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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追逃漏税 盯台企重镇现金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追逃漏税启动大型现金管理试点,在台资企业密集的浙江、深圳扩大试点,就连没有试点的江苏也「超前部署」比照相关规定来查税。

江苏税务局近日开罚无锡市一家电动汽车配件厂做帐外销售,查到公司法人用手机支付功能向客户代收人民币千万元(约新台币4,340万元)款项再转帐到个人的银行卡帐号,结果被连补带罚高达人民币800万元。

专家表示,常见台商便宜行事,用个人帐户向客户收取货款,「顺便」帮公司少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是地下换汇等,已经此路不通。

人行今年开始严格检查公司用个人帐户收钱,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7月起率先在河北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交易。第二步锁定浙江、深圳的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汽车行业等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特别是在深圳加强大额现金出入境监测。

凯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黄惠婷指出,可以看出容易有现金交易的行业都已被包含在内,而且试点后极有可能就会推行到全大陆,企业在大陆喜欢使用现金交易,归纳有四个原因:第一、现金贿赂不好追查。第二、现金交易不留纪录,便于逃漏税。第三、涉毒涉恐等不法交易黑钱。第四、地下换汇,资金非法出入境。

人行大额现金管理标准,各地对公司企业帐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人民币50万元,但对私人帐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人行明显对个人帐户收紧控管。

人行规定,大额现金管理包含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并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帐等、制定伪大额现金交易防范措施,既要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交易,也要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交易。

凯博荷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总监梁祥贤指出,相对台商,陆企在商业交易用现金支付更普遍,尤其服务行业的餐厅、教育企业,用个人帐户支付物料、货款或薪水很常见。但人行加强监管后,台商开始警觉,陆续修正符合规范。

专家指出,大陆2016年从收紧共同申报准则(CRS)开始、2017年金税三期」全国税收管理资讯化系统上线执行,一步步将银行和税务信息共享,如今,掌握私人帐户的资本变化易如反掌,今年开始,各个地区的金融机构与税收和反洗钱机构之间的合作必将增加,老板的私人帐户与公司的公共帐户之间频繁的资本交易将受到监控,逃税必将受到严格调查。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经济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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