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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机长离职 国航为“培训费”告上法院 索赔1066万

34岁的林先生从服务12年的国航辞职,国航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066万元。(取材自国航官网)

34岁的林先生2020年从服务12年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辞职。然而,国航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066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57万美元)。此案经过一审、再审,2022年7月14日,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林先生赔偿国航培训费210万元。

来源:YouTube

上游新闻报导,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如果专业技能劳动者已经签订了相关条款协议的,注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带来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国航2006年出资培训林先生,进入飞行学院学习,毕业后,林先生至国航处从事飞行员工作。2008年9月25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林先生在国航经历了初始培训、各种机型的改装培训和后续培养、复训等过程成为机长。2020年10月29日,34岁的林先生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离职申请,2020年12月2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然而,国航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066万元。

国航诉称,根据培养规律,飞行员一般要先在航校进行本科学习,到航空公司后先要接受2个月以上岗前训练和改装,合格后再进行至少半年以上的第二副驾驶训练,之后进行第二驾驶考核。随后,还有第一副驾驶、正驾驶培训和考核等多重关卡,然后才能考机长。实际培养一名飞行员,周期大都在十年以上。此外,飞行员每年还要参加特殊情况、特殊天气等方面的训练,每年复训以及气象、地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如飞行员改飞其他机型,还需要进行改装培训。

这一长期的系统培训过程让飞行人员的培训费用高得惊人。航空公司培养一名机长,最少需要花费600万至80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飞行员的培训费用发生是必然的,飞行员离开航空公司,航空公司的损失也是必然发生的。林须向国航支付培训违约金533万元、培训费533万元,合计赔偿1066万元。

法院判机长赔210万元

林先生称,与国航并未就所谓培训签订专业技术培训合同,更没有对相应的服务期限进行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不等于培训合同的服务期。另外,国航未提供任何专项培训发票、转帐凭证等支付凭证,无法证明国航为其主张的对其进行的培训做出过任何费用上的支付。第三,根据相关规定,国航对飞行员培训不但是法定义务,也是正常开展业务的必然要求,要求劳动者返还培训费,毫无法律依据。后经一审法院认定,林应支付国航公司培训费210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国航未能提交充足的实际支出培训费的原始凭证,结合本案事实并参考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规定,一审法院酌情认定林应支付国航公司培训费210万元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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