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竞争激烈,图为北京高峰时段下班的通勤者。(Getty Images)
北京户口的稀缺性,“员工拿完户口就走人”等的事件时有发生。就有一家公司按照先前约定,为员工办理落户北京的手续,不料,员工落户仅3个多月就离职,公司一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30万元,最终该员工被判赔偿2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报导,郝某是北京一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员工,2020年6月10日,公司为郝某办理了进京落户手续,不过,郝某落户仅三个多月即提交辞职信。
当初双方协议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五年,在这期间,如果员工解除合同或不辞而别,应赔偿公司培训费用,还应支付违约金。公司向顺义区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郝某赔偿30万元,最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裁决郝某须支付公司损失22万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为,郝某在公司已为其办理进京落户手续情况下后离职,公司因其提前离职势必产生相应的损失,故一审法院判决郝某给付公司损失22万元。
一审判决后郝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遭驳回,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