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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云:中信集团原副总获刑18年 腐败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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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景文还是法学硕士、律师。就在他利用法律知识自我“监察”,不停地损公肥私之时,在中原大地,许多正直的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甚至被陷害入狱,只因他们要维护法律公正,敢于仗义执言。这就是中共治下的怪异现状。党的“好干部”一个又一个现形:原来都是大贪官。

9月18日,中国中信集团原副总经理、执行董事赵景文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判刑18年,并处罚金320万元。大陆官媒称赵“损公肥私”,而这恰恰是中共官场普遍性腐败的生动写照。

公开资料显示,赵景文是中信集团的“老人”,长期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后升为执行董事、党委委员,他还多年兼任中信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法院发布的信息,赵景文依赖这些职务之便,在项目收购、工程承揽、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伙同他人或者单独非法收受人民币1.91亿余元(实际占有549万元)。此外,他还套取公款后以伪造工程合同、使用虚假票据等方式平帐,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

一位新浪网友评论说:“出了这么个大蛀虫,该单位的纪检委、党委、组织部门是不是也该追责?”

赵景文任职中信33年,一路升迁至享受副部级待遇,党、政大权在握,2014年风光退休。在这期间,烦劳赵景文的“请托人”有多少?赵景文又向何方“请托”?集团内部和外部有谁共同作案?权钱交易何以屡屡得手?纪检等部门要如何担责?

更滑稽的是,赵景文曾任中信集团监察部副主任,监察部、法律部主任,最后还当上了党委委员。那么监察部还有何作用,而党委岂不近乎贪污加窝赃团伙吗?

2015年以来,习近平当局大力反腐,各领域的央企及金融界是重点区域,多名高管落马,贪腐情节耸人听闻。媒体曝光了一些中共红色家族垄断重要集团和项目、大发横财的内幕。

大陆官媒在报导相关案件时,重在强调反腐成就,但却无法掩饰中共体制导致腐败的现实。

例如,2015年6月中新网的一篇报导称,“加之国有企业体制和党政机关相似,存在权力过度集中现象,因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

2015年6月2日,《中国经济周刊》引述中国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的话说:“央企用人不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而是按照党政机关干部的等级授职。这种情况下,组织上如果看准了人,央企、国企就能发展好,但如果这个人发生了‘质变’,那么这个企业几万、十几万人的努力都可能将白费。”

显然,问题就出在共产党自己。第一,党决定和领导一切,党委、党支部代表权力,权力又衍生利益。

第二,党组织的用人标准是什么?共产党实行一党专政,宣扬无神论,禁锢信仰和新闻自由等等。这种专政威权阻碍自由经济,扼杀创新,更可怕的是,它强逼党员和民众跟党走、以维护党的统治利益为最大前提。因此,央企也好,其它职能部门和单位也好,党任命的人选,必须能够为党唱赞歌。这就给了那些阳奉阴违、以权谋私的人可乘之机。

这些年来,中共轰轰烈烈的反腐展示了共产党的惊天腐败。贪污受贿金额破亿元者层出不穷,上至江泽民,下至小村官,几乎无官不贪,穷奢极欲。其实,仅在这一点上,共产党已经不可救药。

赵景文还是法学硕士、律师。就在他利用法律知识自我“监察”,不停地损公肥私之时,在中原大地,许多正直的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甚至被陷害入狱,只因他们要维护法律公正,敢于仗义执言。

这就是中共治下的怪异现状。党的“好干部”一个又一个现形:原来都是大贪官;另一方面,坚守正义和善良的民众却惨遭迫害,有冤无处申。法治、人权、自由、善恶全由党定义。黑白颠倒下的“反腐”没有尽头,也不会有真正的“胜利”。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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