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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拜登,继德州、佛州后,又一个红州扛起大旗

俄克拉荷马州议会众议院通过了一项议案,该议案旨在对抗拜登的行政令。

俄克拉荷马州议会众议院通过了一项议案,该议案旨在对抗拜登的行政令。

拜登上任以来,签署了许多极左派议题的行政令。

这项议案的代号是HB1236,议案允许州议会审查拜登的每一项行政令,并决定是否将拜登的行政令交由州司法部长。在这项议案下,州司法部长可以判断拜登行政令是否违反了联邦宪法。

如果州司法部长认为拜登行政令违宪,那么州司法部长将会向法庭提请诉讼,请求法庭判决拜登的命令无效。

如果州司法部长不采取行动,州议会也可以通过多数票的方式,认定拜登行政令违宪。

在此种情况下,将会发生什么?不得而知。或许州司法部长不得不采取行动,起诉拜登的行政令;也有可能州政府将会直接无视拜登的行政令,当其不存在。这样,皮球就被踢回了联邦政府那里,联邦政府将会在法庭上提起诉讼,让法院命令俄克拉荷马州政府执行总统行政令。

俄克拉荷马州议会大厦

州议会众议院通过的议案里这样写道:

Notwithstanding any other provision of law, the state, county, political subdivision or any other publicly funded organization shall not implement any action that restricts a person’s rights or that the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or the Legislature by a majority vote determines to be unconstitutional.

翻译过来就是:尽管有其它的法律条款,但是州、县、以及其它政治团体、或者受公共资助的团体,均不得执行下列行动:限制人民权利的行动、被州司法部长认定为违宪的行动、被州议会多数认定为违宪的行动。

州议会官方网站上说得很明白,这项议案就是要审查总统行政令和联邦政府的其它行动。

行政令毕竟不是法律,如果是联邦法律,那就只能先执行。但是,最终有权解释宪法的,只有司法机构。而州司法部长与州议会,均不是司法机构。

所以,俄克拉荷马的议案只是权宜之计,这项议案下,最终还是得要司法机构做决定,俄克拉荷马州政府可以暂时搁置拜登的行政令。但是,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我们可以确定的情况是:拜登的命令都将在俄克拉荷马被审查,许多命令都将面临司法战。不是俄克拉荷马起诉联邦,就是联邦起诉俄克拉荷马。

俄克拉荷马州参议院大厅

当法庭支持俄克拉荷马的立场时,俄克拉荷马的这项议案就有其作用了,就立功了。

这项议案在俄克拉荷马众议院以79票比18票得以通过,但是这项议案还没有在州参议院举行投票。

俄克拉荷马州众议院有77名共和党人,23名民主党人,没有第三党人士或者独立人士。这次有79人支持议案,说明至少有两位民主党议员也支持了议案。

注意,有些名字后面有D, R等字母,这并不是在说他们的党派,而是有姓氏相同的人,需要用名字来做区分

在俄克拉荷马州参议院,有38名共和党人,9名民主党人。所以,这项议案在州参议院通过,最终经州长签字成为州法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带大家看看一些美国人的评论吧。

Libtardologist写到:太好了,谢谢你,俄克拉荷马。让我们每天都来鄙视拜登吧。

Tmac20写到:俄克拉荷马是我的家乡州,我为它感到自豪,我希望别的州,比如德克萨斯,也能这样做。

ConservativeToTheCore写到:记住,所有的权力,只有没有被明确授予联邦,就由各州和人民保留行使,只有少数的权力被赋予了联邦。但是这些年来,联邦攫取了太多权力,这种情况必须停止,就是现在!

CC1写到:我的家乡州,没有一个县投给了拜登。

DerKrieger给出了一个更好的方案,他写到:这是州的解决方案吗?这不是,但是有一个方案。总共有23个州是被共和党完全控制的(意即州长、州议会两院都是共和党,作者注),所以,这23个州应该组成一个第十修正案同盟(第十修正案的内容,如ConservativeToTheCore在上面所说,作者注),去阻止民主党人。各州没有义务去执行或遵守有违宪法的联邦法律和总统令,但是各州却有责任义务去拒绝这样的法律和总统令。各州并不是“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这种情况必须停止。共和党的州,团结起来,就有巨大的能量,共和党需要使用这种能量。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寰宇大观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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