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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征时:二十大前话兵变——中共军队将领参考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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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中共党纪表述为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像毛泽东那样的人,往往利用自己的党内最高职务和“下级服从上级”这一条存在的漏洞,大搞个人崇拜,把“下级服从上级”偷换成“中央服从主席”、使“下级服从上级”服务于“全党服从领袖”。

以往的四个“服从”现在已经作了修改,由新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重新表述为:“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3]至少在字面上,现在“服从”的对象都是组织及其机构或一批人(多数人),从而排除了个人独裁的可能性。至于在实践中能否兑现,可以说中共高级干部中没有谁持哪怕是虚假的乐观态度。

其三,鉴于目前尚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党内民主”机制,鉴于目前“党指挥枪”运作中的派系化、私有化、个人化现象远未清除,鉴于强制军队将领参与政变、兵变的危险性始终存在,或者说,军队将领被迫参与政变、兵变的外在压力始终存在,“我军”众将领还可以恳请并委托中央军委出面,为将领们“请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十条第四款[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25],作为中央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和政治局的下级组织,中央军委有权上书中央委员会及政治局。

如受广大将领委托,中央军委或至少其职业军人成员,不妨以上书形式,出面建议“党中央”在当前的二十大前夕先行建立临时机制,以确保“我军”将领有权不接受明显涉及胁迫将领参与政变的命令,有权拒绝严重涉嫌强制将领参与兵变的军令。

中央军委或其职业军人成员还可以请求“党中央”以二十大为起点着手建立制度性机制,使军队不再继续成为党内斗争的工具。“我军”将领今后再不能像林彪杨尚昆、张万年那样“从命”政变而诉诸武力威胁,作出“把刀架在对方脖子上”的架势;更不能像汪东兴那样“从命”政变而诉诸武力,直接“把刀砍到对方脖子上”。

在任何政党内部,不同意见及争论是经常性发生的。不论是观点之争、方法之争、策略之争,还是思想斗争、路线斗争,都要通过讨论、磋商、协调、表决等方法来解决,而不能用武力来解决。“要文斗,不要武斗!”1950年代出生的将领们应该都还记得这句“文革”口号。不论党内意见分歧、党内争论还是党内斗争,其性质应可算是“文斗”。军队不应介入其中而使之变为“武斗”。

[提出该口号的毛泽东却转眼间又对红卫兵“小将”说:不要文质彬彬,要武嘛!如此出尔反尔,是中共党内职务最高者的通病,也是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体制使然。]

为此,中央军委或其职业军人成员可以也应该上书中央委员会及政治局,要求提供军队不介入党内斗争、中立于党内派系间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武斗”或军人干政加剧了党内斗争的残酷性和无序性,也会赋予军队以破坏性甚至不可驾驭性,从而导致党内政治生态失衡甚至崩溃。如“文革”期间召开的九大,军队代表的比例高达28%。表面上军队似乎可以有更多发言权而受惠,实质上更容易导致乱军祸国的后果。谋其惠而遗其患,乃军委之所不取,亦我众将之所不为也。军人干政通常由握有军队统帅权者或最高统治者发动,其结果必然导致个人独裁。个人独裁即使不加上长期执政,也容易导致苛政甚至产生暴君,弄得党内高层和军队高层人人自危。“苛政猛于虎”,暴君更何如?官升至君侧,“伴君如伴虎”。

中央军委或其职业军人成员可以也应该上书说明:只有在党内斗争中保持中立或处于中立地位,军队才能务好“正业”,才能心无旁骛、心无余悸地切实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条[26]所规定的军队“对外”职能。

中央军委或其职业军人成员和众将领并不推诿在特定的例外情况下军队所应该承担的特定“对内”职能。例如,遇到2012年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三·一九”在北京策动武警叛乱那样的事件,“我军”将领会像当年北京军区第38集团军军长许林平少将那样闻令而动,遂行使命。

中央军委或其职业军人成员上书还应当说明:军队在党内斗争中保持中立或中立化,不仅是军心所向、将心所向,不仅能稳定党内、军内政治生态,不仅能为军队行使“对外”职能提供更为切实的制度保障,而且还是避免内战的一项关键性措施。

军队不退出党内纷争,军队参与党内斗争,最终有可能将党内纷争引入军队内部,甚至有可能造成枪杆子断裂、军队分裂而引发内战、导致国土崩裂。到时候,两个集团军(比如第81集团军和第82集团军)之间发生军事冲突、两个战区(比如中部战区和南部战区)之间形成军事对峙,都是不难想见的。或许更有甚者,全国五大战区中,某三大战区为一方,某两大战区为另一方,双方互相对抗、杀伐征战……

我们主观上力求尽可能减少上述这些可能性,但客观上又不可能绝对排除这些可能性。为此,全军广大将领谨依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利,请求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或二十大尽快批准以下预防性措施:军队退出党内纷争,军队不得干涉或介入党内纷争,军队基本职能只“对外”而不“对内”,军队保持中立化。

本着职业军人的负责态度,中央军委所有职业军人成员和全军将领应当拒绝介入党内纷争,坚持“军队中立化”,并用以下口号互勉自勉──

职能“对外”!切勿干政!严守中立!远祸自保!

注释

[1]参见《中国共产党章程(1969)》,载《百度百科》,2017年10月29日。

[2]刘亚洲:《道德与信念》(对成都军区空军驻云南某基地营级以上军官所作的内部报告,2005年?);转引自《8964/38军徐勤先少将抗命事件的“真相”》,载《阿波罗新闻网》,2021年6月4日。

[3]吴仁华:《六四事件中的戒严部队》,加利福尼亚,真相出版社,2009年,93页。

[4]黄河清:《六四军人列传》,载《博讯新闻》网,2009年5月17日。另参见《六四事件:七上将上书反对戒严始末》,载《万维读者网》,2021年6月4日。

[5][秦鹏直播]《六四学生领袖:七上将反对镇压(上)》,载《大纪元新闻网》,2022年6月3日。

[6]同[3],404页。

[7]同[3],404-405页。

[8]据《太阳系里一颗星──记获“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的某部干事王强》(刊载于《共和国卫士──首都戒严部队英雄糢范事迹汇编》,100-111页);转引自[3],405页。[注:王强,第38集团军步兵第113师炮兵团政治处保卫干事、少尉、“共和国卫士”(中央军委1989年7月27日授予)]

[9]同[3],406页,405页。

[10]同[3],407页,408页。

[11]参见[3],289页。

[12]同[3],287页。

[13]参见[3],287页。

[14]参见[3],第十一章《天津警备区坦克第1师与六四事件》,348页-374页。

[15]参见[3],第十一章《天津警备区坦克第1师与六四事件》,359页-360页。

[16]同[3],260页。

[17]《六四戒严部队士兵张世军口述当年进京过程(2/2)》,载《自由亚洲电台》网,2018年6月5日。

[18]主要参考资料:

陈修良(撰述),唐宝林(编著):《拒绝奴性──中共秘密南京市委书记陈修良传》,香港中和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

唐宝林:《南京解放前后的陈修良》,载《炎黄春秋》杂志,北京,2012年第8期。

裴毅然:《前后“十六字方针”:白区地下党的宿命》,载《二十一世纪》杂志,香港,2014年8月号。

傅国涌:《另一个鲜为人知的“十六字方针”》,傅国涌部落格,2006年12月7日。

穆广仁:《有关地下党的另一个十六字方针》(2004年11月初稿,2007年5月改定),载CND《华夏文摘》,2013年12月22日。

[19]参见《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载《百度百科》。

[20]主要参考资料:

刘少奇主持朱德批判会内幕》,载《凤凰网》,2008年3月23日。

肖思和:《刘少奇主持的朱德批判会惊人内幕》》,载《阿波罗新闻网》,2008年。

《解密:朱德批判会上周恩来说朱德不可靠》,载《新浪读书》,2012年7月2日。

[21]据《彭德怀全传》,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

[22]《中共军队与核心权力:余汝信新书揭密“文革”中的人民解放军》,载《BBC News中文网》,2021年7月7日。

[23]参见《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载《百度百科》。

[24]参见[23]。

[25]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修订),载《百度百科》。

[26]参见[25]。

附录一与政变、兵变相关性较高的部门及建制单位名单

本名单包括与政变、兵变相关性较高的若干部门及建制单位。所谓“与政变、兵变相关性较高”的表述指的是:这些部门及建制单位无论是被动卷入或主动涉入政变、兵变的可能性,还是被动置身于或主动投入身于反政变、反兵变行动的可能性,总体上高于其他部门及建制单位。

(*)为非军队系统的部门及建制单位

部门及建制单位

司令部驻地

备注

中共中央军委

北京西城区等

中共中央军委办公厅

北京西城区

空军司令部

北京海淀区

战略支援部队司令部

北京海淀区

(*)武警部队司令部

北京海淀区

(*)公安部

京东城区

(*)国家安全部

北京东城区

中央警卫局

北京西城区

中央军委管辖,警卫“正国级”

(*)中央特勤局

北京西城区

公安部管辖,警卫“副国级”

北京卫戍区

北京东城区

北京卫戍区警卫第3师

北京通州区

实为野战师,卫戍区一号主力

(*)武警第一机动总队

河北石家庄

相当于“武警北方机动总队”

(*)武警猎鹰突击队

北京

另有一雪豹突击队驻广东广州

(*)北京市武警总队

北京海淀区

中部战区司令部

北京

中部战区空军司令部

北京

中部战区第81集团军

河北张家口

原北京军区第65集团军

中部战区第81集团军重型合成第195旅

内蒙古朱日和

朱日和基地“蓝军旅”

中部战区第82集团军

河北保定

原北京军区第38集团军

中部战区第82集团军重型合成第112旅

河北高碑店

原第38集团军步兵第112师

中部战区第82集团军重型合成第6旅

北京昌平区等

原第38集团军坦克第6师

中部战区第83集团军空中突击第161旅

河南汤阴

陆军组建的第一个空中突击旅

河北省军区

河北石家庄

河北省军区秦皇岛军分区

河北秦皇岛

北戴河地处秦皇岛军分区

(*)河北省武警总队

河北石家庄

天津警备区

天津和平区

辖有重型装甲师

(*)天津市武警总队

天津河西区

空军空降兵军

湖北孝感

原空降兵第15军,伞兵部队

北部战区司令部

辽宁沈阳

北部战区海军司令部

山东青岛

原北海舰队司令部

北部战区第80集团军

山东潍坊

原济南军区第26集团军

西部战区司令部

四川成都

西部战区司令部空军司令部

四川成都

新疆军区司令部

新疆乌鲁木齐

西部战区下辖的副战区级单位

东部战区第73集团军

福建厦门

原南京军区第31集团军

附录二与政变、兵变相关性较高的将领名单

本名单包括与政变、兵变相关性较高的部门及建制单位的军头、将领。所谓“与政变、兵变相关性较高”的表述指的是:这些军头、将领,无论是被动卷入或主动涉入政变、兵变的可能性,还是被动置身于或主动投身于反政变、反兵变行动的可能性,总体上高于其他将领。

(*)为非军队系统的部门及建制单位

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许其亮空军上将,副主席张又侠上将,委员、国防部长魏凤和上将,委员、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李作成上将,委员、政治工作部主任苗华海军上将,委员、军纪委书记张升民上将

中共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钟绍军中将

空军司令部:司令员常丁求空军上将,政委郭校普空军上将

战略支援部队司令部:司令员巨干生上将,政委李伟上将

(*)武警部队司令部:司令员王春宁武警上将,政委张红兵武警上将

(*)公安部:部长兼党委书记王小洪总警监(兼)

(*)国家安全部:部长兼党委书记陈文清总警监

中央警卫局:局长周洪许少将,政委陈登铝少将

(*)中央特勤局:局长王小洪总警监(兼),政委李宪法副总警监

北京卫戍区:司令员付文化少将,政委张凡迪少将

北京卫戍区警卫第3师:师长,政委

(*)武警第一机动总队:司令员朱文祥武警少将,政委王焕章武警少将

(*)武警猎鹰突击队:队长,政委

(*)北京市武警总队:司令员李志刚武警少将,政委刘振所武警少将

中部战区司令部:司令员吴亚男上将,政委徐德清上将

中部战区空军司令部:司令员韩胜延空军中将,政委王成男空军中将

中部战区第81集团军:军长吴爱民少将,政委汪志斌少将

中部战区第81集团军重型合成第195旅:旅长满广志大校,政委周勋大校

中部战区第82集团军:军长段应民少将,政委王孝永少将

中部战区第82集团军重型合成第112旅:旅长,政委

中部战区第82集团军重型合成第6旅:旅长,政委

中部战区第83集团军空中突击第161旅:旅长武建大校,政委

河北省军区:司令员王继平少将,政委傅晓东少将

河北省军区秦皇岛军分区:司令员何晓东大校,政委张太富大校

(*)河北省武警总队:司令员荣久华武警少将,政委陈维旭武警少将

天津警备区:司令员白忠斌少将,政委李军少将

(*)天津市武警总队:司令员,政委

空军空降兵军:军长孙向东空军少将,政委陈德民空军少将

北部战区司令部:司令员李桥铭上将,政委刘青松海军上将

北部战区海军司令部:司令员王大忠海军中将,政委傅燿泉海军中将

北部战区第80集团军:军长郑守东少将,政委郑堰坡少将

西部战区司令部:司令员汪海江上将,政委李凤彪上将

西部战区空军司令部:司令员王强空军中将,政委姜平空军中将

新疆军区司令部:司令员柳林中将,政委杨诚中将

东部战区第73集团军:军长丁来富少将,政委方明少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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