的。这一部分,我们放在后头来说。

奔丧回到贾府的林黛玉,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了。这时候她和宝玉都大起来了,也就分开住了。

而忙过了宁国府的丧事,荣国府和王熙凤又开始忙着准备迎接贵妃娘娘——宝玉的姐姐贾元春、皇宫里的元妃,回家省亲的喜事。贾府盖了一所园林,名为省亲别墅,来迎接元妃。元妃在家做女儿时,总是带着宝玉,姐弟情分格外足,也是为讨她高兴,园里的匾额,都是宝玉取名题字。贵妃省亲,当日回宫。这园子也就热闹了这一天,过后元妃怕园子从此荒了,就令家里的姊妹们各分一处院子住着,又因为格外宠宝玉,也破例让这男孩也住进了大观园,因为宝玉他平日里爱穿红色,号曰怡红公子,他这处院子呢,初名绛芸轩,这个绛也是绛珠草的那个绛,后来叫做怡红院。

黛玉呢,她喜欢清幽,就住在种满了竹子的潇湘馆。其实,这也是一处隐喻,即绛珠草在人间依然身处草木清幽之中,也暗含了这个住所是她的还泪之所。潇湘竹,也叫斑竹,是上古时期舜帝的两位妃子娥皇、女英哭舜帝时洒落竹林,造化成这种竹竿上泪斑点点的竹子,这也包含着还眼泪的意思。竹子四季长青,黛玉的眼泪,也就没有停的时候了。潇湘妃子是殉情而亡,其实这也预示了黛玉的结局——潇湘馆就是黛玉的终结之地,她泪尽而亡,还完了甘露债,死的时候是个还没有出阁的女儿身,也是她的葬花词里的“质本洁来还洁去”。

我们要注意到中国文字背后的丰富内涵意蕴。绛珠草,绛是什么颜色?红色。珠呢?则是泪珠。暗喻了林黛玉在人世间还眼泪债,落泪泣血的宿命。而“赤瑕宫”的赤,也是红的意思。宝玉在大观园里住处的名字就叫怡红院,他写诗时总题号为怡红公子,曹雪芹写这本书时,因为贫穷了,没有园子也没有院子了,他把自己的住所题为悼红轩,一处悼念怡红院的小轩。这本书名叫《石头记》,也叫《红楼梦》。就是说,这些名词的内涵,从头到尾相互呼应。隐喻着生命有一个漫长的来历。而红楼一梦,不止是人间的怡红院和潇湘馆,还有仙界的绛珠草与赤瑕宫,同此一场大梦,这也是汉语的无限曼妙,内涵丰富。

责任编辑: 宋云  来源:epochtimes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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