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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反”中的“打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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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月,中共在干部中发动了一场“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的政治运动,史称“三反”运动。这一运动一般有4个阶段,即动员发动、“打虎”[1]、追赃定案和思想建设,而其中主要的阶段就是“打虎”。在毛泽东和中央的压力之下,江苏地区[2]“分配”到的“打虎”指标是,苏南3,100只,苏北2,700只,南京750只,计6,550只[3]。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高的指标,就必然会采用非常规手段。

一、营造“三反”运动的氛围:反贪污坦白检举大会

中共在政治运动中使用“坦白检举大会”的手段由来已久,早在苏区“肃反”时就已采用,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更是得到广泛使用。[4]“坦白检举大会”的主要功用是,为嫌疑分子提供可资模仿的榜样,达到促使其坦白之目的,同时造成坦白检举的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的热情,使群众在这种氛围中参与“联欢”。

1952年2月4日,苏南行署交通处、农林处和所属各单位以及民政处、秘书处、人事处、卫生处、公安局、法院、劳动局、监委会、苏南公学等单位,在无锡市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了有2,000多人参加的“坦白检举大会”,由行署副主任刘季平主持。首先由水利局会计潘某和交通处工程师张某坦白自己的贪污行为,两人表示决心悔改,并检举了别的贪污分子。紧接着大会点名秦某等其他4名大贪污犯坦白,但他们在坦白中仍避重就轻。然后由各检查组汇报检查材料,详细揭露了上述贪污分子和奸商的各种罪行和贪污的数字。最后由刘季平宣布对上述贪污分子的处理决定:秦、刘当场逮捕法办;吴某撤职查办,限期彻底坦白;钱某交无锡市查办;潘某等12人因坦白彻底、态度诚恳,免予刑事处分。[5]这次“坦白检举大会”的效用相当大,结果又连续坦白出贪污分子922人,捉出大“老虎”8人,中、小“老虎”16人,发现有线索的大“老虎”近20人,中、小“老虎”30多人,还发现民政处梁某不仅是个经济大“老虎”,还是个政治大“老虎”,还有一大窝大、中、小“老虎”。[6]

1952年2月2日,无锡市直属机关举行全体干部反贪污检举大会,顾风市长作开展“打虎”运动的动员报告,指出全市机关干部总数的25%被发现有贪污行为,最严重的是市建设局,贪污人数竟达全体员工的三分之二。顾风代表市“节约检查委员会”阐明对贪污分子的宽严处理政策后,宣布46名贪污分子因主动彻底坦白而免予刑事处分。该委员会向大会公布了3名拒不坦白的贪污分子的罪行,顾风当场宣布将这3人逮捕法办。这样的示范作用非常有效,大会一结束,即有100余人主动坦白自己的贪污问题。会后各单位纷纷发动群众打“老虎”。全市“老虎”数字与日俱增。2月14日、15日,市直属机关举行第二次反贪污坦白检举大会,副市长刘中在会上宣布,转入“打虎”阶段13天以来,共收到检举信1,789件,已捉到大小“老虎”64人,被发现有贪污问题的干部占全市干部总数30%以上。[7]

与此同时,南京市公安局召开了3千人的反贪污坦白检举大会,当场点名百余人,一夜打出140只“老虎”。2月底,运动进入高潮。南京全市工矿企业于3月6日在坦白检举大会上一次“擒虎”500余人。[8]

从以上情形可以看出“坦白检举大会”模式的基本特点,它通常选取几种类型的贪污分子,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鼓励嫌疑分子主动坦白认罪,并借此来鼓动民众检举揭发,实现更大的目标。实际上,所有在大会上坦白、限期坦白和撤职坦白的人,基本上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到会场表态只是个形式,其目的不是为了公开处理这些嫌疑分子,而是为了给其他人提供一个榜样并形成运动的氛围。典型示范是政治宣传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树立先行示范的做法则成为动员、组织“三反”运动中一项得心应手的宣传手段,其作用也相当明显。如上所述,一边是“义愤填膺”的群众,另一边是所谓“宽大政策”的诱惑,面临这样的压力,恐怕多数所谓“老虎”很难不俯首认罪,所以这些“坦白检举大会”的“战果”相当丰富。分析在会上受到处分的人员构成,可以发现,运动开始逐步将目标指向留用人员和新吸收人员,而且多集中在财经和企业部门。

二、从无锡市的“打虎”战役看“三反”运动的运作

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打虎”任务,实现既定目标,各地一般都开展了3到4次“打虎”战役。无锡市从2月16日至3月底共连续组织了4次。每次都先进行“反右倾”的思想教育,组织专业“打虎”队,确定“打虎”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打虎”的策略和方法。战役结束时召开全市性反贪污大会,集中宣布一批贪污分子的处理决定,以扩大影响和增强对贪污分子的威慑力。每次战役的具体做法和侧重点各有不同。在2月16日至22日的第一战役中,7天内打出“老虎”110人,从原来一只一只地“打虎”发展到一窝一窝地打,不仅摸出了“虎路”,而且找到了“虎群”,在原来认为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大的部门也打到了“老虎”。第二战役从2月23日至29日共7天,采用了发动群众打“老虎”、结合“五反”搞“三反”、依靠“三宝”(“调查研究、组织火力、政治攻势”)斗“老虎”等方法,共打出“老虎”126人,完成预定任务的81%。到2月底,全市共打出“老虎”291人(其中大“老虎”70人),比上级下达的任务多16人。为了完成更大的“打虎”指标,无锡市决定全市各机关“打虎”队3月上旬休整10天,批判右倾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打虎”纪律,提高“打虎”本领,积极准备第三战役。第三战役从3月10日开始,全市对贪污分子的围剿达到高潮。通过学习东北地区“三反”运动的经验,采用“合同战术”(亦称“大会套小会”战术),先召开全市机关反贪污斗争大会,实行检举揭发与坦白交代相结合、主动坦白与点名坦白相结合、大会斗争与小会帮助相结合、从严批判与宽大处理相结合的办法,当场检举出172人,有110人在会上坦白或要求坦白。大会宣布逮捕5人,宽大处理6人,共打出“老虎”52人。各“打虎”队会后3天内又打出“老虎”70余人。紧接着,13日夜又召开反贪污斗争大会,宣布点名坦白名单152人,当场逮捕贪污分子13人,另有36人免予刑事处分,当场释放。这次大会共打出“老虎”148人。各“打虎”队在会后又连夜再开小会,围剿被大会点名坦白的贪污分子,以扩大战果。[9]无锡市通过数次“打虎”战役,超额完成了“打虎”计划。1952年3月13日至15日,仅无锡县就“端掉5个贪污集团,打下大小‘老虎’45只(税务局20只,银行10只,公安局、法院5只,合作社4只,建设科、文教科、卫生院3只,农林、农税、财政科3只)。”[10]

通过一连串“打虎”战役,集中突击,完成并超过既定的“打虎”目标,这是“三反”运动中一种较为普遍的方式。在“打虎”战役中,还创造出各种战术与策略,如“敲‘山’震‘虎’,寻找‘虎’踪,联合作战,内外‘兜剿’,调‘虎’离‘山’,分化瓦解,争取‘俘虏’,以‘虎’制‘虎’,专案专人,包捉包打。”[11]还有“‘小组纠缠’、‘政治喊话’、‘跟踪追击’、‘泰山压顶’等方法,一个一个地捉,一巢一巢地端。”[12]

三、实现“打虎”目标的手法:内部瓦解、以“虎”攻“虎”和“逼供信”

“三反”运动的领导者为了达成“打虎”的既定数量目标,采取了各种手法。

首先是针对“斗争对象”周围的人开展内部瓦解。各地“打虎队”不仅动员被怀疑的“老虎”周围的一切熟人、朋友,甚至鼓励他们的亲戚、家人甚至父母、妻子和儿女,对被怀疑的“老虎”施加压力或直接揭发。例如,在南京军械总厂就有30多名家属动员丈夫坦白。[13]南京市六区的王某不愿坦白,“打虎队”对其女儿施加压力,于是他的女儿从家中取来赃物银元232枚、金戒指28个以及金镯金耳环等,当场揭发。[14]

其次是利用“老虎”之间的矛盾实行“以虎攻虎”的策略,当时亦被称为“狗咬狗”战术。“打虎”之初先明确规定,对那些贪污1千万元以下、坦白彻底的人,可免予处分,同时要求这些受到宽大处理的中、小贪污分子投入战斗,从“打虎”中立功自赎。通过采取这种“宽严分明”、“分别对待”的政策,以团结多数、孤立“大老虎”,并争取大批的“解放战士”转化为“打虎”战斗中的力量。此外还规定,每个“打虎”队中要有一名“解放战士”,以便了解“虎情”。[15]

例如,如皋县合作社用“以虎制虎”的办法,在全单位113人中打出“老虎”53人。[16]南京市陵园区供销社干部庄某在“坦白检举大会”上检举了另一名干部,后者遭到突然袭击后立刻就“竖起降旗”,并气愤地说,“我还要检举别人”,于是他又检举了叶某如何组织贪污集团的活动。[17]在“三反”运动中,往往把“斗争对象”放在一起开会,让他们相互揭发检举,结果很快“斗争对象”们就会互相“咬”打起来,因为只有拼命检举揭发别人才能减轻自己的罪过。所以,很多人都想“拉别人下水”来救自己。当然,这种情况正是运动的领导者期待的。

如果说上述两种手法属于软手段,那么“打虎”运动中更重要的一个手法就是硬手段,即所谓的“逼供信”。“逼”就是严刑逼供,“供”是迷信供词,而“信”指坚信不疑。在“三反”运动中,由于上级的巨大压力,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既定的“打虎”指标,就必然要采用“逼供信”的手法。

在扬州市,“‘火药味’较浓烈,一些单位的‘打虎’队,采取‘车轮’战术,对贪污或怀疑对象,施以罚站、罚跪、刮鼻子、加手铐、甚至坐‘老虎凳’,勒令坦白认罪。”[18]

镇江地委的报告提到,肉刑的花样繁多,如罚站、罚跪(跪瓦片、跪石蛋)、高声炸耳、1只脚站在3条腿的凳子上、把4只手脚捆在一起、把手反铐吊起来、上“老虎凳”、“坐飞机”、浇冷水(寒天)、推撞、拳打脚踢、打耳光、皮鞭子打、篾片抽、脱衣服冻、侮辱人格—戴“老虎帽”、刮鼻子等。地委行政科副科长周某被打5、6次,左胸陆续被打1百多拳,以致于吐血,小腹被踢肿,膀胱致疾,多日小便困难,还对他实现“疲劳战术”,3天3夜不让睡觉。镇江地委又把营造商人万木匠关了1个多月,殴打6、7次,将腰部和头部打肿,人晕了过去。专署农建科会计刘某在3月3日至29日期间,经受了吊、跪、打肿腰、打吐血、浇冷水;对彭某则采取7天7夜的“疲劳战”;农建科长姜某被打,其妻孙某也被打吐血,还要两手伸平托砖半日,打倒在地下后被抓住头发拖拽,又用大头针刺头,以致于她半个月内不敢梳头。粮食局薛某、朱某在下雪天被浇冷水,结果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他们报告给派出所,薛妻正值月经期,仍被关在楼上浇冷水,水一直淋到楼下。干校校长陈某被打吐血,晕过去两次,大手指被绳子捆伤,还遭到浇冷水、罚站2天2夜等。[19]

无锡县委的报告则描述了“逼供信”的具体作法:“一种是:打、绑、吊冻、戴高帽、穿虎衣、挂虎牌或罚站;一种是通宵战,以精神疲劳方法迫供贪污分子坦白;一种是提供审讯方法,一个人打,几个人问,以主观框子迫其承认。打的问题也是发展的、变化的,初期多打几耳光,后转为打屁股,从大打到小打,从公开打到秘密打,从内部打到外部打。”[20]

在南京市,“一时戴高帽子、挂牌、乱打乱绑乱罚跪、生追硬逼成为普遍现象。如下关银行办事处‘轮番轰炸’8昼夜,迫使审查对象‘承认’贪污60亿巨款。”[21]

这些极端措施无疑会造成了许多人自杀。在无锡市的“打虎”运动中,发生了7起自杀,死5人,逃跑6人。[22]在南京市,截止到1952年2月19日,自杀者26人,其中12人自杀未遂,还有8人的家属自杀。[23]在淮北盐特区,“全区参加‘三反’运动的共有955人,遭受肉刑者即有218人,肉刑和逼供信花样所至125种,残酷程度骇人听闻,不少人被打得死去活来,被打伤致死者2人,自杀5人,共死7人(其中被株连而死的群众5人),自杀未遂者13人,打伤甚至终身致残者19人。”[24]

那么运动的领导者又是如何看待这种情况的呢?苏北直属机关在总结“三反”“攻坚战”的经验时认为,套用“整风三查”的老经验,靠讲清政策、启发自觉、群众压力、鼓励坦白等办法,对于那些较大的贪污分子或已经变质蜕化的分子,“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结果是“放了空炮”。[25]言下之意,若不采用“逼供信”的手段,就根本无法完成“打虎”运动的指标。苏南区委书记陈丕显表态说:“运动中自杀是畏罪自杀,不要紧,不要难过。”[26]

出现了如此严重的“逼供信”现象,当时许多人把主要原因归结为群众运动的副作用。其实,真正的责任还是主要在运动的领导者身上。他们随意地制定了如此高的“打虎”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业在短时间内“打”出如此多的“老虎”,除了用“逼供信”,还有什么别的手法可能达成目标?而且,中央和各级领导干部对这种情况也十分清楚,但多数人都未反对这种方式,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不用这种方式就不可能完成任务。例如,苏南地区的负责人之一管文蔚就表示:“在这样大的群众运动中,要做到没有一点‘逼供信’是不可能的。”[27]正是由于各级领导人的鼓励和纵容,各种“逼供信”行为才得以猖狂盛行。而江苏地区也恰恰是通过以上几种方式,让势如破竹的“打虎”运动很快就实现了既定目标,并且纷纷超出预定计划。据统计,到1952年4月上旬“打虎”运动结束时,苏南地区共打出5,578只“老虎”[28],苏北地区共打出“老虎”5,920只[29],南京市共打出“老虎”2,435名[30],均超过预定计划“任务”。当然,其中多数是假“老虎”,此后又得重新鉴别,至于是否能够全部准确无误地甄别,就另当别论了。

【注释】

[1]所谓的“虎”指大贪污犯。一般而言,贪污1亿元以上为“大老虎”,5千万至1亿元之间为“中老虎”,1千万至5千万为“小老虎”(旧币,1955年币值改革后旧币1万元兑换新币1元)。

[2]1949年春中共军队渡过长江后,考虑到苏北、苏南情况不同,未立即建立江苏省,而是分别设立了苏北行政区、苏南行政区和南京直辖市。1953年1月1日才正式建立江苏省。

[3]杨奎松,“毛泽东与三反运动”,《史林》,2006年第4期。

[4]参见高华的《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5]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编,《陈丕显在苏南》,中共党史出版社(北京),1998年,第237-238页。

[6]“刘季平同志关于打虎情况的报告”,见中共中央华东局编,《斗争》,江苏省档案馆藏,C39•1-22。

[7]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档案馆编,《“三反”、“五反”运动(江苏卷)》,中共党史出版社(北京),2003年出版,第315页。

[8]出处同上,第299-300页。

[9]出处同注[7],第315-317页。

[10]“无锡县打虎情况报告”,锡山区档案馆藏,全宗号B1,长期,案卷号37。

[11]出处同注[7],第414页。

[12]出处同注[7],第441页。

[13]中国兵工工会华东区委员会,“华东各军事工厂‘三反’总结报告”,南京市档案馆藏,全宗号6001,长期,案卷号582。

[14]出处同注[7],第301页。

[15]“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集中火力狠狠地打大老虎的指示”,见中共中央华东局编,《斗争》,江苏省档案馆藏,C39•1-22。

[16]出处同注[7],第262页。

[17]中共南京市委郊委会,“陵园区供销合作社的贪污集团是怎样突破的?”,南京市档案馆藏,全宗号4030,短期,案卷号18。

[18]出处同注[7],第414-415页。

[19]“中共镇江地委关于在打虎运动中发生严重逼供信现象的检讨报告”,见中共中央华东局编,《斗争》,江苏省档案馆藏,C39•1-25。

[20]“无锡县委的报告”,锡山区档案馆藏,全宗号B1,长期,案卷号37。

[21]出处同注[7],第299-300页。

[22]出处同注[7],第316页。

[23]新华社,《内部参考》,1952年2月23日,第40号。

[24]出处同注[7],第98页。

[25]出处同注[7],第176页。

[26]“陈丕显同志总结”,江苏省档案馆藏,全宗号3006,长期,案卷号57。

[27]管文蔚,“五个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江苏省档案馆藏,全宗号3070,永久,案卷号34。

[28]出处同注[7],第96页。

[29]出处同注[7],第260页。

[30]“南京市三反运动中的打虎情况”,见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编,《南京情况汇编》,江苏省档案馆藏,U4•3-21。

《当代中国研究》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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