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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笔纾困金是否已到账?未确定就报税恐吃亏

3月17日,李小姐从社交媒体群组里看到,有人提醒说纾困金到账了。(李霖昭/大纪元

17日开始,不少人的银行账户已经收到了联邦政府发放的1400元第三笔疫情纾困金(Economic Impact Payments),但也有许多人在等候国税局加快处理速度,包括直接存入或邮寄。今年的报税期从2月12日开始,如果第一、二轮的纾困金没有获得自己应得的足额时,纳税人在报税时可填写相关申请表,把本应收到的纾困金额转换为退税额。一位法拉盛华人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李小云(化名)正准备递交今年的报税表,周围今年还没报税的朋友,许多都收到1400元纾困金后,她自己的账上依然看不到这笔钱。她记不起上次600元是如何到账的,于是查找银行账单,意外地发现她其实至今都没有收到第二笔600元的纾困金。后来,她回家查看国税局3月12日给她寄出的1444-B通知书,上面写着是邮寄支票或信用卡的方式给她寄了600元。

李小姐发现自己根本没收到600元纾困金后,仔细看这份国税局3月12日寄出的1444-B通知书。(李霖昭/大纪元)

国税局网站在2月16日曾出公告,所有第一轮和第二轮给个人的纾困金都已经发出,可能一些第二轮的还在邮寄的途中。也就是说,李小云的第二笔纾困金很可能是被寄丢了。

在咨询了会计师后,李小云得知她可以在今年报税时申请“纾困退款抵免”(也称“复苏退税抵免”,Recovery Rebate Credit),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纾困金没收到或者收不全者,都可以在报税时申请纾困金退税额。

给个人发放的疫情纾困金,相当于是国税局提前发放的年度税收抵免,纳税人可以在1040表格或1040-SR表格上申报自己应得却未收到足额的纾困金。符合申请资格的人还包括2019年是受扶养人身份但超龄,在2020年成为独立报税的人士,也包括在2020年新转为税务居民(也称居住外国人,Resident Alien)的人士等等。

而且,国税局寄出的1444和1444-B通知书,分别是国税局实际给个人发放第一轮和第二轮纾困金的证明,需要收件人保留,以便有被批准的文件凭证。国税局建议纳税人,如果近期已经搬家,应以最快捷的方式告知国税局地址变更,也就是在网上递交2020年报税表。

李小云庆幸自己还未报完税,可以加入1040申请表。她的600元纾困金将在报税后转换成纾困金退税额。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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