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说,日本是个“拾金不昧”的社会。这究竟只是一种刻板印象,还是真实的社会风气呢?今天我们打算来验证一下。
不过,虽然有一定心理预期,但查阅了资料后,我们还是被日本社会普遍的高道德水准震惊了。
在日本警察厅发布的《令和2年(2020年)犯罪白皮书》中,公布了“捡拾失物交给警察”以及“向警察报告丢失物品”的最新数据——
在2019年(令和元年),全日本警察局收到日本人捡后上交或上报的遗失现金为197亿日元。
这是多少钱呢?大概相当于11.8亿人民币。
此外,日本人还向警察上交或上报了2975万个遗失物品。
同时,还要注意一个有趣的动向。还是这张表格:
“拾得物”是指捡到财物后交给警察的数量,“遗失届”是指失主向警察报案的数量。可以发现,就如同红色箭头标示的趋势一样——日本人捡到财物交公的数量一直在上涨,现金从2015年的171亿,涨到了2019年的197亿,物品从2015年的2671万个,涨到了2019年的2975万个。
然而与此同时,就如蓝色箭头标示的一样,其实日本人丢东西后向警察报案的频率却并未发生什么变化——2015年丢了370亿,2019年只丢了368亿,2015年丢了1249万个,2019年只丢了1259万个。几乎没变。
这就说明,日本人捡到财物后交公数量的增长,并不是因为日本丢东西的人越来越多,或频率越来越高。至于日本人“拾金不昧”比例这么高的原因,我们下文继续分析。
再来看一下东京都的数据。
这是东京警视厅公布的,2019年遗失物处理数据——
2019年,东京人共捡到了38.8亿日元交给警察,约合2.3亿人民币。遗失物共计453万个。相比2018年均有所上涨。
再对比一下报案数据:东京丢失现金后报案的数额,一年间上涨了0.4%,然而捡到钱交给警察的数额,却上涨了1.2%,丢失物品后报案的个数,一年间上涨了0.5%,然而捡到物品后交给警察的个数,却上涨了0.8%。
而且更有意思的还在后边。
全日本2019年虽然捡到了197亿日元现金和2975万个失物,但这其中真正被失主领走的,只有137亿日元现金和1106万个物品。也就是说有60亿日元现金和1869个失物被失主“放弃”了。以全日本来看,在路上捡到后交给警察的钱,比失主报案丢的钱还要多……
在东京,人们捡到的失物,也远远超过失主报案的数量——
至于现金,东京的数据虽然没有日本全国那么“夸张”,但也有近一半的失主可以在警察局找到自己丢的钱——
所以,无论是看全日本的数据,还是看据说是最不符合传统日本人形象、“最冷漠”的东京都数据,都证实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日本人拾金不昧的几率非常高,而且一年比一年高……
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在日本丢了财物不必太担心,只需要到最后去过的商超饭店、公交地铁或者附近警察局去问,几乎都能找回。(反而是很多人丢了就不要了,别人捡后找不到失主……)
甚至于,如果你连跑都懒得跑,问都懒得问,那就可以自己上网查。日本警察厅已经在全国联网,几乎所有已经报案的在有效期内的遗失财物,都可以搜索。
我们以东京都的遗失物搜索网站为例——
首先是选择你丢了什么东西,一共有26种选项,非常细致:
接下来选择你丢失物品的时间段,注意只能选过去三个月以内的。我们选1月4日至3月4日。
接下来选,你是在什么场合下丢失的物品。我们选“路上或建筑物内”。
然后再选,你是在大概哪个位置丢失的。我们选年轻人很多的“涩谷区”。
结果如下,以上述条件搜索,我们在涩谷区找到了6部丢在路上的手机——
这其中有4部都是iPhone,还有一部是未知品牌的智能手机,以及一部老式手机。如果觉得哪部手机是你丢失的那个,就直接打相应电话,报上番号查询即可,非常方便。
我们再以几乎同样的条件,检索“最近两个月丢在新宿区路上的现金”。结果找到了1700起拾金不昧案例……
这是“最近两个月丢在电车、地铁或火车中的钱包”,共947个
这是“最近两个月丢在港区地上的戒指”,共57个
这些东西中,有很多是最终没人要的
东京都的数据,可以发现,日本人丢了“有价证券”、“衣服鞋”、“雨伞”、“手包”、“家用电器”、“贵金属”、“照相机”之后,基本就不报案也不找了……这也就导致警察仓库几近爆炸……
在这里,要提及一个在日本很早就有的概念:奖励那些捡到失物后报公的人。
在江户时代时,除了“失物归还原主”的原则外,日本政府还确立了失主向拾得者支付1/10的酬劳金,以及3天之后没有主人出现的拾得物归拾得者所有的内容。这和今天日本遗失物的处理方法不谋而合,也在1876年制定的失物招领规则中明确了下来。
自1881年起,东京市开始集中管理遗失物。警察们坐在马车上收集市内丢失的物品,并在饭田桥集中管理。而到今天,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仓库——
日本现行的《遗失物法》是这样规定的:失物被人捡到交给警察后,只有3个月的保管期(因为仓库里推积太多保管不过来),如果超过3个月无人认领,且不属于身份证件或手机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物品或违禁品,则该财物交给当时捡到的人支配。(如果连捡到的人都不要,就归政府了)
如果在3个月之内,失主在警察局找到了失物,那么失主必须在一个月之内,给当初拾金不昧的人一份谢礼。法律规定,这份谢礼,应该在所丢失财物价格的5%~20%区间内。
日本便利而密集的派出所(交番)给普通人捡到财物后交公提供了便利,法律保障了拾金不昧的好处,更激励人们捡到财物后不是自己私藏,而是既帮助了失主,又能够让自己名利双收。(以上图为例,如果你在东京捡到证券手包贵金属照相机什么的,基本3个月后就归你了……)
这就导致,在日本“贪污”掉遗失物品的犯罪行为一直在快速下降,2019年,全日本“贪污”他人物品(包含遗失物品)的犯罪数量,只有1.7万件。
2018年时,日本内阁府做了有关遗失物的世论调查,这其中有一组有趣的数字:
有21%的日本人认为“即使得不到酬劳金,拾到失物也会上交,所以没有奖励拾得者的制度也可以”,还有4.4%的日本人认为“这个制度导致捡到东西的人还要和失主交流,太麻烦了,不需要报酬了吧”……
2019年时,一个国际组织在全球40个国家做了大型社会实验,测试将一个包含联系方式、钥匙、名片和相当于13美元当地现金的钱包丢在路上,看当地人捡到后的反应。很可惜,这个实验没有拿到日本来做。
在这个实验中,表现最好的是北欧国家,甚至有80%的人捡到后会上交或上报——
总之,谁不想生活在一个丢了东西也不用太担心、很高机率能找回来的国家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