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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赫:中共假“就业优先”难迈三道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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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国东北辽宁省沈阳等待招工的失业者。

两会”召开,李克强将作《政府工作报告》,就业是绕不开的一大难题。去年初,当局乐观(“东升西降”),就业政策的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而今年呢,当局判断经济形势严峻,“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1949年以来第五次失业潮正在形成,再加上应届大学毕业生首次超千万,就业真是难上加难,成为中共的心头大患。

虽然中共口口声声讲“就业优先”,号子响亮,但在现实中,总是小打小闹、兜圈子,例如有效解决就业问题的三道坎,就是迟迟不迈过去。

第一道坎:获取、公布真实的失业率数据

中共早在2002年11月“十六大”上就将“充分就业”纳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体系。2018、2020年分别提出的“六稳”、“六保”都把就业放在第一位。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

但是,正如大陆著名经济学家余永定所讲,“就业统计是所有经济统计数据中最不可靠的数据。由于中国目前失业状况的复杂性,统计误差可以是数以千万计。”在这种情况下,就业增长怎么成为宏观调控的纲?如何能根据新增就业目标来调整财政、货币政策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映劳动力市场状况的指标如失业率,是宏观经济的充分信息指标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依据。但长期以来,中共的失业率数据失真到成为一个笑话,与实际经济情况不沾边。

中共的失业率数据是其自1994年起搞的全世界独此一家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这个指标是政府就业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只登记本地非农户籍的,“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这个指标既不甚敏感也不全面,十分有限的波动性使其不能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

中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又学国际做法搞了个“城镇调查失业率”。这个指标由统计部门抽样调查获得,采用国际劳工组织的失业标准,按照常住人口统计(既包括城镇本地人,也包括外来的常住人口)。2018年起,中共将“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两个指标一起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国家统计局按月定期发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和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替代城镇登记失业率。中共“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

虽然“城镇调查失业率”比“城镇登记失业率”大有进步,但仍有大缺陷。这是因为中共的特殊户籍政策和城乡二元经济,中国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高达29,251万人,比上年增长2.4%),而当前针对城乡家庭就业状态的抽样调查,将在家务农也视为就业,农民工在城市找不到工作回到农村并不会被作为失业来对待。

因此,目前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指标仍不能真实反映失业状况。例如,2020年3月,官方的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9%(在疫情冲击下,相比2019年底仅上升了0.7%),经济学家李迅雷的相关研究结论却是“国际通用的失业率或在20%附近”。差距如此之大!表明“城镇调查失业率”指标的确需要重新设计。

重新设计,在统计技术上并不难,但是一贯造假掩盖真相的中共能同意吗?

第二道坎,切实保护“灵活就业者”权益

2018年初,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似乎信心满满;但是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却开始提“六稳”,这是因为中美贸易战已经开打,中国经济形势恶化,就业问题凸显。

解决就业问题,中共并无高招,其主要做法就是号召“灵活就业”。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也强调“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

的确,“灵活就业”国际上也通行,但是,“灵活就业者”的权益保障也必须同步跟进,而中共在这方面却是口惠而实不至,工伤、养老、职业培训等等都成为“灵活就业者”的痛点。例如,2020年底,某外卖平台一骑手在送餐途中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告知仅可以获得2000元人道主义赔偿和3万元商业意外险赔偿。在社会广泛关注下,该平台最终给予骑手家属60万元抚恤金。

事实上,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提“灵活就业”,而“灵活就业形势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必须引起关注”这类建言、议案也多,可这些年中共就是不作为,或只“口头作为”、“文件进步”。

形势不等人,现在逼到眼前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2020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怎么落地?中共什么时候能拿出实质有效性的政策来促进“灵活就业”,保障“灵活就业者”呢?

第三道坎,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应有作用

中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于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行《失业保险条例》),存在一定的软肋,而《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虽早在2017年11月就已经完成,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没有公布修订版。

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提交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一文,提出8条立法建议,基本没有推行;所提出的问题,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更显严重。2020年5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如下三大问题。

第一,“失业受益率”过低。例如,2018年我国调查失业率是4.9%,失业人数是2130万人,但年末领取失业金的人数只有223万人,仅占失业人数的10%多一点。而且,220万左右已经成为一个“常数”——2009年是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严重的一年,那年末我国领取失业金的人数也只有235万。从2009年以来,领取失业金的人数一直在230万左右浮动,持续到现在11年了。

第二,“参保的受益率”过低,领取失业金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持续下滑。2004年,中国“参保受益率”是4.0%,当年末领取失业金人数是420万,参保人数是1.05亿。到2018年,这一比率降到1.1%,当年领取失业金人数223万,参保人数是2亿,14年间参保缴费的人数增加了1倍,领取失业金人数却在减少。

第三,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越来越多。2004年余额仅为400亿元,到2018年增加到5800亿元,14年里增加了13倍还多。

2020年以来,疫情重创中国,失业问题大为突出,可前两个问题基本仍旧,只第三个问题有所变化,请看下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2019、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失业保险干什么用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给予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但在实际运行中,这却成了中共的一种敛财手段。《失业保险条例》设计了三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可以说是“苛刻”,导致“钱发不出去”。

虽然,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但除上海外,全国反应不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3季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5.7万人,而2019年和2020年同期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分别是21.21万人和23.10万人。上海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尚有65.7万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这并不完全覆盖实际上失业的人),说明失业问题相当严重。

上海尚且如此,全国难道不更糟吗!而全国领取失业金的人数并未相应增加,这说明什么问题?

结语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向所有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哪怕是让5800亿元失业保险累计结存清零,但如果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是让失业保险的作用回归“本源”,也是值得的。这不影响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为什么呢?失业保险制度是以支定收(不同于养老金),它属于当期的风险,当期收钱,当期发钱。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应对经济周期。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的正常增长曲线本应是一条波浪形,经济景气时呈上升趋势,衰退时呈下降趋势。所以不要害怕把“子弹”都打出去。例如,2009年美国政府将以往六七年积累的失业保险基金全部支付给失业者,还向财政借钱。

不过,中共政权毕竟不同于民选的美国政府。它可以天天喊“就业优先”,但要落到实处可就难了。难在哪?70余年的历史证明,它就是以蹂躏、愚弄中国人为存在目的,“好话说尽”的同时“坏事做绝”。不要期望中共会为解决就业问题,来迈过这三道坎。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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