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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遮羞布也不要了 中共法院新规引舆论哗然

近日,中共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发布《最高法院发文:判决无法律依据的,应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引!(3月1日实施)》的文章,表示今后没有法律依据的案子,法官可以“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此文在互联网热传后引发舆论哗然。

2月22日,中共官媒澎湃新闻网转载了一篇中共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发布的题为《最高法院发文:判决无法律依据的,应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引!(3月1日实施)》的文章。

文章称,近日最高法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宣称,将法律案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是“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和透明度的有效途径”。

《意见》中列出了应“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裁判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涉及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英烈保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可能引发社会道德评价的案件;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特殊群体保护,诉讼各方存在较大争议且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涉及公序良俗、风俗习惯、权利平等、民族宗教等,诉讼各方存在较大争议且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意见》还规定,有规范法律文件的,法官裁决时除参考依据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还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民商事案件无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直接依据的,除了可以适用习惯以外,法官还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以最相类似的法律规定作为裁判依据;案件涉及多种价值取向的,法官除依据立法精神、法律原则还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判断、权衡。

上述文章全文近4000字,简而言之就是有法律依据也要参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裁决;没有法律依据的直接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指引裁决,《意见》于今年3月1日生效。

中共近年来大谈“依法治国”,而最高法的上述《意见》已经却将历来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陪衬,引发舆论哗然。北京律师刘晓原发推特称:“时代不同了,就是无法律依据,法院也能做判决了。”

中共中央党校退休教授蔡霞称:“政治挂帅,政治统帅一切。经历过文革和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眼看着中国大陆这几年的变化,真感到“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以前文革发生过的事,许多50岁以下的不懂,60以上的人应该有记忆。”

凤凰网2011、2012年十大影响力博主、知名作家蔡慎坤在新浪微博发帖称:“文革时期以革命价值观为依据,那些无数被残酷迫害致死的人都成了反革命。统治者以为真理在手,汤换了一遍又一遍药还是那副药。如今不再提阶级斗争也不提革命了,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凡有点思想不甘寂寞敢说敢言者,又会被扣上一顶新的帽子,除了寻滋就是违反核心价值观。”

网友评论(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还有网友称,“中共这回底裤也不要了,中共依法治国的真正含义是:依官员的想法治理国民”、“连麻袋罪都懒得罗织了么。反对习核心就可以入罪,果然一步步走向文革”、“说真的,我真的很佩服中国的最高法,该出手时就出手,只要党需要。有理时重拳打击,无理时泼皮无赖”、“圣上说啥就是啥。电视剧里土匪流氓黑老大最常说的一句话竟然一语成谶:‘什么王法,老子说的话就是王法!’”、“与核心价值观一致的按法律判,不一致的按核心价值观判,法律没有的按核心价值观判。结论:核心价值观才是真正的法律”.......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上述文章在澎湃新闻网已经搜索不到,疑似被删除。

网友评论(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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