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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农:从铁链女看中共社会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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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今后中共也许下一个文件,打击一轮,然后,但它不会追究过去几十年里头的积案,因为太多了,光一个徐州地区就几十万人案子。那等到风头过去,恐怕拐卖活动依旧卷土重来。那像江苏省徐州市这样的,地方政府一直到基层的乡村的党政,还有警方、司法机构的共犯结构,其实已经存在几十年了。这就是中共统治的一部分。

这种共犯结构也不只是在官场上,其实,我们从徐州“铁链女”的悲惨遭遇可以发现,这种共犯结构一直往下延伸到了乡村。那之所以被拐卖的女性没办法逃走,是因为她们就算逃出了村子,仍然会被周边农民发现,然后被报告给这个被拐女性所在的村子,然后逃跑的女性会被抓回去,惨遭毒打,再度被囚禁。

那么当地的有没有女孩,有,当地很多村里生的小女孩,如果不是家里父母把女胎,这个堕胎的话,那幺女孩生出了以后,长大了都想离开家乡。而他们当地很多男性就算出去打工也没办法在外地求得配偶。这样的话呢,很多村里的单身男性就变成依靠拐卖来的女性,花不用多的钱就能强行占有她们。

然后,这些男的就把这些失去自由的女性当成家庭财产,而当地各村的人又是互相保护、互相隐瞒,结成一个社会基层的强占拐卖女性的一种社会结构,一种共犯结构。谁家的拐卖来的女性试图逃走,村子里会有很多眼睛在暗中监视,甚至邻居会主动帮助捕捉,把逃出去的女性送回她的“买家”。

那面对这样的广泛的社会基层的共犯结构,那当地政府为了维持社区稳定,他不是去破案,消灭拐卖,而是配合村民,隐瞒拐卖妇女的身份,比方讲为村民提供假的结婚证明,还有明知道人贩子又送来了被拐卖的女性,警察假装不知道。那么人贩子可能是当地的,也可能是外地的,他们甚至会到偏远的云南山区,专门诱骗年轻女孩,再把她们强行送到“买家”多的北方乡村。那被拐卖的女孩一旦离开故乡,就人生地不熟,很容易成为人贩子和各种人的性侵害对象。

这是一种很典型的社会溃败特征,正常的社会伦理和道德崩溃了,官方的法律偏袒“买家”的,被拐卖的女性命运悲惨,沦落为生育机器。那么我们以前可能有观众想说,我们在非洲落后的部落地方我们听说过这种故事;其实,就在中国现在这个号称GDP要超越美国的社会里,这样的事情成千上万地天天在发生,人口拐卖在中国大行其道,就是中国社会溃败的表现。

那很多民主国家的民众会以为,想当然地以为,民主化就会改善这种局面。其实不会,民主化可能可以在政治上改变共产党的专制,但民主化没有办法解决社会溃败;相反的,民主化过程当中,乡村民众的价值观,如果是指望接受被拐卖的女性来维持生活,那人口拐卖就依然会继续存在下去。那在中共治下,乡村的社会溃败正在持续的演进,那都市的繁荣和威权统治堵不住人口绑架,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真实现状;没了共产党,乡村溃败依然会延续下去。

那现在我们看到中共统治的溃败是正在慢慢地演进,但是中共统治的溃败是和经济、社会的溃败同步进行的,可以预期,中共的统治力越弱,乡村等社会基层的溃败速度就越快。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人口的大部分住在乡村,那中国乡村今天的现状,我们从徐州这个并不太贫穷的地区,就可以看得挺清楚的。

中共司法系统纵容包庇拐卖

主持人:那您觉得就是像人口拐卖这种问题,这个犯罪行为,它是这种长期的系统性的存在,它跟中共这个体制,特别是司法体制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程晓农:徐州“铁链女”这个事件引发了很多追问。比较常见的一种就是替中共当局解脱的看法,说是当地的地方政府知法犯法,而中央政府昏暗不明,被下面骗了。这是中国皇朝时代的传统故事版本。如果说地方政府知法犯法,那我们就得看看中国的司法系统是怎么运转的,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我们要谈到中国司法制度必须了解的是,中国的党管司法制度。那在中共的专制制度之下,司法系统包括法院、检察院,它和民主国家不同的,它不是独立办案的,而是归属于当地中共政法委管,接受地方中共党委的领导。所以,政治介入司法、操纵司法,是中国专制制度架构的一部分。所以对一个刑事案件,比方说拐卖妇女案,公安局查不查、检察院是不是起诉、法院如何判,都要由当地的县委、市委、省委说了算。

如果党委的头目决定说这事刑事案件不要办、不要查了,那在中国,这就不属于知法犯法了,而叫做党管司法。也就是党管司法的情况下,犯法也可以算不犯。所以,如果地方党委不下令,刑法上有关拐卖妇女的案件就都放过去了,不会办的。

虽然中国的刑法有一些条款是涉及到这个相关的罪刑,比方刑法第238条叫做“非法拘禁罪”、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听起来都是要制裁人口拐卖的,但是中国的相关法律是有严重问题的。

2月18日北京的一个经济学家盛洪写了一篇文章,他指出,中国的《刑法》第241条第6款把付钱给人贩子、买下被拐妇女的行为,法律上的用语叫做“收买”。然后盛洪是说这样的说法不仅是政治不正确,而且是“法律”不正确。

为什么呢?拐卖妇女这个人,人口贩子他不是在卖自己的东西,首先这妇女不是物品,是不能买卖的;其次被拐卖妇女不属于拐卖者,所以她们是被拐卖者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胁持。所以中国的法律把这个承认被拐卖妇女形成的所谓“交易”,他完全忽视了人口拐卖的所谓买卖是在妇女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进行的。

所以中国刑法上讲的妇女的“收买”者,其实是出钱唆使他人劫持妇女,那不管他是“事先订货”还是事后“送货上门”,都是如此。等于说他们“买”了一个女生,然后就用暴力强迫进行性活动,这种持续性强奸比一次性强奸构成更严重的侵害。

但是中共的法律条款用“收买”来界定付钱从人贩子手中获得女生,实际上是把刑事犯罪淡化成“交易”,它完全无视被拐卖女生的个人权利和意愿,等于是变相承认“收买”者出一点钱就可以就拥有被拐女生的身体,并且把这种长期剥夺女生人身自由、实施强奸的活动,变相承认为所谓的“婚姻”。

中国这种劫持、拐卖女生的活动,是这样的普遍,人数这样的多,很显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它的产生,既有法律上对“收买”被拐卖女生的宽纵因素,也有各级政府的不作为因素,还有社会底层的作恶人群的因素。徐州只不过是这次因为“铁链女”事件偶然被举发,才引起了民间的注意,在山东、河北还有西北、西南地区,还有无数现在根本没有引起关注的案件。

那真正的问题在于说,中国各级政府,从下面到上面,其实都是长期以来默认这种状况的。比方讲《中国经济周刊》有一个报导,它说中国的裁判文书网披露,徐州丰县的法院判决的数起被拐卖妇女要求离婚的案子,但是法庭的法官都是不支持原告,就是这个被拐卖妇女要求离婚的诉讼。

等于说当地妇女被拐卖了,被卖了。然后被强奸,被非法的拘禁,走投无路,去告要求离婚,因为这个结婚也不是她同意的,这种情况下想告离婚这个法官都不判,不准她离,那她最后走投无路,只有死路一条自杀。所以中国这种司法判决,其实是准许拐卖合法化。

中共摧毁农村乡绅治理改造成共党专制和底层混混文化的混合体

主持人:确实是这样的,您这个分析很准确。另外就是我觉得这个案件,也让很多人感觉到说,中国农村的现状可能跟我们许多人想像的不太一样;就是乡村中的这种恶,它非常普遍且常态化。为什么会这样呢?

程晓农:为什么会这样?我想从中共的乡村统治历史来解释一下。

那么中共统治中国之前,乡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乡绅治理结构。就每个村庄往往是因为血缘和近亲而形成的自然村落,土地都是私有的,虽然也有少量的村子所属的公地,它是为当地的村民社区服务的。然后村庄给村民提供教育、宗教、文化传承、关系联结等各种社会文化功能,然后私人承担不了的公共事务就由村庄来承担,比方有祠堂、有义庄、有义田、有社仓、有义学等等。

乡村里的社会秩序通常由村里社会经济地位比较高、宗族势力较强的乡绅来出面维持。那么在乡村里通行的规则,既有正式的制度,比方说律法、契约;也有非正式制度,比方说习俗惯例、传统价值观念和社会伦理。

但是,中共建立政权之后,是把共产党的严密统治延伸到了每个村庄,然后它通过土改消灭了乡绅阶层,又培养了一批为共产党卖力的农村混混,也摧毁了乡村里传承上千年的习惯习俗、传统价值观念和社会伦理。然后再进一步在强制推行农业集体化的过程当中,最终中共是建立了用人民公社制度来取代乡公所。

通过强行的组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这样最终建立了一个,把村庄变成了中共搜刮粮食这些农产品的一个半军事化的生产管理单位。在经济制度方面,所有土地都被收为公有了,生产队内部实行按人口平均分配口粮这种经济制度;同时,通过公社、大队、生产队这三级干部,最大限度的把农产品用低价收购由国家收走,只留给农民勉强维生的口粮。

这种农村制度消灭了乡绅阶层以后,它是培养了一批新的农村精英,也就什么人呢?他们是依附共产党基层政权,像人民公社的这么一批,很多人就是土改时期为共产党卖命的农村混混,不想干活的、偷钱滑懒的。这批人就把农村的政治社会文化改造成了共产党专制文化和乡村底层混混文化的混合体。

这些乡村基层干部满嘴共产党的话语,行事作风却是底层混混文化的产物,对农民是强势、蛮横,对上面奴颜卑膝,因为他们的权势和地位来自上面干部的信任和重用。那么当时的人民公社这一级的干部是所谓的“国家干部”,但是这些大队、生产队一级的基层干部的身份仍然是农民。所以,无论公社干部怎么样调动,基层这些农民农村干部是长期不变的。这些基层的农村混混出身的共产党的基层干部,就是大队、生产队的干部,就是共产党的所谓“铁打的营盘”。

到了农村改革以后,实行包产到户了,人民公社制度瓦解了,公社这一级行政机构改称乡政府了;生产队解体了改称村民组;大队也解体了改称村委会。但是,共产党仍然依靠它在农村基层这批农村干部,所以,很多村委会干部仍然是原来的大队干部。那么这时候发生的变化就是,老一代的农村基层干部渐渐由乡村里年青一代的农民来担任了。

所谓的年青一代的农民干部,多半是以前参过军,在部队里混个党员,然后也学到了一套官话。当然他们不是单纯靠这点背景的,但这样的背景是他在乡村里当村委会党支书、村委会主任是一个必要的本钱;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往往在村里有相当势力的宗族为背景。比方讲他家所属的族群,就是这一支或者几支彼此有血缘关系的,他们总的人数要在村子里占有相当大的数量,所以很有势力。

一个人有事,一大帮人就出来一块互相支持,不管好坏是非。最好这个家族还在县城里有一个混到了科级干部,就是县政府县委的局级干部。如果有这么一个县里当科级干部的人,亲属撑腰,那他们在村里基本上就一手遮天了,上面他兜得转,下面也吃得开。

所以虽然中国的乡村在人民公社制度解体之后,名义上叫做村民自治,但实际上是农村的痞子混混干部在控制。村民委员会时代以来,中共后来取消了农村的税收,因此,村干部的主要任务就是计划生育和维持乡村秩序。乡政府和他们之间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就是村干部帮助乡干部完成各种政策任务,乡干部就给村干部提供一些优惠;什么优惠呢?就是法规优惠。

比方说村干部别的事上也无所求了,但在法规问题上,希望乡干部高抬贵手,比方说村里的一些人胡作非为,但这是自己本族的子弟,那么需要村干部处理的时候,需要乡干部“你们高抬贵手”。同样的,村干部与村民之间也是这样一种利益交换关系。所以村干部作为一方“土豪”,往往是一手遮天的,村民不敢反对的。

但村干部同时也要保护村民免于麻烦,这样村民才会比较顺从。那这种村干部与乡干部的关系,还有村干部和村民的关系,是有点像帮派里“老大和小弟”的关系,英文叫做patron-client relationship,保护人与被保护人的关系。就是这种关系,产生了一种结构性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状态。

铁链女生8孩显示基层保护人口拐卖突破中共政策

主持人:对,您说到这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也恰恰是这个事件揭示出来的另外一个黑幕。是什么呢?就是在“铁链女”这个事情上,很多人也注意到了“铁链女”她有8个孩子。中共这个计划生育政策所谓“一胎化”,可以说它在执行上是非常严酷的,在农村很多你可以随时看到一些很恐怖的标语,可见一斑。就说这方面,所以你说看到一个家庭他有8个小孩,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所以这个事件就让人很多觉得地方在执行中共政策上是不是其实有很大弹性呢?

程晓农:这我们要好好来分析一番,就拿这个“计划生育”来说。首先我们可以做对比,我们都知道中共是个从上到下非常严酷的专制政权。如果有一个异议人士,他要是有一点活动、言论,中共很容易轻易地通过手机监控还有满大街的监控摄像系统,把他找到然后抓走;那同样的,主持人刚才提到的农村里计划生育政策也曾经非常强硬。

但这一次徐州的“铁链女”事件暴露出来,在中共严密的社会监管中,这个“铁链女”她生8胎都没事。原因是什么呢?原因就是基层农村干部一直在装聋作哑,既暗中保护人口拐卖和人口劫持这种大规模的活动,也在保护突破“一胎化”政策的情况。

中国的“一胎化”是从1978年开始,当时中共在1978年修改宪法的时候,在第53条里加了一句话叫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当时是为了减轻人口增长造成农村粮食紧张和城市就业的困难,因为当时很多农民是被限制在乡村人民公社的范围内,不许流动的。

子女多就需要更多的粮食,导致农村人均口粮紧张;那么城市里也因为很难为更多人口安排就业,所以希望能限制城市人口增加。所以1979年中共就提出了“计划生育”政策要推进“一孩”政策,就只许生一个。我这里引两个中共大佬的说法、原话。

1979年邓小平说“要力争人口降到每年增长千分之五,用行政的、经济的办法都可以,只要能降下来就是最大胜利”;1979年6月1日陈云也谈过说:“要制定法令,明确规定只准生一个”,他说:“先念同志对我说,实行‘最好一个,最多不要超过两个’”,陈云说:“我说再强硬些,明确规定’只准一个。准备人家骂断子绝孙。不这样,将来不得了。”那么就这样,中共几个大佬就强制把只许生一胎的政策确定下来了。

以后30年里头,中国城市里夫妻结婚了要想生小孩需要拿到“准生证”,否则就会在工作单位受到惩罚;那在农村里呢?因为农民会偷偷地生,就要实现大规模的强制绝育手术,严禁生“第二胎”,除了强制育龄妇女结扎,还会强制怀孕的妇女刮宫,不服从的人还会遭到罚款。刚才主持人开始讲这个事的时候,提了些农村有各种看起来很恐怖的标语,天天恐吓农民。

我就举几个例子,比方讲有这么一种标语:“一胎上环二胎扎(这个扎是结扎),计外怀孕坚决刮(这个刮是指刮宫)”。“一胎上环二胎扎”就是你生一胎就给你上避孕环,你要生了两胎必须强制结扎,你要是在计划外还又怀了孕的,我坚决刮。还有一句叫做:“该扎不扎,房倒屋塌”。什么意思呢?基层干部要把你家女性结扎了,不许她再怀孕,你要不干,我就让你房倒屋塌,把你房子扒了让你活不成。还有一个标语叫做“宁让你家破人亡,不让你超生一胎”,再有一个口号叫做“逮着就扎,跑了就抓,上吊不解绳,喝药不夺瓶”。你听听这样蛮横专制的口号,就很说明问题了。

那么这个独生子女政策一直执行了30年。是到了2015年,因为中国出现了人口老龄化趋势,中共才发现吃亏了,所以又宣布“我们允许生第二胎”;到了去年,发现劳动力不足这个难题出来了,中共又说:“我们宣布鼓励生第三胎”,这就发生了徐州这个事件了。

就是因为中共开始实行鼓励第三胎的时候,丰县基层干部就跑到村里去找典型了,想找到生第三胎的案例,向上面邀功。结果徐州市丰县这个宣传干部发现他们家有8个,马上就觉得做了宣传报导,肯定会表扬我。结果他本来宣传说他们的多子女新政策落实得好,没想到,这会儿倒楣了,撞枪口上了。

这种宣传正好暴露中共实行了4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在丰县完全是假的。因为,这个“铁链女”生的8个孩子,大部分是在“一胎化”时代生下来的,这个村子居然可以在强制实行“一胎化”的年代里,一户人家连生8胎都平安无事。这充分说明什么呢?中国乡村现在的实际状况是相当复杂的,很多政策、法律中南海喊得响,但在村子里置若罔闻,根本不存在。

这个8孩女的所谓男人,花钱买8孩女的董志民他的家在村里是个大族,不但有亲戚在县城里当官,当物资局局长,也有人在外面经商。所以他是得到了乡、村两级干部的庇护,所以生8胎没事,他买被拐卖的女性也没事。

这一次江苏省政府为了面子,不得不对当地干部加以惩罚,也包括以前管计划生育的干部,说就是你们让县政府暴露了我们这个计划生育政策根本没执行。这是为了遮掩基层政府对胡作非为的纵容,然后试图把存在广泛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作为个别干部的一时错误来糊弄过去。其实黑恶行为在乡村的普遍化,它不只是人在作恶,也是基层政权在作恶。

主持人:是,确实是。其实这个“铁链女”事件,它揭示出了中共这个治下的社会多方面的这种黑幕,多方面的这种溃烂。那今天非常感谢晓农博士来为我们做深度分析,那我们本期节目就先到这里了,非常感谢。

程晓农:谢谢方菲,谢谢我们各位观众朋友们的收看。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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