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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民:吹尽狂沙始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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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授一生致力汲取中国传统的精华,弃其糟粕;而对西方“为知识而知识”的科学精神和民主理念则推祟备致,故笔耕不绝,以求架接至中华文化之中。此等文化抱怀未必能实现于一时,但在自身的人格学问中已得尽现。

一直景仰余英时教授的学问与人格,但在我入读香港中文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时,先生均已转往他校任教,缘悭一面,诚为可惜。因此,当我在2019年4月因“占中案”锒铛入狱,收到好友陈祖为从普林斯顿大学转来余教授送赠的墨宝,内心的激动难以言喻。

余教授相赠的,是南宋杨万里七绝一首:“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这是对任何一位为理想奋斗、却遭遇重重挫折的人的最好鼓励。胡适一生推动新文化运动,又鼓吹中国自由民主之路,对此诗分外钟情。余教授对中国五四运动以来彻底反儒家的主张有所保留,却基本赞同胡适等人的政治理念。但他追随的是以“道统”制衡“政统”的士人理想,期盼在当时的国共两党之间,形成公共知识分子的“第三势力”,而非像胡适般寄托于国民党的复兴。职是之故,余教授一直与两岸政府保持距离,专注研究之余,以独立姿态月旦政事。

近年余教授的著作在中国被禁,有说是因为他支持占中运动。我犹记得在2013年与戴耀庭和朱耀明牧师发动“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时,港人对“公民抗命”的概念仍非常陌生,而建制中人一味指责我们鼓吹违法,对运动要求参加者遵从最高的非暴力原则(包括不能与警察发生肢体和语言冲突)、占领后自首、对合理控罪不抗辩等等视而不见,更莫说反思何以有识之士甘愿以身犯险。鲜有如余教授般德高望重的学者,公开肯定我们是秉承公民抗命的传统,以和平手段争取民主。

香港除了戴耀廷和我以外,亦有一批敢言的中年学者,透过撰文或演讲传播民主理念。其余的学者多被沉重的学术出版压力所困,为了在国际期刊出论文,社科学者对研究本土课题亦有迟疑,更遑论政策研究了。而大学管理层或基于自身保守的政治倾向、或碍于仰赖政府经费,对民主运动不是噤若寒蝉,便是成为暴政的共谋。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的副校长任命,被校委会横加干预——现在连当兼任教授都被口诛笔伐,民意研究计划谙然离开大学,戴耀廷更被大学辞退。在如此功利和恐惧的氛围下,我一面兼顾繁重的教研工作,一面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推动公民社会,难免有失落的时候。但余教授认为知识分子应有的品质是“不武断、容忍、有通识、超越的精神和批判的态度”(见<论士衡史>第3页),他身体力行,更雪中送炭,我怎能不动容?

但余教授对我影响最深的,仍然是他对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问题的研究。

我在狱中时,细读他的《历史与思想》,深感他对彻底否定传统儒家思想造成无根的现代化的忧虑。先生着力最深的,是要清理历代黄老、法家等对儒家思想的扭曲,即合理化绝对皇权和尊君卑臣的格局,重拾孟子“君轻”论、荀子“从道不从君”,以至孔子所承继的“庶人议政”传统。他在<论士衡史>中,更认为儒家的仁和恕、墨家的兼爱、道家的无为而治和佛家的众生平等与西方民主精神契合。

我探索中国民主化之路时,一直着力研究公民社会如何生成。事关世界上不少国家正是由公民社会引发民主运动,而待转型成功后,公民社会继续扮演巩固和深化民主的角色。但学者 Richard Madsen指出,“公民社会”在中国文化中无所根据,连“社会”一词亦是在晚清从日本引入。Philip Huang(黄宗智)则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已存在一个由宗族、宗教等组织构成、相对自主的社会空间,但他只称之为“第三领域”(The Third Realm),不是西方概念中的“公民社会”,因为该领域并无抗衡国家的角色。因此之故,即使有学者定义公民社会为一个“自我组织的社会结构”(a structure of self-organization),中国传统中因为缺乏个人权利和制衡皇权的思想,单有自我组织,亦只能称之为“民间社会”而非“公民社会”。

顺着这个思路,想要在中国建设公民社会,必须触及文化理念的问题,而自然会追索至西方公民社会理念的缘起。读 Adam B. Seligman的 Idea of Civil Society,便了解到18世纪启蒙时期,洛克、亚当斯密等倡导的自由主义是公民社会的基石:个人的自由和幸福是至高无尚的、反对政府过度的于预、尊重个人理性的选择。公民社会的核心,是以集体的力量制衡公权力,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由此推之,中国公民社会之所以难产,便是因为自由主义在传统文化中基础薄弱。

但这种论断仍流于粗疏,乃因未观公民社会的全豹。近年西方兴起的“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正是批判自由主义独大会导至个人权利的泛滥,窒碍社群的运转,最终令公民社会失效。社群主义者指出,他们并不反对自由主义,只是必须在个人权利以外,同时强调公民责任与参与。他们追溯美国建国初期的“共和主义”精神,亦即 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中所述的“心灵的习惯”(habits of the heart),强调要积极参与在群体的生活方能保障个人的自由。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中亦非完全没有公民社会的理念。正如余英时教授所述,在宗族、学校、乡约、会馆中,士人都成为民间社会的领导,地方的治理亦要靠村民积极的参与,这不失是社群主义的刍型。当前中国要补充的是自由主义的权利理念,但亦无需全盘否定传统民间社会的精神,这是余教授对我研究中国文化与公民社会的重要提点。

余教授一生致力汲取中国传统的精华,弃其糟粕;而对西方“为知识而知识”的科学精神和民主理念则推祟备致,故笔耕不绝,以求架接至中华文化之中。好友陈祖为在脸书追悼余教授时,说从他待人接物中窥见中西文化最优美的部分如何契合——“一方面平等待人,尊重每个人的自由选择,从不为自己建立门户;另一方面又展示出一种不到处张扬的尊师重道、提携后辈的古代精神。”余英时教授的文化抱怀未必能实现于一时,但在自身的人格学问中已证明契合的可能。“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我们都见到先生的光芒!

陈健民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客座教授,曾任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香港“占领中环”运动发起人之一。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思想空间(linking.vision)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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