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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仔: 侵权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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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影视字幕组因盗版视频被查,14人被抓。在此,为人人影视默哀三分钟。

奇怪的是,与之前的普遍支持知识产权的声音相反,这次网络上普遍表现的是对人人影视的同情以及对自己无法追剧的哀叹。嘲讽、讥笑、不满充满了评论区。

看来一涉及到自己的利益,这知识不知识产权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的利益。

知识产权一直是有争议的话题,本文将从功利和伦理两个角度做些简单分析。

支持知识产权最为常见的理由是鼓励创新。这看上去是一条非常合理的理由,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

企业家投入资本进行生产,以期未来生产出消费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时企业家就需要对未来做出判断,消费者是更喜欢经典产品呢,还是更喜欢创新的产品呢?企业家会做出判断,并结合成本收益分析,做出抉择。

从消费者角度,为什么喜欢创新产品的客户就应该更比喜欢经典产品的客户得到更多政策的优待呢,这是没任何道理的。

就像企业家要投资A地还投资B地,这完全取决于企业家的成本收益分析,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通过政策鼓励企业家投资A地或者B地。

再退一步,即使鼓励创新这一目的是合理的,那么知识产权法是否能鼓励创新呢?任何创新都是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的再创造。

知识产权立法之初,可能会鼓励一次性创新,但长远来说却阻碍了创新。比如张三发明了一项专利技术,那么其他人就不能利用该技术,除非向他购买,即使其他人独立发现,或者在该技术的基础上再创造都是不被允许的。

从此,张三也无需再继续创新了,可以在专利的保护下,趟着赚钱。其他人也没办法在该技术基础上再进一步创新。很明显,知识产权长远来说是阻碍创新的。

经验上,那些没有知识产权的行业,反而创新是非常活跃的,比如在餐饮行业和美容理发行业。

对创新性企业来说,持续的创新能力才是企业长久生存之道,而非躺在专利上混吃等死。

财产之所以可以成为财产,是因为其具有排他性。一个苹果你吃了,别人就没得吃,一辆汽车,你用了,别人就不能使用,这就是排他性。排他性要求,财产必须有明确的归属人,这样才可以定分止争。

而知识不具有这样的特性。对于某一特定的知识,张三使用,不影响李四使用,对于没有排他性的知识,无需通过通过明确归属人来定分止争。可能有人会说,“仿制品、盗版”伤害了“正品、正版”的收益,所以是侵权的。这里其实混淆了我们通常语境中的“伤害”和侵权中的“侵犯”。

一个渣男抛弃了你,我们可以说这位渣男在情感上伤害了你,但不能说渣男侵犯了你。

某一条街区,开始只有一家便利店,生意火爆,可后来又有人开了一家便利店,后者抢走了前者部分生意。我们可以说,后者对前者的收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不能说后者侵犯了前者。

而侵权,是物理实质上的侵犯和对行动权的阻碍。比如偷窃财产、身体伤害、制造噪音通过声波影响他人生活等。

再者,“仿制品、盗版”和“正品、正版”之间并非竞争关系,通常来说,更像是一种互补关系。

“仿制品、盗版”面对的客户通常是“正品、正版”产品不能服务的客户。相反,通常来说,“仿制品、盗版”对“正品、正版”产品起到了一定的传播作用。

比如这次的人人影视字幕组所翻译的这些影视作品,如果没有人人影视的翻译传播,国内大多数人人影视的客户,大概率也不会是正版产品的客户。

当年,金庸的书籍,盗版书籍充斥市场,并没有影响到金庸的收益,反而为金庸的作品起到了传播作用。

同样的,微软的系统,当年在大陆,可以说99%都是用盗版的系统,虽然技术上得不到微软的支持,但能凑合用。当中国人的收入提高了,用得起正版了,自然会用正版,这样既安全,又可以得到微软技术支持。

再如,印度仿制药,虽然效果差了一点,但对于买不起正品药的患者就是福音,这些患者同样是正品药所服务不到的。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毋庸无限例举下去。

当然对于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可能是不道德的,我们可以在道德上进行谴责、抵制。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仿制品、盗版是不侵权的,相反,知识产权法恰恰是侵权的。

财产之所有对于产权人来说有用,是因为产权人可以用使用财产来实现自己的目的。而在使用财产的过程中,必定会利用到知识。

比如做饭,除了菜、米等原材料和工具之外,你必须要有做饭的知识。

同样的,把木材做成球拍,除了木材、锯子等原材料和工具之外,你必须有做球拍的知识。也就是,财产权意味着产权人有权利用其所掌握的知识随意改造、组合其财产。

而知识产权,恰恰阻碍了产权人利用财产的权利,是侵权的。

当你准备做一道美味的菜肴的时候,你被告知该菜肴已经被申请专利,你不能做。当你利用各种材料做一台机器的时候,你被告知,该技术被申请专利,你不能做。

当专利越来越多,越来越烦杂的时候,你的财产能使用的用途越来越少,也就是你的财产权被削弱了。

现实中,很多企业申请了一大堆专利,形成专利雷区,这样的你的产品一旦不小心涉及雷区,就告你侵权,索取巨额赔偿。市场上,这样的专利流氓比比皆是。

就如我们这些写公号的,用张图片都得小心翼翼的。像视觉中国这类企业,采取的态度是在你没出名的时候养着,一旦你出名,用了他的图片,就告你侵权,防不胜防。

知识本质是人脑海中的信息,不可能被交易的。我脑海中的知识,不是说你花钱,就可以到你脑海里去了。

我们所说的知识付费,购买的是他人的劳动服务或者知识产品,比如购买了老师的讲授服务,或者购买一本书这样的实物产品。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非但不是产权,反而侵犯财产权的。

在产权问题上,我们必须逻辑一致,不然必遭反噬,就像很多网民一样,一边支持知识产权,一边反对封杀人人影视。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一本正经的华仔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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