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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示威者暴动罪成立 反送中以来首宗经审讯定罪

香港一名26岁男子被控于「反送中」期间参与包围警察总部,并袭击一名便衣员警。法庭今天裁定男子暴动罪和普通袭击罪成立,这也是「反送中」后首宗经法庭审讯定罪的暴动罪案件。

2019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围位于湾仔的警察总部。综合香港电台和商业电台报导,这名担任装修工人的岑姓男子被控当晚参与包围警总,并在警总外殴打一名张姓便衣员警。

报导指出,这名便衣员警当晚前往警总上班时,被包括被告在内的示威者袭击,警员之后拿起附近的角锥等清洁用品防卫。

报导指,法官批评被告利用警员意外撞倒女子的状况,将自己的袭击说成是防止犯罪、保护他人,甚至是自卫,都只是「削足适履」。法官称,警员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不可能愚蠢到试图攻击任何人。

报导引述法官判词指,被告承认当时和其他示威者正搬运杂物堵住警总出入口,明显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判词又指,被告作出袭击那一刻,就是将自己承认的非法集结,演变成暴动。

法官裁定被告暴动罪和普通袭击罪名成立,稍后将听取辩方求情。案件将在25日宣判。

报导指出,本案也是「反送中」以来第一宗经法庭审讯定罪的暴动罪案件。之前有一名男子未经审讯就在法庭上承认暴动罪,5月时法庭做出判决,被告因认罪被减刑至有期徒刑4年。

根据香港法律,暴动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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