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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独立分立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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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一党专政的中共,对独立、分立患有严重过敏症,甚至是恐惧症,哪怕在被视为较开明的胡温新政时期也不例外,连吴邦国的正式报告都避提“三权分立”字眼,而用“三权鼎立”。

香港三权分立问题骤然升温,隐隐约约有香港独立问题被炒起的影子。问题都由当局针对校园出版物主动挑起,三权分立问题是因教育局审查教科书删除相关论述,由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引爆、特首林郑月娥一锤定音,港独问题是由时任特首梁振英在施政报告中炮轰港大《学苑》文章而备受关注。有所不同的是,亲共政团、政客对讲独是不假以辞色,对三权分立则有不同说词,但结论都是指向香港权力来自中央授予、不容挑战,最终恐怕都要列入适用港版国安法范围。

中共版三权分工林郑识擦鞋

香港是否有三权分立的争议早已有之,所谓《基本法》行政主导论,习近平三权合作论,张晓明超然特首论,哪一次没有引起轩然大波?今时不同往日的,一是习近平如今是党国核心,二是国安法已在香港实施。就像“讲独”不再是言论自由的范畴一样,三权分立也不再是思想自由、学术自由的范畴,而是不容存在的政治实践。

按中共官方的表述,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011年3月,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公开宣示:“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不是其个人观点,而是中共历代领导层的共识。“五不搞”到习近平时代,更是重归“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体制,甚至简化为一尊体制。

讽刺的是,中共拒绝接受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又不能不承认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必要性,因此搞出中共版“三权分工”。2014年9月,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说:“国家机关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中共所谓国家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涵盖政制上的三权。林郑月娥所谓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只有三权分工,显然是甚合朕意,与其说是“正确的说话要有胆讲出嚟”,不如说是“擦鞋的说话要有胆讲出嚟”。

奉行一党专政的中共,对独立、分立患有严重过敏症,甚至是恐惧症,哪怕在被视为较开明的胡温新政时期也不例外,连吴邦国的正式报告都避提“三权分立”字眼,而用“三权鼎立”。2004年11月,湖北《新周刊》一篇批评官场腐败问题的文章,建议在党内实施“三权分立”,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给不同部门。虽然建议并未超过中共党章的规定,但只因“三权分立”中的“分立”犯忌,刚发行七期的《新周刊》遭中宣部勒令关闭。

拒普世药方恐惧症无药可医

中共谈“独立”而色变的又一典型事件是,2011年举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有一批维权人士、律师、知识分子宣布独立参选。当局不断骚扰独立参选人和提名的选民,还由全国人大法工委释法,强调“中国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

太阳底下从来没有新鲜事。中共港共在香港DQ区议会、立法会参选人,推翻三权分立原则,只不过是把在中国演过的戏搬到香港再演一次而已。中共既然拒不接受民主、法治的普世药方,其独立、分立过敏症恐惧症就无药可医,只能用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来麻醉自己,结果是连党内都不许三权分立,只许分工、不许分权,岂能容忍政治体制上的三权分立?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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